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房地产 > 济南房地产建设项目施工手续办理程序
济南房地产建设项目施工手续办理程序工程手续济南非竞争性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一、依据:1、济编发[2001]98号文2、济南市政府令182号《济南市招标投标办法》3、计投资[1999]693《国家计委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二、申报材料:1、县(市)、区计划局或市主管部门的书面申请报告。2、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征地方案。3、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由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并提供以下附件: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配套条件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资金承诺意见或融资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等。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编写项目简介材料。4、重大建设项目,需委托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需提供纪检部门的审查意见。6、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建设单位的开发资质证明。7、企业集资建职工住宅项目,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和集资建房方案。三、办事程序:市计委受理立项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论证,同时在审批小组办公室内部征求规划、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各部门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用地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初步意见。市计委根据论证结果和有关部门的初步意见,提出是否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问题,提交审批小组例会研究决策。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计委出具批复或上报文件。四、办理时限:在建设单位材料齐全、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的情况下,市计委1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审批小组办公室。审批小组研究同意下发会议纪要后,市计委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文件或根据审批权限转报省计委。办理土地收购储备项目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二、申报材料:1、土地收购申请书(2份);2、法人资格证明书(2份);3、土地使用权合法凭证(复印件2份);4、建(构)筑物所有权合法凭证(复印件2份);5、平面布置图(2份);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2份);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2、现场调查;3、测量评估;4、规划咨询;5、签订合同;6、方案报批;7、实施补偿;8、请示报批;四、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括测量评估和规划答复、政府批复时间)办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文件。二、申报材料:1、请示(拟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立项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拟用耕地开垦费立项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文);2、申报部(省、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汇总表;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部项目按国土资厅发[2001]64号文附件3-2的要求编制;报省、市的项目按国土资耕发[2000]007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编制);4、1∶1万项目总体规划图、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分副土地利用现状图;5、项目可行性研究摘要书;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任务、工程内容及投资估算表;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意见;8、项目区规划设计图。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审核有关文、图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1日);2、现场勘察(1日);3、组织测绘,提供现场勘测(2日);4、文、图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行文上报或批准立项(6日)。四、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项目一、窗口职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批申报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三、申报材料:1、县级人民政府请示文;2、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3、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体;4、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涉及基本农田的附调整前、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四、办理程序:1、受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申请;2、审核有关文、图资料是否完整(2日);3、现场勘察(1日);4、整理卷宗、行文(5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属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6、转报省政府审批;7、转发省、市政府批复。五、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办理三县、一市、两区政府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或单位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4、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二、申报材料:(一)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申报材料1、文字材料(1)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方案;(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土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4)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5)省级(或省级委托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县级财政部门)。2、图件材料(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2)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3)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申报材料1、文字材料(1)同一、1(1)(2)建设用地申请表;(3)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定点意见;(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它立项批准文件;(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设计批准文件;(8)是否压覆重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矿床评估报告;(9)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0)同一、1(5)。2、图件材料(1)同一、2(1)、2(2)、2(3);(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性工程平面图注: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准备情况的说明。三、办理程序:1、受理城市批次建设用(或单位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申请;2、审查上报资料(2日);3、现场勘察(1日);4、代市政府行文(7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属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6、转报省政府审批;7、转发省政府批复。四、办结时限:材料齐全,按规定缴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呈报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一、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登记: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4、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5、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约缴纳证明复印件;6、土地出让范围图1份;7、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8、土地登记申请书1份;二、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登记: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④出让金额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册的复印件;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正本;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批文、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复印件各1份;8、抵押土地宗地图3份(抵押权人对抵押面积范围盖章认可)。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一、办理初始(变理)土地登记的程序: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或更换、注销土地证书。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交权证明;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三、土地使用权国有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④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续的复印件;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正本;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8、抵押土地宗地图3份(抵押权人对抵押面积范围盖章认可);9、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程序1、建设工程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并列入当年投资计划;2、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手续,领取“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表”;3、办理“规划定点通知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手续符合施工要求;5、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建设单位到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7、领取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通过招标确定监理队伍,签订监理合同;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依次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劳保统筹等手续;10、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施工许可申请后,按规定内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批准并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一律不准施工。11、工程竣工的,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须知一、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两份)二、项目计划批文三、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四、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原件两份)五、勘察设计招投标手续六、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表(原件两份)七、加层、改造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原件)八、特殊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一、窗口职能: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二、依据:建设部建建(1994)483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三、申报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2、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当年投资计划。四、办事程序:1、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备案登记申请表,根据投资计划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2、持投资计划及申请表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五、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审批一、窗口职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依据:1、《中华人
本文标题:济南房地产建设项目施工手续办理程序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40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