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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的(述职报告)一、任职时本院财务状况我上任之初,本院因住宿楼建设和审判活动开支庞大而负债累累,基础设施和交通通讯装备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很不适应。一是债务包袱重。据上任院长离任审计情况表明:截止1997年底,全院共负债183万元,其中拖欠银行贷款本金40万元,欠干职工集资款本金80万元,分别欠千家洲建筑公司和金城建筑公司基建工程款31万元和32万元。二是交通通讯装备落后,全院仅有桑塔纳轿车1台、新旧金杯面包车各1台,各人民法庭配置的用于办案的湘江牌三轮摩托车2台,机关仅装电话3门,7个人民法庭各1门共10门,干警办案和执行中急需的手机、BP机严重匮乏。三是基础设施差。院机关办公用房不足600平方米,仅有一个供刑事审判用的大审判庭,也因年久失修而渗漏严重,声、光、电设备严重老化,雨雪天气无法正常开庭,供民事调解、审判、接待用的大中小齐全、功能配套的审判法庭和调解室严重缺乏;除桃花仑、会龙、泉交河三个法庭以外,其余四个法庭基础设施很差,尤其是兰溪法庭处于无办公场所、无审判法庭、无办公用具的“三无”状态;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办公场所无空调等取暖保凉设备,无电脑、传真、复印、速印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严重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二、五年来财务运行情况五年来,本院通过努力增收节支,在清偿债务、加强基础建设和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清偿了债务。先后偿付银行贷款本息49万元,归还干职工集资款本息89万元,因住宿楼建设而拖欠的工程款也得以逐年偿还,由原来的两个基建公司欠63万元偿付至欠款余额为各18万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全院共投入资金77万元加强机关和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机关审判庭进行了全面维修,以全市的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了兰溪人民法庭,对住宿区的附属设施进行了改造和建设,会龙、衡龙桥、泉交河、泥家潭等人民法庭均进行了改造和维修。全院还购置了一批电脑3台、复印机、速印机各1台,添置空调8台,新装电话9门,使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三是筹划总体搬迁。针对办公审判条件严重滞后的局面,院党组一班人统一思想,层层统一干警认识,争取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上下形成共识,对审判办公大楼进行搬迁。目前,全院共累计投资298万元,在位于朝阳路口的毛家塘村征地26亩,进行了规划设计、三通一平,办理了招投标和基建工程报建手续,主体工程开工在即,一栋建筑面积近80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可望于二00三年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四是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五年来,全院每年审理执结的案件以20%左右的速度逐年递增,办案费用相应大幅度增加,同时,干警人平工资和上面开口子的福利补助费增幅明显,而区财政每年拨付的人头经费和办案费用所增无几,我们通过努力增收节支,强化财务管理,精打细算过日子,基本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全区财政政策允许发放的干警基本工资、福利补助的足额及时发放,稳定了人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九九八年以来,赫山法院曾先后三次被省高院授予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行政审判和防范农村金融风险专项审判先进单位,并三次记集体二等功;在全市法院十二项业务工作考核评比中连年均在九项以上抢先;二00一年度全市法院系统首次推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赫山法院获第一,并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法院,还被区委评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经区委推荐,被评为全市双文明先进单位。我本人于九八年被益阳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好班长”称号、九九年被省高院记二等功一次,二00一年度被区委记三等功一次。三、主要做法和体会主持赫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五年来,在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一是健全制度,努力压缩开支。1998年初,我和党组一班人着手研究制定和完善了财务审批、财务监督、财务使用支出以及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全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努力压缩开支,防止和杜绝财务管理中的跑冒滴漏。我院成立了行政装备科,明确专人、专门负责后勤和财务管理;建立了财务支出层层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费用审批原则,500元以下由分管副院长审批,5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须预先申报、经党组研究并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后签批;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定期在院务会或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布院财务状况,进一步完善财务的监督制约的机制,增强了透明度。五年来,由于狠抓了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努力将各费办案消耗和费用压到了最低程度,违规开支和不合理开支基本杜绝。二是努力办案,依法扩大诉讼费收入。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案件执行,努力拓展案源,共审理、执结各类案件2万余件,解决诉讼标的近9亿,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在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同时,依法收取诉讼费和执行费,使自身经济效益也有所增强。几年来,我们坚持“收支两条线”,由银行收取代缴,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取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确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收取票据和收费行为,防止和杜绝诉讼费用的多收、少收、乱收和以费徇情、以费谋私行为,除依法减免和司法援助外,确保法律规定的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收取到位,弥补财政拨付不足的资金缺口,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法院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区财政的支持照顾。我们定期向上级法院、区委、人大、政府、政协请示,汇报法院审判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吁请有关部门解决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运行中存在的装备落后、资金困难等问题。五年来,省高院、市中院先后为我院解决“两庭”建设资金和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物资折款等30多万元,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院审判大楼建设事宜,两次出台了关于法院诉讼费用收支管理和返还的会议纪要,给法院工作很大的支持和照顾,是法院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四是严格财经管理领导务必身体力行。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是严格财经管理的前提和保证。五年来,我自觉履行上任之初向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作出的廉洁执法十项承诺,在坚持财务制度方面模范带头,不占公家便宜,不公物私用,不违反规定报销费用。五年来,我没有用公款宴请过私人的亲朋戚友,没有用公款支付过私人的任何费用,本人祖籍南县,每年难免要回乡几趟,我都逐年上交500元作为油料费。我的以身作则为党组一班人带了一个好头,全体党组成员都能自觉遵守规定,财务、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比较规范,全院干警对此都比较满意。四、存在的问题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尽管我在财务管理方面作了最大努力,但问题和困难在所难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资金困难的形势十分严重,随着收结案的逐年增长,办案的费用日益增加,审判办公条件与形势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审判大楼建设启动后资金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并将带来沉重的债务包袱。二是节约开支上还需进一步堵塞漏洞。从紧控制开支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尤其是各人民法庭费用的报帐制管理模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要进一步开源节流,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审判大楼建设,早日改变赫山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面貌,为审判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本文标题:法院院长的(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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