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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干部能下“打水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不仅要让其信服,让旁人畏惧,更要防止影响干部积极性,是长期以来干部工作实操最难的环节之一。让干部能下意义重大,必须抓好“标准、程序、管理”三关,较真碰硬、常态长效,犹如“投石入水”,掀起干部队伍这“一池春水”阵阵涟漪,绝不能“打水漂”。划出“硬杠杠”,细化“下”的标准,激活干部“危机意识”。落实之“要”在于明确执行的标准。要明确划出“下”的界限,在参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细化不胜任现职的各种情形,划出“硬杠杠”,压缩执行的弹性空间,形成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要定期分析研判,通过日常了解干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评比、中心工作专项考评、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决定、工作在各级目标管理考评中排名等一系列考核结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要加大宣讲力度,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教育相结合,凝聚能“下”的思想共识,以“下”的“硬杠杠”激活干部“危机意识”,以压力传导促干部履职尽责、为官有为,给领导干部思想上打上干事创业的“强心针”。构建“分流线”,规范“下”的程序,区分干部“能庸优劣”。“下”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只有公平公正才能常态长效,必须定好“铁规矩”,照章办事,精准评判,及时调整,一把尺子量到底,才能有根有据,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要科学精准评价干部,客观公正评出确实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对于认定为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启动调整程序,妥善调整安排到位。整个过程要严格程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由某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的手段;要严明纪律,严肃追究违反纪律不负责任行为,让公权私用、逃避责任者心生敬畏,收敛收手。要常态化开展,不徇私、不拖延,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形成“能上庸下”“优奖劣汰”的趋势与导向,让更多干部群众接受与认可。打破“单行道”,加强“下”的管理,解除干部“心理包袱”。对于“下”的干部,不能放任不管,要做实“下”的后半篇文章,“下”之前疏导谈心,“下”之后关心帮助,牢牢管束之余,也要关怀包容。要加强教育引导,告知“上”“下”均是正常职务调整,“下”并不意味可以“躺平”,“下”之后表现优秀依旧能“上”,让被调整下来的干部有希望、有奔头,进一步解除“心理包袱”。对于有改过表现、还能继续发挥作用的干部,所在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合理分配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水平。只有从工作业绩、思想认识等各方面客观公正评价“下”的干部,对于表现好的重新提出启用意见,大胆使用,让下者能上成为可能,打破“能上不能下”“能下不能上”单行道,才能真正激励干部保持争先创优的激情,做到“上”不骄、“下”不馁。
本文标题:莫让干部能下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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