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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大赛规程河南省“建筑楼宇”项目大赛组织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1一、竞赛项目名称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项目。二、竞赛目的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引导河南省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岗课证相融通、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以项目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步伐,弥补楼宇智能行业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素质、高技能、创新人型人才匮乏的不足,缩小毕业生与就业岗位要求的差距。促使高职院校重视实践教学,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一大批高技能、高素质专门人才,在教学过程中突出能力本位,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使学生做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促进企业和学院之间的交流,加强“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生职业能力提高和就业质量提高。促使高职院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加强职业培训,积极为师生参加培训提供条件,在学院内部形成“比技术、学技能”的氛围。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承办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单位: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三、竞赛内容按照高职楼宇智能化专业培养目标,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能力要求,根据普遍性与前瞻性的原则,确定竞赛内容:1.系统设计与制图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2参赛选手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设备和任务书中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监控系统和DDC的功能要求,在计算机上利用“中望CAD”软件完成相应系统的接线图绘制。2.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在指定的竞赛设备上,根据图纸进行对讲门禁、安防、视频监控、消防、综合布线和DDC监控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接线、编程调试和监控。四、竞赛时间及地点竞赛时间:2010年5月14—16日,13日报到。竞赛地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4#实训楼4404A五、竞赛方式①比赛采用团队的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兼任领队)组成,参赛选手必须为2010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男女不限。②比赛时间共6个小时。在比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队最多不超过2次接受1名指导教师的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要求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每次指导时间不超过5分钟;指导教师每入场指导1次,扣接受指导竞赛队该比赛环节成绩5分。③竞赛前由组委会召集各参赛队领队召开竞赛预备会,由领队抽取各参赛队比赛批次。④当前批次的各参赛队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入比赛现场,经裁判员核对身份后,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各参赛队队长抽取“竞赛任务书”(试卷),并由参赛队长签字确认。⑤参赛队员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进入比赛工位,开启“竞赛任务书”检查有无残缺。然后进行赛前准备,检查设备、材料、工具等,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⑥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队员方可进行操作,比赛开始计时。⑦听到结束指令后,各参赛队必须立即停止操作,等待裁判员检查、备份、登记、签字,然后依次离开比赛现场。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3六、评分办法1.评分标准的制定原则按照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的要求,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2.评分方法比赛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对讲门禁及室内安防系统23分,消防报警联动系统17分,视频监控系统19分,综合布线系统11分,DDC监控系统20,分职业素养10分。①每个系统均从安装位置正确性、布线工艺性、系统功能性及职业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②按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竞赛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安装与调试得分高者名次在前;竞赛总成绩相同,且安装与调试得分也相同时,则完成安装与调试用时少的名次在前;竞赛总成绩,且安装与调试得分、安装与调试用时也相同,则职业素养高者名次在前;全相同时,则名次并列。③在竞赛时段内,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七、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4名,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参赛队直接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八、竞赛守则为保证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得以贯彻,特制定本须知。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41.参赛队竞赛须知①参赛队名称:以学校为单位命名。②参赛队组成:参赛队员为2010年同校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年级。每个参赛队由3名队员组成,其中队长1名。参赛队员须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③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只可配指导教师1名(领队由指导教师兼任)。④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参赛队员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⑤各参赛队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按电工安全操作要求穿戴电工绝缘鞋。⑥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2.指导教师守则①竞赛过程中仅限1名指导教师进场指导,报名确定后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②竞赛过程中,选手最多有2次申请指导教师现场指导机会,选手可在比赛过程中向裁判申请,经裁判同意,指导教师方可进入赛场进行指导,每次指导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计入竞赛总用时。指导教师进场指导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入赛场计时开始、准时离场,不得无故拖延。③指导教师现场指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操作任何与比赛有关的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④进入竞赛现场指导,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⑤指导教师对队员进行场内指导,遵循自主原则,参赛队员有权决定选择或放弃教师指导。3.参赛选手守则①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并接受现场裁判员的检查。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工位参加比赛,开赛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5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②不得将任何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大赛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和工具等,大赛统一使用相同版本的制图、编程及监控等软件。③本次大赛备有A、B两套“竞赛任务书”(试卷),开赛前30分钟进入现场随机抽取,开赛前15分钟才能打开。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因操作失误,致使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裁判有权终止比赛。⑤进入赛场后,竞赛选手必须按清单检查器件、工具、耗材等,并由队长签字确认后提交;竞赛过程中,各竞赛队自行确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比赛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比赛连续进行,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⑥竞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竞赛队由队长及时向现场裁判员提出,如因非人为损坏造成的故障则及时更换比赛设备,替换下来的设备封存,比赛结束后拆封该设备进行检测,如属误报,则按评分细则要求扣分。⑦各竞赛队严格按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⑧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或放弃比赛,应由队长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接到结束指令后参赛队不能进行任何与竞赛相关的操作。⑨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试题纸、草稿纸、赛场提供的工具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4.赛场纪律①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②参赛选手所在院校的教师不能担任本校参赛队的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6③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不允许带入的资料和物品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代为保管。④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⑤竞赛结束前15分钟,由裁判长提醒参赛队比赛结束时间和工作成果保存,各竞赛队应在竞赛结束前及时保存工作成果并清理现场。⑥各竞赛队应注意用电安全和操作安全,不得进行危险操作,按规定穿电工绝缘鞋。⑦除现场裁判、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⑧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⑨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⑩按规定使用竞赛设备和竞赛设施,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文明竞赛、文明观赛、文明参赛。。另外特请注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可终止其比赛。①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等,裁判组应提出警告。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由裁判组裁定后,终止比赛,并取消竞赛成绩。②竞赛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终止竞赛,但已完成部分成绩有效。③竞赛选手主观原因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终止竞赛,取消竞赛成绩。④裁判员发现竞赛选手操作设备时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并出示安全事故警告牌一次并扣5分。经裁判提示没有反应的,或累计警告次数达2次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但已完成部分成绩有效。⑤不服从裁判、故意制造竞赛设备故障及安全事故的竞赛队,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取消其竞赛资格,并提交竞赛组委会追究其相关责任。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75.裁判守则①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裁判。②必须佩带裁判证件,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监督。③比赛期间,不得向选手泄漏、暗示大赛秘密,当众正确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④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⑤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⑥监督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6.仲裁工作人员守则①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②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③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④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7.工作人员守则①在大赛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②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③服从裁判,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竞赛。8.保密守则①计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在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操作。②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有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省选拔赛“建筑楼宇”项目竞赛规程8九、申诉与仲裁1.申诉①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②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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