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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适应淮阴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淮阴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人发[2005]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学历及人数(见附表)二、招聘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2、报考临床类岗位的必须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报考条件;3、报考淮阴医院及其分院的本科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第一学历)毕业生;4、报考淮阴医院及其分院护理岗位本科要求应届毕业生,大专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往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且有护士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盖章后,交由区人事局组织复核,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6月19日到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6月12日报名地点:淮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王营镇东大街105号,人事局院内)咨询电话:人事局0517-84931470卫生局0517-84922252(二)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开考,计划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报考淮阴医院及其分院硕士研究生岗位及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专业知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均为百分制。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人事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四)计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医学知识占70%合成笔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护理专业本科1:3、护理专业大专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五)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其次三好学生优先,再次学生干部优先。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重点:复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六)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淮阴区人事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报考乡镇卫生院大专学历的,按人才派遣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四、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阴区监察局0517-4997708淮阴区人事局0517-4931407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淮阴区人事局与淮阴区卫生局负责解释。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附表2009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岗位需求表单位岗位学历人数备注淮阴医院及其分院临床医学本科9医学影像本科3耳鼻喉本科1临床护理本科2临床护理大专5呼吸内科硕士研究生1儿科硕士研究生1消化内科硕士研究生1肿瘤内科硕士研究生1神经内科硕士研究生1骨科硕士研究生1妇产科硕士研究生1普外科硕士研究生2胸外科硕士研究生1泌尿外科硕士研究生1脑外科硕士研究生1疾控中心预防医学本科1健康教育本科1保健所儿科本科1妇产科本科1乡镇卫生院医学类本科10服从分配医学类大专20人才派遣
本文标题:淮安市淮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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