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 民事答辩状的最新版2022年度
民事答辩状的最新版2022年度导语:当我们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的时候,民事答辩状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民事答辩状的最新版2022年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三一刀客!经典的民事答辩状范文1:答辩人xxx,男,汉族,年月日生,住此…………..。被答辩人xxx,女,汉族年月日生,住此…………..。答辩人就xxx诉我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不同意非婚生子xxx归xxx抚养,归答辩人抚养Xxx年x月x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xxxx年xx月生育一子,取名xxx。Xxx出生一岁左右,因双方感情不和,被答辩人居然忍心丢下那么小的孩子离家出走,期间从没有过问小孩的成长,于2011年底回家提出解除同居关系,要求抚养孩子。被答辩人没有固定收入和居所,长期漂流在外,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况且把孩子交给那么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抚养,答辩人我根本不放心,一方面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从一岁就跟随生父生活,已经习惯,加之身边有爷爷奶奶照顾,便于孩子的成长。二、同居期间没有财产答辩人与被答辩人xxx年结婚,婚后被答辩人有身孕,答辩人为了照顾被答辩人,一直没有做事,xxx年被答辩人就离家出走,因此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同居期间只有开支,没有财产。被答辩人提出的'xxxx村三组砖混结构平房系父母所建,我俩只作为家庭成员帮衬,不属于我俩所建,理应不属于我俩共同财产。三、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共同承担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同居期间先后向xxx借款31280元,其借款系与被答辩人同居期间生活开支及生育孩子所用,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共同承担。以上答辩意见,请求法院采纳。答辩人:2012年2月26日经典的民事答辩状范文2:答辩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ChinaEasternAirHoldingCompany)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邮编:200335法定代表人:刘绍勇,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电话:021-626868688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工商登记核准号:100000000005067经营范围和方式: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账号:310066629018170102237委托代理人:李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答辩人:张丽,女,197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德州市颐寿药店连锁二十一职员,现住德州市德城区馨园小区7号楼2单元101室答辩人因原告提起包头空难诉讼一案,现进行答辩如下:1.我公司已圆满完成赔偿任务。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积极与遇难者家属联系,并且已经根据国内相关的法律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根据1993年国务院第132号令修改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空难死亡旅客的最高赔偿额为7万元,综合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最终确定每位罹难者的赔偿金额为21.1万元人民币,其中人身赔偿14万元、行李赔偿0.6万元、抚慰金3万元、丧葬费1万元、食宿交通补助费2.5万元。2.我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但并非《民用航空法》第132条中所述情况-“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因此应当适用《民用航空法》第128条,适用有关责任限额的规定。3.2006年12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已经将事故发生原因及调查结果对外公布,这一点在原告诉状中也有所体现,同时空难的详细调查是由国务院专门组织11·21空难调查组进行的,因此我公司没有义务及必要再向原告公布事故发生原因及调查结果。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刘绍勇委托代理人:李峰、陈磊、毛徐珍2011年5月21日附:1.本答辩状副本两份2.书证:《致罹难旅客家属的一封信》3.书证:《“11·21”空难赔偿支付收据暨责任解除书》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答辩人因一案(二审答辩写因×××对一案所提起上诉),提出答辩如下:(针对起诉状/上诉状就事实、法律关系进行说明和阐述)……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
本文标题:民事答辩状的最新版2022年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4855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