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第一篇】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潭财绩[202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国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承担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的相关工作。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工作。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园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及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工作。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或审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按规定承担其他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11、协调及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筹、协调与督促问题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提请问责。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市内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废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2020年我局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差旅、维修(护)等费用的管理,所有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项专用,有效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度我局系统总收入13167.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2646.88万元、其他收入520.92万元。2020年度我局系统总支出169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72万元、项目支出13655.35万元。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收入12646.88万元,总支出1688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6.60万元、项目支出13645.35万元。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下达我局系统公务接待经费指标控制数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20年我局实际“三公”经费开支33.08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11.4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2020年我局严格按要求控制相关支出,在用餐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等加强管理,另外在因公外出用车方面进行合理安排。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支出:813.64万元,主要是业务性专项和日常公用开支。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涉及我局的绩考目标基本完成。做好环境科研工作:截止12月22日,湘潭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已达31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7.9%(考核目标:80%);重污染天数为0(考核目标:低于5天);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73(考核目标:不高于4.63);PM2.5浓度37ug/m3(考核目标:低于44ug/m3)。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截至日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3,改善幅度全省第5;臭氧浓度13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优良天数达312天,优良率87.9%,改善幅度全省并列第2;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水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评价为优,10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一江两水一库”水质连续两年达Ⅱ类。土壤环境质量:17个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全省前列,有望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完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市环境信息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修改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市局官网共发布信息636条,并按照要求做好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其中市内动态330条,图片新闻45条,通知公告60条,行政执法4条,行政处罚10条,财政信息7条,环保督察专栏140条。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扩大公众参与,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20年,我局与湘潭生态环保协会和碧桂园(湘潭)地产集团、电力公司联合主办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前一个月,湘潭生态环保协会与湘潭微生活联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在网上征集生态环境类抖音短视频,共收到抖音短视频近百件,最后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6月5日当天,在碧桂园前坪举行湘潭市首届“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颁奖典礼,并启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志愿者服务行动。6月3日,湘潭市雨湖区“6·5”世界环境日暨雨湖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在白石社区拉开帷幕。采取学生领学绿色公民十条、环保三句半、大合唱、进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6月5日,为了让孩子们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一天,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昭山分局与昭山和平小学共同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活动。6月6日,湘潭县“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同丰步步高前坪举行。湘潭县副县长胡明伟参加活动,成立了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6月5日,由韶山市环委办、韶山市河长办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韶山,我们同努力”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韶山市副市长何浪、韶山市环保协会理事长庞争科出席。活动中,韶山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赵祖坤为首批上任的13位市级“民间河长”和7位“生态环保监督员”颁发工作证,并为韶山市环保协会民间河长办公室授牌。湘潭天易示范区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制定了《2020年湘潭天易经开区“六.五”环境日摄影大赛活动方案》,通过微信、天易微服务平台等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园区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反映园区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发生的变化,反映园区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的优秀摄影作品。经过初选、专家评审等程序,选出获奖作品29张,其中特等奖作品1张,一等奖作品3张,二等奖作品5张,三等奖作品10张,优秀奖作品10张。完成2020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1)认真清理监测工作任务,制定了《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责任清单》,对监测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监测任务有条不紊扎实推进。(2)起草并印发了《2020年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20年湘潭市污染源监测方案》,同时,针对今年监测任务量大增,县级站监测能力和队伍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完成好改革过渡期间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细化工作执行分工,我局于前期会同湘潭监测中心到各县级站进行了工作调研,组织局内部水、气、土科、固废站、支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出台了《湘潭市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计划中对地方事权的21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和分工,切实保障下一步各项监测任务的顺利开展。(3)认真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我市范围内的共有3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2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执法“双随机”和“测管协同”的原则,结合我市监测能力实际情况,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将无监测能力的两区一市(岳塘区、雨湖区、韶山市)范围内的2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委托监测中心完成,湘潭县和湘乡市两个县级监测站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同步在污染源监测平台上报了监测数据。完成2020年总量减排任务:近几年,我市大气PM2.5和NOx年日均浓度明显下降,但大气污染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PM2.5为主要污染物,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今年我市完成了《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年-2027年)》、《湘潭市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项目》、颗粒物源解析、臭氧源解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为制定全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按省环保厅要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1)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稳步推进。为进一步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生产经营,严厉打击沿路违规加工石材行为,有效减少石材加工扰民行为,我支队已通过环委办于3月底向各单位下发了《湘潭市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各单位已上报排查情况,共计排查摸底企业100余家,现正稳步推进整改工作。(2)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全面铺开。按照《湘潭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方案要求,我支队主要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排污单位的证后监管,开展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监督执法工作。我支队于2020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
本文标题: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4406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