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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强化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加快高绩效机关建设,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法制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本职工作、工作纪律、综合素质三方面。三、考核指标实行基础分百分制考核,即将个人阶段和年度工作分为本职工作、工作纪律、综合素质三部分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具体设置办法如下:(一)本职工作(基础分60分,扣分、奖分制)本部分考核以科长考核科员、主任考核科长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象完成责任目标得配分,完不成责任目标或工作出现问题的实行扣分,超额完成责任目标或受到上级好评的实行奖分,扣分直至扣完本项配分为止。1、综合科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的各项工作;依法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行政措施草案;负责市政府制定的行政措施的解释、汇编、清理、公布等项工作;办理各镇、街道办事处和镇级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措施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规划和指导本市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本单位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人事、外事和后勤等项工作。2、法制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对市政府法制建设中长期课题及重大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政府民事经济活动的法律事务提出咨询意见,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负责市政府行政诉讼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本部分具体扣、奖分办法为:1、行政复议案件。由于经办人原因导致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超过法定期限的,每超一天扣2分。2、文件审查。因为经办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审查报告的,每超一天扣1分。3、领导批示件办理。办结时限(情况复杂,经市政府办公室或领导同意延期的,包括延期期间)每超出规定期限一天,扣2分;受到市级领导表扬的,每次奖2分;受到办领导表扬的,每次奖1分。4、信息报送。每少于定额一篇,扣1分;被国家级报、刊、网站等媒体采用的,每篇奖4分;被省级采用的奖3分;青岛市采用的奖2分;本市采用的奖1分。5、理论、调研文章。完不成任务的扣2分;在国家级报、刊、网站等媒体发表的奖8分;在省级发表的奖6分;在青岛市发表的奖4分;在本市发表的奖2分。6、各类上报材料。不能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受到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7、法制参考。没有完成规定期数的,每少一期扣1分。8、领导、协助工作。组织、领导本科室工作或者协助办公室领导工作不得力,受到办公室领导公开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办公室领导表扬的,每次奖1分。9、其他工作。有办理时限的,每超时限一天,扣1分;出现疏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分;完成出色,受到其他单位领导表扬的,每次奖2分,受到办公室领导表扬的,每次奖1分。10、除以上奖励情况外,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其他单位、个人各种形式的表扬的,每次奖2分。11、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部分考核不得分。本职工作考核表:(扣、奖分制)略(二)工作纪律(基础分20分,扣分制)本部分考核以科长考核科员、主任考核科长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对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得配分,扣分直至扣完本项配分为止。1、值班。值班不到岗,交接班不及时,每次扣2分,值班期间处理有关事务出现问题,每次扣3分。2、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等活动,每次扣2分。3、科室卫生。卫生受到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科室值班工作人员1分。4、请销假。请假一天以内,工作人员向科长请假;请假一天以上,向主任请假并向科长汇报。违者每次扣2分。5、保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性事件需全部或部分工作人员到岗,每发生一次联系不上扣4分,到岗不及时扣3分。6、廉洁自律。私自向基层索要物品、违规参加部门或其他宴请的每次扣5分。违反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规定的每次扣10分。7、行政效能。因服务态度差被基层或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等进行娱乐的,每次扣5分。8、出现其他错误行为,视情节予以扣分。工作纪律考核表:(扣分制)略考核项目被考核人值班集体活动科室卫生请销假通讯畅通廉洁自律行政交通其他错误扣分合计******(三)综合素质(基础20分,实际得分制)本部分考核以民主评议方式进行。分为领导评价、办公室民主测评两部分,两部分各为10分;评议内容分为个人素质、业务能力、思想道德、日常表现、爱岗敬业五项,每项2分;两部分评议得分之和即为个人综合素质得分。综合素质考核表:(得分制)略四、考核办法本办法以“二考一评一奖”的方式进行考核。“二考”即:科长考核科员、主任考核科长二级考核机制;“一评”即:全员参与民主评议;“一奖”即:考核结果与各种奖励和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等相挂钩。(一)成立由法制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公室人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科室负责人工作由办公室领导负责监督,其他工作人员工作由本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三)考核工作实行月份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综合素质的考核在年终组织进行。(四)被考核人员每周一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汇总,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写出当月工作总结,报各考核人员以备考核。(五)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月3人次以上被扣分的,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超过3人次的(含3人次),每超1次扣2分。(六)计分方式:月份考核包括本职工作、工作纪律两部分,考核结果于次月初公布。全年各月份考核分数之和的平均数,为个人在本职工作、工作纪律两方面的年终考核得分。民主评议中办公室民主测评部分参评人员,包括科长;该部分个人得分,为参评人员打分总和的平均数。个人年终考核得分,等于本职工作、工作纪律与综合素质三部分年终考核得分之和。(七)一票否决。办公室工作人员年内发生以下事项的,年终取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1、承担的工作发生较大失误,如文件丢失、超时限未办结等给办公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2、未遵守工作纪律被市委市政府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对全年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核落后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将个人年终考核结果与提拔使用、确定考核等次、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相挂钩,作为其重要依据。(九)本考核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于发文之日起生效。
本文标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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