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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下简称“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聚焦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剖析问题症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二、参加人员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领导班子中的非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县管干部列席,可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列席。分管县领导,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同志。县委巡察办、有关巡察组根据工作安排,视情派员参加。三、时间安排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原则上自巡察反馈之日起1个月左右召开,因特殊原因需延期至3个月后的,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延期原因、计划召开时间等书面报县委组织部同意。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相近的,报经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同意后可合并召开,但需将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四、工作流程(一)会前准备1.组织开展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系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等资料。学习阶段可视情况与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一并举行,但要保证足够时间,确保学深学透。2.广泛征求意见。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向各党支部、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听取有关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建议。3.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或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要开展谈心谈话。每位班子成员给其他成员提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批评意见需有内容、有质量、有“辣味”,要见人见事见思想。4.主动查摆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联系自身实际,领导班子要全面认领问题,认真分析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认领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同时要避免就事论事,要举一反三查找同类问题。5.撰写发言材料。被巡察党组织应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相关材料要紧扣巡察反馈意见,从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等三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并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须经被巡察党组(党委)会集体研究审定,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须经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被巡察党组织需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单》(见附件1)、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认领问题不全面、查摆问题不深入、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务实的,要严肃指出,退回重写。6.邀请相关领导到会指导。会前,被巡察党组织要邀请分管县领导,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同志列席指导。与县委巡察办、相关巡察组对接,确定是否派员参加。(二)会议环节专题民主生活会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本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2.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会议准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3.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4.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县委组织部的同志作点评讲话,县委巡察办、相关巡察组有关人员参加的,需作点评讲话;5.分管县领导讲话;6.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通报缺席人员。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并结合实际提出批评或建议。会标统一为“xx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被巡察单位需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现场画面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三)会后整改环节1.按时报送材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及成员发言材料、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会议记录原件整理成册报送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县委巡察办备存(含电子稿)。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征求意见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2.扎实抓好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收集整理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领导班子及成员整改问题清单,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划分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要做好交接,确保整改延续性、常态化。3.强化成果运用。将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作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将相关资料纳入“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政治画像、政治生态研判的依据参考。接受市委提级巡察的单位党组织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参照本实施办法召开,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备存,邀请分管县领导和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组织部干部监督派员到会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将会议相关材料报送市纪委市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备存。五、有关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和程序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会人员要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摆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直面问题、直指要害,相互批评要直言不讳,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注重沟通协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沟通意识,围绕民主生活会议程、会前准备、会后整改等关键环节,积极主动向相关领导汇报,与相关指导部门及时协调沟通,按要求上报各项会议资料。相关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要按照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的原则,及时与被巡察单位沟通,第一时间反馈会议材料修改意见,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偏不倚、不走过场、开出实效。(三)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成员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对照检查是否深刻,是决定专题民主生活和质量高低的关键,对组织不力、发言质量不高的,到会指导人员要现场提醒、批评和制止,必要时可以按程序叫停,择期召开。要将会后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的,要及时约谈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文标题:关于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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