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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团委、志愿者协会,各地州市团委、志愿者协会,各直属团委、志愿者协会:现将《关于建立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队伍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好项目专员选拔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团委志工部。联系人:王雅联系电话:0991-2826766邮箱:286391328@qq.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2关于建立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队伍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近期工作部署,通过建立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切实加强基层志愿者团队管理、培训、服务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把关爱行动打造成“信得过、可持续”的品牌项目,现将项目专员选拔配备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项目专员是指带领青年志愿者团队开展关爱行动的基层团干部或骨干志愿者,主要从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结对的基层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中选拔。项目专员具备的基本条件为:一是有较高热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二是能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有较强能力抓好团队管理和沟通协调。同时,以下人员可优先考虑: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且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或工作背景的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团组织表彰的优秀志愿者。二、选拔规模2011年11月底以前,首批项目专员总人数1万人左右,目前已开展关爱行动工作的每个县(市、区、旗)至少选拔3配备1名项目专员。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开的原则,逐步建立覆盖所有结对基层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的较为稳定的项目专员队伍。三、工作流程(一)发布计划。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综合各地关爱行动推进情况、结对的志愿服务组织(基层团组织)数、工作基础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盘考虑,提出各省(区、市)和兵团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计划(首批项目专员选拔计划指标见附件1)。省级团委根据选拔条件和本省各地的实际分解任务并指导市、县团组织落实任务。(二)选拔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项目专员职位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地县级团组织提出申请。县级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认定,经市级、省级团委审定后,汇总至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备案。(三)注册认证。通过审核的项目专员,纳入全国项目专员信息库,采取统一规范,实行分级管理。项目专员名单通过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中国青年志愿者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首批项目专员的选拔工作分三个步骤。第一步,今年10月底以前,组织各县级团组织开展集中选拔;第二步,11月5日以前,各省级团委汇总各地项目专员基本信息,填写《首批项目专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审核备案;第三步,11月20日以前,将各地选报的首批项目专员名单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工作任务4项目专员的基本任务是抓好关爱行动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组织志愿服务。带领青年志愿者团队,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项服务内容,根据团中央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策划、组织好相应的活动。(二)做好团队管理。负责青年志愿者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团队成员的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发挥志愿者特长,针对服务需求加强培训,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动员更多青年和其他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三)加强宣传联络。及时向团组织和新闻媒体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依托中国青年志愿者网开通工作博客,发布活动信息、服务照片和志愿者感受等;帮助结对学校建好农民工子女基本信息档案。(四)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支持关爱行动,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推动在结对学校建立专门的服务阵地。如结对学校已有专门的关爱行动服务阵地,应承担起阵地运行和管理工作。五、组织管理(一)分级负责。省、市两级团委负责制定项目专员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宣传动员、审批注册、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并加强督促检查;县级团组织具体负责项目专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二)开展培训。团中央将制订发布统一的培训大纲和公开课,由各级团组织分批分级对项目专员进行培训。培训5内容主要包括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关爱行动总体部署及志愿服务组织协调技能等。各地要通过集中授课、交流讨论、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确保项目专员在上岗前后接受系统规范的培训。(三)加强管理。项目专员任期一般为1至2年,县级团组织负责对项目专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连任;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提出不再担任项目专员的,由县级团组织取消其项目专员身份并上报备案;任期未满不能担任项目专员的,由县级团组织收回项目专员证,另选拔人员接替并上报备案。(四)激励保障。1.项目专员可获得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统一制作的“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证”,作为组织活动并享有相应权利的专用凭证。2.项目专员及其团队可利用中国青年志愿者网提供的宣传交流平台开展工作,并优先获得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关爱行动专题培训及阵地建设等资源支持。3.任期届满考核合格的,由县级团组织出具项目专员工作鉴定意见,可获得全国统一的“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服务认证证书”;工作业绩突出的,推荐个人和所在团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可推荐个人担任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个人会员。64.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通过制定具体激励办法,在荣誉称号、资金支持、项目评比、新闻宣传等方面给予项目专员更多激励。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设立项目专员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市两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和团县委负责人,是项目专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配套选拔办法和管理制度,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核,把那些真正由热情、有精力、有能力的志愿者骨干选拔到项目专员队伍中来,把项目专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关爱行动深入实施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各级团组织把项目专员的选拔过程作为强化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培育志愿组织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动员,确保把这项工作部署宣传到辖区结对的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基层团组织),并面向社会更多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三)加强管理,注重建设。要坚持科学管理、注重建设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专员队伍发展。省、市、县三级团委都要建立专门的项目专员数据库,加强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细管理,采取抽查、暗访、公示等方式,确保项目专员信息的准确无误。7联系人:张燕红王家联系电话:010-8521274685212195传真:010-85212049电子邮箱:zyzgzb@126.com附件:1.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计划指标分配表2.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申报表3.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信息汇总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2011年9月30日8附件1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选拔计划指标分配表地州指标(人)乌鲁木齐市33克拉玛依市12吐鲁番地区9哈密地区9昌吉州21博州9巴州29阿克苏地区28克州12喀什地区39和田地区24伊犁地区33塔城地区21阿勒泰地区21合计备注:各系统指标分配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商各系统团委确定。9附件2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申报表姓名性别民族一寸免冠彩照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移动电话QQE-MAIL志愿者团队名称结对学校名称专业特长表彰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及工作思路县级团委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此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县级团委留存一份,个人留存一份。10附件3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信息汇总表填报省份:分管书记签字:序号服务市、县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移动电话QQE-MAIL工作单位志愿者团队结对学校填报人:备注:1.填报人为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负责人;2.此表需经省级团委分管书记签字后方可上报。
本文标题:团中央选拔项目专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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