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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11年9月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组成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会计核算4.会计监督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6.法律责任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1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等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注意代表性的内容及其法律效率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1)《会计法》※地位:①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法律关系的总规范;②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权威性最高;③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④是制定会计行政法规和制度的依据。※效力范围:①中国境内单位;②港、澳、台地区不受约束;③中国在境外投资的企业不受约束,但是向国内提供报告和资料时有约束;④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约束;⑤个体工商户不受约束。(2)《注册会计师法》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判断题:会计法律是指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国务院批准发布(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总会计师条例》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并发布(1)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2管理体制三项内容:1、行政管理2、自律管理3、单位管理1.2.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管理原则:(1)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主管,并非管理)。(2)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判断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X)析:不包括乡镇级(3)参与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如: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无工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管理。1.2.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财政部)(2)会计市场管理(准入、运行和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从业、专业职务、表彰奖励)(4)会计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事务所执业质量)1.2.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于1988年11月◇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组织2.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于1980年◇全国性会计专业组织1.2.3单位会计管理(三)单位会计工作的管理1.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种类:(1)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国有企业厂长,事业单位负责人);(2)非法人单位:机关最高行政长官,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基本要求: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会计核算1.3会计核算包括7项内容: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2、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3、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4、会计凭证5、会计账簿6、财务会计报告7、财产清查8、会计档案的管理可靠性及时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可比性谨慎性重要性可理解性1.3.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3.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相可明,重经及慎1、真实性(可靠性)——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2、相关性——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这遵循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D)。A.真实性要求B.明晰性要求C.重要性要求D.相关性要求3、明晰性(可理解性)4、可比性(1)纵向:同一企业不同时期(2)横向:不同企业同一时期1.3.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5、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6、重要性:会计信息反映所有重要信息。7、谨慎性:在核算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及时性:不得提前或延后1.3.2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1、依法建账:(1)正面规定:依法建账;(2)反面规定:不得私设账簿。2、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1)正面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2)反面规定:不得以虚假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3、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正面: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合规性要求(2)反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注意:“伪造”、“变造”的区别。1.3.2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收入确认所得税的核算存货计价坏账损失的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合并报表的编制外币折算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必用文字:中文(强制性)选用文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备选性)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合规(客观条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合规(主观生成)1.3.3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及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1.3.4会计年度(1)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一)会计年度:公历历年制年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报表中期报:月、季、半年1.3.5记账本位币(1)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本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3)境外单位向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来反映。1.3.6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1)填制和取得:A.外来:单位开具的:填制单位的公章;个人开具的: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B.自制:自用:单位领导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本单位的公章(2)审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3)错误更正:A内容不得涂改;B内容有错误---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C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应重开。原始凭证2-1-12.原始凭证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经办人员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1.3.6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2、记账凭证:(1)分类: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提示】转账业务:指“即非收款,也非付款”的业务,即“不涉及款项”的业务。不能理解为“银行转账业务”。【提示】同时涉及收款及付款,则“付款优先”(2)基本要求:1)必须连续编号,一笔业务需多张凭证应用分数编号法2)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原始凭证可以是各种不同类型的3)必须附原始凭证及注明张数(结帐、更正错账除外)4)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开具及内容(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5)发生错误应当重开6)空行应划线注销记账凭证2记账凭证填制日期名称、编号名称、编号业务摘要三要素:科目、方向、金额三要素:科目、方向、金额三要素:科目、方向、金额记、过账符号附件张数填制、审核(稽核)、记账、主管的签名或盖章1.3.7会计账簿(五)会计账簿:重点关注:(1)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2)各单位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3)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日记账当天打印。(4)账目核对: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财产清查1.3.8财产清查对财产物资的实地盘点;款项及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对,即“账实核对”的工作(一)分类:1、定期或不定;2、全面或局部(二)要求:1、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财产清查2、编制年报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三)意义:(账实核对→账实相符→账实)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实:保护单位资产的完整、安全1.3.9财务会计报告(六)编制财务会计报告1、组成: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信息资料(1)种类: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2)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3)附注:对会计报表所列示项目的进一步说明;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4)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3.9财务会计报告2、编制(1)时间:一般为年度终了;制度有规定的,按规定编制半年报、季报和月报。(2)依据:核算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法律制度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3)格式和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1.3.9财务会计报告3、对外提供:(1)提供期限:月报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季报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报应于半年度终了后60日内对外提供;年报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2)公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每年一次向职代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3)向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1.3.10会计档案的管理1、种类: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和其他类。2、管理部门:政府的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3、管理要求:(1)当年档案可暂在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5、10、15、25)(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3)档案不得外借。特殊需要:单位负责人批准、查阅或复制、登记。判断题: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但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借出。(×)(4)会计电算化:保存纸质会计档案。1.3.10会计档案的管理4、会计档案销毁(1)销毁程序: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审批→专人监销→监销人签章→监销情况向单位负责人报告(2)不得销毁档案:※保管期满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下列()情况下,不得销毁会计档案。A.保管期未满B.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C.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D.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四、会计监督1.4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2、政府监督3、社会监督1.4.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监督主体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监督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1.4.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P27)(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下列各项中,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是()。A.业务经办与记账B.业务经办与审批C.业务审批与记账D.业务经办与财务保管(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1.4.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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