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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能力测评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介绍(2011年3月修订)一、项目背景职业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习者综合职业能力发展和提高其职业素质,然而要想对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进行科学的评价却比较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为适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需要,提高现代制造技术职业技能水平,培养大批合格的现代制造技术从业人员,落实[教育部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第四部分的指导方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的支持下,北京铠铭中管技术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推出了《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体系。其目的是通过职业能力测评,提升学员自身职业能力,帮助学生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成长为复合型、创新型、全国职业能力测评开拓型的人才,使青年学生就业机会得到全面提高。二、职业能力测评介绍全国职业能力测评是对人才的知识水平、职业能力等价值判断基础上的测评体系,是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各行业人才职业能力的鉴定性测试与评估。学员通过指导老师指导报名,结合自身实际综合条件和社会行业发展需求,确定未来发展方向及未来需求知识的定位;学员经过测评考试前实训,将理论知识转变成符合现代岗位需求的职业能力;学员通过考核评估,检测自身职业能力水平,发现自身能力的缺陷,进而通过针对性的学习,提升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提高职业能力。三、测评特点及目的全国职业能力测评旨在实现“四个确定”:确定学员择业方向、确定学员职业能力得到提高、确定学员职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确定学员职业能力得到权威认可。通过测评了解各行业人才的职业能力水平,通过考核、评估使具备相应等级职业能力的人才得到国家认证,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单位等用人机构能够直观、准确的了解学员的个人能力,给予优先调配适应岗位,实现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职业能力测评体系不但符合认知规律,而且满足职业发展规律、技术标准及社会规范的要求,可以帮助我们对各院校的教育质量及其学生的能力水平进行比较,为职业教育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实证基础,并对教学改革提供了方法支持。四、测评标准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体系将职业能力分为三个等级:初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中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高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在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五、测评流程(一)、学员通过指导师指导报名、填表及相关材料(实名照片),全国职业能力测评报名到测评站。(二)、测评站工作人员审查确认,上报省测评中心。(三)、省测评中心工作人员复审,并对测评站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重申开展要求及测评标准,确定测评时间、科目、人数等,上报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四)、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批复准予地方测评站开展当次测评考试。(五)、测评站考试结束后上报测评结果,省测评中心审查确认,确认后上报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六)、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根据省测评中心上报的测评结果给予合格的学员颁发证书证明。六、测评机构要求(一)、机构要求:各合作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均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定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机构,并确保在开展全国职业能力测评过程中完成“四个确定”的工作目标。(二)、测评中心要求:1、具备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主管的机构资质。2、具备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和测评场地。3、具备计算机(不少于5台)、互联网、专用电话、打印机、全国职业能力测评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及测评设备。4、具备开展全国职业能力测评的专职工作人员(五名以上,两名以上“全国职业能力测评指导师”,三名以上“全国职业能力测评管理师”)。(三)、测评站要求:1、具备合法的培训考试资质。2、具备不小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和测评场地。3、具备计算机(不少于2台)、互联网、专用电话、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及测评设备。4、具备开展全国职业能力测评的专职工作人员(两名以上全国职业能力测评指导师)。(四)、专项测评中心:1、具备(二)、(三)对应条件。2、持有行业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批准文件。3、具备在全国独家开展的能力。4、具备独有的培训、考试相关技术。七、各单位工作职责测评中心:负责在本省内全面开展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包括上报开展计划、宣传推广、指导学员报名、组织培训实习、开全国职业能力测评展测评考试、上报考试结果;有权推荐设立测评站,并担负着管理和监督指导本省内各院校测评站做好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职责。测评站:负责在权限范围内上指导学员报名、组织培训实习、开展测评考试、上报考试结果;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全国职业能力测评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四个确定”。八、申请开展流程(一)、符合要求的机构向“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提交《开展申请表》、单位资质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在收到材料后进行核实,确定申请单位提交信息真实有效,确定申请单位具备开展条件,确定负责人诚信可靠、无不良记录后,双方签署协议,同时申请机构缴纳相关费用。(三)、双方签署协议后由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为申请单位颁发授权证明。(四)、开展单位收到授权证明后可以使用“全国职业能力测评授权单位”的名义开展全国职业能力测评工作。负责单位: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中心全国职业能力测评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运媒体村天居园9号1708联系电话:13488877877010-57253608联系人:董老师官方网站:
本文标题:全国职业能力测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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