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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物业税问题研究姓名:张百成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公共管理指导教师:侯明20080601我国物业税问题研究作者:张百成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阮钦开征不动产税的几点理性思考-经济师2007,(3)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国房地产税费概况,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开征不动产税的必要性,就开征不动产税提出了几点理性思考.2.学位论文卢慧霖关于课征不动产税的法律思考2008不动产税,也称物业税或房地产税,是对处于保有阶段的不动产为征收对象,按照不动产的评估价值向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在征收。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现存的房地产税制也有一些不合时宜了。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中通过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中都明确提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由此,不动产税的开征也提上了议事议程。笔者通过对“关于课征不动产税的法律思考”,试图为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参考性依据。本文具体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指出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不动产税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不动产税基本理论。对不动产税概念作出法律上的界定,并且从公共经济学、土地经济学、法学理论等角度探讨不动产税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中国课征不动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阐述我国现有税制的弊端以及课征不动产税的好处论证不动产税开征的必要性;通过对我国课征不动产税的现实条件的分析为我国课征不动产税提供可行性的铺垫。第四部分: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为例,考察和比较研究其不动产税立法模式及具体制度设计,为我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启示。第五部分:探讨了中国不动产税法律制度的构建。首先提出了我国不动产税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保障公民财产权利原则;然后对我国的具体税制进行设计;最后对不动产税立法所遇到的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新旧税法的相互衔接、税制协调、配套立法等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3.期刊论文王海洋.吴翔程物业税立法的基本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2010,(20)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房价的暴涨使得物业税的问题得到关注,本文认为无论物业税是否能控制房价都有立法的必要,并且对物业税立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研究.文中论述了物业税的性质应属于房地产税,物业税的课税对象包括房屋和土地,并且应对房屋和土地统一征收物业税.4.期刊论文孟春.李洺.MengChun.LiMing世界主要国家不动产税改革经验、教训和借鉴-中国市场2010,(24)通过梳理包括美国、英国、法国等世界主要国家的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实践,总结其基本经验、趋势和教训,以此观照我国不动产保有税制的现状和问题,进而对相关制度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5.学位论文罗丽不动产税的公平性分析2008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上下为之奋斗的统一目标,而贫富差距的持续拉大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全国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也在不断上升,这表明财产积累的不平等程度正在加速扩大。那么,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了我国当前财富分配日益悬殊的现状呢?原因必然是多方面的,房地产就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对于中国大多数家庭来讲,房产是个人财产的重要体现。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的背景下,如何改革我国现行不动产税制体系,弥补税收对贫富调节的功能缺失问题,已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我国不动产税制体系在公平功能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分析,得出开征物业税是促进我国不动产税制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一结论。在我国,以公平为主的不动产税制设计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因而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不动产税制设计的成熟经验。在充分考察、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不动产税的现状分析,提出了我国物业税主要税制要素的设计,并对公平物业税制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改革我国房地产税制,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地方公共财政职能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6.期刊论文唐明.TANGMing论不动产市场税收调控与税负合理分配-财经论丛2007,(2)目前,不动产市场存在房价大幅上涨和大量不动产空置的双重矛盾.税收是调节不动产市场最有效的经济杠杆之一,现行的调控政策都是从流转环节入手,这样的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如何?文章从现行不动产市场的税负分配和税负转嫁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在我国的实践中,应充分考虑现行不动产市场税负分配和整个不动产市场的供求弹性,才能正确找到政策调控的着力点,并提出现行不动产市场税负合理分配的调整思路.7.学位论文李雪中国物业税制研究2007关于物业税名称,各国有着不同称谓:美国、加拿大等国称为财产税(propertytax);奥地利、波兰称为不动产税(realestatetax);新西兰、英国等称为地方税(localpropertytax)或差饷(rates)。在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物业税的定义如下: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通常情况下,物业是房地产(不动产)的别称,物业税即指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在不同国家、地区其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房地产税”,有的称“不动产税”,有的则称“物业税”。'1可见,虽然名称不同,但本质相同,即对不动产占有课征的财产税。鉴于此税种在国际上一直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故本人要讨论的物业税,即指地方财产税。地方政府对居民进行课税是为了获得充足财源,用以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国际上,物业税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我国地方政府财源不足、财政支出责任过重的局面,决定了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经济资源提供地方公共物品与服务去满足区域性社会公共需求。因此,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能力,开征物业税、增加地方财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本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成果,阐述了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内容与方法;第二部分依据分权理论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对开征物业税并将其作为地方主体税种进行理论分析;第三部分讨论目前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紧迫性;第四部分介绍国外物业税的经验;第五部分提出我国物业税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第六部分对我国实施物业税后可能产生的效应进行研究,进一步探讨开征物业税的重要意义。8.期刊论文李炜光不动产税正向我们走来-新理财2007,(6)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物业税这个名称来自于香港,但在香港,物业税特指对房屋出租所得的课税;而我国欲开征的这个税,实际上是针对不动产征收的财产税.9.期刊论文徐萍.姜艳试论征收物业税的必要性及其完善-活力2010,(4)一、物业税的含义物业税一词来源于英文PropertyTax,又称为财产税或不动产税,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分年缴付一定税款的一种税种;即是对不动产的保有环节所征收的赋税,其税值随着房产升值而提高.在西方发达国家,不动产税一般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其所占比重能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40%到70%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几大税种之一.10.学位论文郑婕建立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研究2008不动产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自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后,物业税就一直成为理论界和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问题。但目前,我国对物业税的研究还多集中于宏观层面,对于物业税开征所需涉及到的微观层面,如对处于保有阶段不动产的税基评估等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决定物业税能否顺利开征的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从评估体系的角度对不动产税税基进行研究,试图通过评估体系的组成要素分析,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境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设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的一些具体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思路、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相关基本概念。第二部分从不动产税税基评估构成要素和支持要素两大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整个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应包含的要素。第三部分主要从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这两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的情况。第四部分以加拿大、香港以及立陶宛等国家和地区为实例,对其不动产税税基评估实践进行了介绍,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在不动产税税基评估方面的可取之处。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也是创新之处。在针对我国的国情,借鉴境外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笔者从评估制度和配套措施两个角度,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税税基评估体系的若干具体建议。最后一部分为总结,对全文进行简单的回顾,提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以及仍需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链接::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zjcjxytsg),授权号:3580e6d0-ae53-49de-8063-9e4500ca512b下载时间:2010年12月7日
本文标题:我国物业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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