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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及原因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及原因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及原因1近年来,集团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集团和下属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保障。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但每年底通过集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发现: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还存在薄弱环节。集团党委虽然每年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责任压力传导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基层组织中“一岗双责”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同志思想认识高度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差距,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严峻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入,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还有所不足,有的忙于“经营业绩”,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的精力还不够,有时过度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个别同志有时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集团党委、纪委牵头的事,自己部门配合完成就好;有时候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经常性监督检查教育稍有不足,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还不够经常,抓早抓小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二)干部党性修养和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还要进一步激发。一是个别党员干部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意识有所松懈。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听党话”、“不出事”就是党性强的表现,认为自己受党组织培养多年,“思想是坚定的”,“不会出现大问题”,因而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行动自觉性方面也有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论和观点,缺乏主动“亮剑”的精神和勇气,没能自觉做到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地带头加以抵制。二是个别党员干部面对改革创新重任干事创业的劲头需要进一步提升。尽管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但也有个别同志解放思想不够,与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各项部署,工作站位不高,在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攻坚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汇报工作时,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希望得到上级认可的心思要重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放松。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条件比以前好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弱化了,受人情观影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放松和减弱。(三)廉洁教育工作创新和宣传实效还有待改善。一是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从“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历次主题教育开展的情况来看,规定动作完成较好,但自选动作还不够丰富;廉洁教育多是传达学习、廉洁党课、专家讲课、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单方向灌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形式还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够强,对干部职工的吸引力有待提升。二是纪律治本作用还要进一步发挥。虽然结合纪律学习教育月,利用曾志权案以及其他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但还有个别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思想警醒度不高,错误认为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与自身距离很远、关系不大。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学习还浮在面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党纪党规学习领会不深刻,入心入脑不够,对一些党纪党规明确的违规违纪行为不知道、不清楚,对于自己可能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掌握不够全面、了解不够深入。四是在发挥家庭、家风、家教作用方面也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多集中在单位范围内开展,对集团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监督,更好发挥家庭、家风等方面作用的工作举措还很有限,“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和监督形式还不够。(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一是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够体系化。虽然集团已经探索出纪检纳入风控体系,但是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缺乏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仍需要加强。二是对失职追责的刚性约束力度还需加强。谈心谈话,咬耳扯袖虽然已成为常态,但是做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一些问题有时还存在“小节无妨大碍”的模糊认识、“人家都这么干”的从众心理和“别人也不容易”的思想倾向。三是整治“四风”长效机制还要不断完善。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通过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监督措施方面做得还不够系统深入;狠杀“四风”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上的创新举措仍然不足。(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基层单位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有待优化提升,兼职纪检人员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二是纪检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由执纪向“执纪+执法”转变,办案方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等都有了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公司纪检干部普遍存在“本领恐慌”问题,需要不断增强本领。三是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干部日常交心了解还不够多,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做得还有不够到位、不够深入的地方。四是基层纪委工作规则、制度建设还比较缺失,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及原因2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知,廉洁自律是挺直腰杆抓别人的资本。只有本色做人,廉洁谋身,才能获得不令而从的人格效应;只有勤政,廉政才能更加让人心悦诚服,但我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并希望今后能加以改正。存在的问题: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人存在着“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整改措施:首先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行使权力;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个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做人、为官的起码要求,也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起码要求。党员干部要忠心耿耿地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努力工作,尽职尽责,秉公行事,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经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诱惑,不沾、不染,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作为一名党员,我不仅仅代表我个人,还代表我们的党组织,所以言行上我处处注意自己,不做一些有损党的形象的事,不说一些不利于党的言论。其次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权力的得与失全在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例如前苏联这样的的一个大国,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是我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廉洁性。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我们现在所进行的事业是一项艰巨复杂、任重道远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支持。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再次必须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毫无节制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党员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防腐拒变的典范。像孔繁森、焦裕禄这些干部大多身处一方要位,但他们始终在为民众奔波忙碌直至呕心沥血,毕其一生无不清贫。我们倒不是都要求当官的去一味求清贫,只是腐败的起点其实往往都是没弄清楚了自己为什么当官?为什么可以当官?当官职责是什么?倘若能一直对这几个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一直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为官之道,恐怕当今的官场,会更清廉一些。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及原因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
本文标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及原因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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