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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汇总计划名称申报条件资助待遇申报时间国家千人计划1、创新人才:引进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创业人才:(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2)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1、计划利用5-10年的时间引进2000名专家,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的资金资助。2、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薪酬等问题。2008年起开始实施2009年起申报两次,第一次为2009年4月,第二次申报为9月份3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1、自主创业人才(A类):(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属所创业企业所有。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经验;(3)2008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或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业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总资金2亿元/年1、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的资金资助。2、直接进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引进人才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申报我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优先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2007年起开始实施每年3月启动,12月底完成计划名称申报条件资助待遇申报时间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2、企业引进人才(B类):(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2)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3)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4)2008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5)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年以上,出站后在我省高科技企业从事重大技术研发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申报;(6)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股权或较高的年薪(苏南不低于40万元;苏中不低于30万元;苏北不低于20万元)。4、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问题。2007年起开始实施每年3月启动,12月底完成4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农业专项1、自主创业人才(A类):(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2)掌握与其所创业农业项目相关的关键技术,在现代农业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3)2008年1月1日后来我省创(领)办农业科技企业;(4)或尚未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业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5)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创业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6)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2、企业引进人才(B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拥有国际公认的从业资格。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农业科技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2008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本人承担着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农业推广示范项目,其研发的高科技新产品年销售增长率20%以上,或推广示范的项目产品(品种)单产增值(增产)20%以上;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较高年薪或股权收入(苏南不低于20万元,苏中不低于15万元,苏北不低于10万元)。总资金3000万元/年1、给予每位引进人才(团队)30万元资金资助。2、凡列入农业专项引进计划的人才全部进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享受培育计划各项支持待遇。3、优先推荐申报我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享受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2009年起开始实施每年5月启动,12月底完成计划名称申报条件资助待遇申报时间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服务外包专项1、自主创业人才(A类):(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2)拥有与服务外包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在服务外包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3)2008年1月1日后来我省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或尚未注册登记、但已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苏创(领)办服务外包企业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5)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2、企业引进人才(B类):(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拥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2)总资金5000万元/年1、给予每位引进人才(团队)50万元资金资助。2、凡列入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专项引进计划的,全部进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享受培育计划各项支持待遇。3、优先推荐申报我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享受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2009年起开始实施每年5月启动,12月底结束5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服务外包相关领域工作的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3)2008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服务外包企业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5)企业给予引进人才较高年薪或股权(苏南不低于30万,苏中不低于20万,苏北不低于15万元)。政策。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1、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名):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者;(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者;(3)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者。1、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2、充分利用国际人才培养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培养对象到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本部进行轮训,安排他们到国外担任高级访问学者或普通访问学者,组织他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化素质。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业务水平。建立导师制。2006年开始实施2009年开展了第三层次增选计划名称申报条件资助待遇申报时间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2、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300名):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重要贡献人员;(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近三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3)在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应用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5)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者;(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就突出,获得国家二4、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5、加强以培养对象为核心的学术团队建设。6、设立“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资金”。五年内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可获得10-20万元的专项资助,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可获得5-10万元的专项资助。发放图书资料补贴,第一层次每人每年1万元、第二层次每人每年6000元,由省财政支付;第三层次每人每年3000元,由所在单位支付。2006年开始实施2009年开展了第三层次增选6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3、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3000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或市(厅)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2)近三年来,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在省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4)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在省级以上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十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二部以上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的人才。(6)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近三年来,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担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列入省“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资助的对象优先提名。7、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提高培养对象的学术技术地位。计划名称申报条件资助待遇申报时间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1、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初步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经营情况良好,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的企业法人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或掌握相关核心技术的企业技术骨干或负责人。3、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组织培养对象参加政治理论培训班,选派培养对象到国内
本文标题: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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