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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日期:2011-6-416:42:57点击:4397次临汾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临汾一中等九所学校(临汾三中、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临汾市第一小学、临汾市第二小学、临汾市第三小学、临汾市第四小学、临汾市第五小学、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系临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均为全额事业单位。临汾一中等三所中学为完全中学,临汾市第一小学等五所小学为六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集盲、聋哑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于一体的特殊教育学校。除临汾市第五小学地处隰县外,其它八所学校均在临汾市政府所在地尧都区城区内。为维持市直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临汾市第一中学今年九月按时投入使用,根据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二、招聘计划共招聘359名教职工:临汾一中71名(含教辅人员6名),临汾三中54名,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65名,临汾市第一小学39名,临汾市第二小学38名,临汾市第三小学47名,临汾市第四小学5名,临汾市第五小学17名,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23名(含教辅人员5名)。(详见附表)三、招聘范围临汾一中、临汾三中、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招聘范围:全国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且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临汾市第一小学、临汾市第二小学、临汾市第三小学、临汾市第四小学、临汾市第五小学、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范围:全省应往届大学、中师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四、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须具有一定手语表达能力;应聘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任教学科为理工类),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科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部分岗位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和其他条件。4、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附后)。5、年龄3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外地市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本市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和本市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五、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见招考简章及相关网站。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临汾人事考试网()。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fen.gov.cn)、临汾人事考试网()、临汾人才网()等。2、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现在省、市直学校代教1年以上的除外)。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六、考试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一)笔试1、命题和阅卷: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3、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政治理论常识、教育法律法规。第二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语言理解与表达。(二)面试(讲课、答辩)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数不达1:3,则成绩须达到本面试专业组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组(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办审核后组织实施。3、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4、面试办法:考查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包括讲课、答辩两部分。(1)讲课:抽签:讲课人提前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备课:参加面试人员只准携带教材和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写出一份与所抽课题相对应的教案。中途不得离开备课室,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得到许可,方可进行。备课时间2小时。试讲:面试人员面对评委讲一节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20分钟。(2)答辩:根据试讲内容评委随机提问。时间10分钟。面试记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5、面试考官的组成: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学科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考务工作。、七、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八、考核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方案由招聘学校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九、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十、聘用与待遇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3、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十一、组织机构为了保障这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进,成立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洪顺副组长:张俊荣成员:朱丽明遆锦章郝永昌王小彦刘俊贤许江敏张杨管许俊良张清俊燕加强王宁平乔小平史阳平卫福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遆锦章副主任:万世杰李百顺成员:杨天亮李龙江刘晶畅红杰各招聘学校成立招聘教师办公室。十二、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电话:0357—20914120357—2680693附:2011年市直属学校教师及教辅人员招聘计划
本文标题:临汾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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