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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报通用4篇【导读】这篇文档“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报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120__年的主要工作20_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__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围绕促进改革开放、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完善法治,依法积极履职,为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提供了有力的民主和法制保障。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20件,表决通过其中的13件;听取和审议10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项执法检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0人次;各委员会开展监督调研和跟踪监督27项,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一、聚焦深化改革,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制保障。常委会把服务改革发展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使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实施有效。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在新形势下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战略举措,常委会把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自贸试验区成功实践基础上,按照“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要求研究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区内外企业、社会公众和外国驻华机构的意见,妥善处理改革和立法、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引领和规范、前瞻和稳定的关系,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协调同步。条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确定了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先入区、后报关”等贸易监管制度、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创新制度、监管信息共享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固化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预留了制度创新的空间,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再一次宣示了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浦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迈入十周年之际,常委会组织《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以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经济运行方式转变为重点,把执法检查与总结创新经验、宣传改革成果、对接自贸区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更高地举起改革旗帜,继续敢闯敢试,奋力探索创新;促进浦东新区人大用好决定授权,积极作出支持改革的决议决定;提出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形成支持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浦东对国家和本市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的示范引领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基础要素,常委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促进政府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优化顶层设计,培育并用好信用产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切实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各类企业以信立身。在上年度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专项监督,抓住企业反映突出的公平发展环境欠缺、融资难和用工贵等问题,推动政府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保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多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司法改革试点是本市服务国家改革大局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开展本市司法改革试点监督调研,把握改革试点的法治需求,探索新形势下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及时任命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支持探索跨行政区划审理案件制度。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人大信访功能定位,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加强类案分析研究,更好发挥畅通民意表达、服务立法和监督的作用。二、围绕重点领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以政府转变职能、财政预算制度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等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环节,常委会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监督,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参加,与区县人大开展联动,重点检查审批事项精简实效、审批权力规范运行、审批服务效能等工作,推动政府以更大的决心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加快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加强改革措施协调衔接,切实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支持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修改《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将定额罚款上限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更好发挥政府规章在加强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制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常委会立足扩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范围,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督调研,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户企业,市属国有企业20__年度国资收益收缴比例整体提高5个百分点,将本市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开展本市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三公经费”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促进政府优化调整相关制度和政策。发挥审计作用,提交常委会的审计报告加大了对本市财政管理和市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监督力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首次对本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本市检察机关完善反腐协调机制,用好科技手段,严格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组织起草并审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对公共资金管理、财政优惠、收费和罚没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和土地、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作出规定。继续对“两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要求“两院”加强被告人辩护权保护、非法证据排除、便民诉讼措施落实等工作,更好提升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水平。三、促进顽症治理,提高城市依法管理水平。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四个遏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立法和执法监督,促进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城市顽症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听取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治理无序设摊、违法搭建、乱倒渣土等为重点,研究分析市民服务热线中反复投诉、久拖不决的案例,组织代表赴8个区的重点区域明察暗访,支持政府严格依法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势头,着力老大难问题,加快形成有效的常态管理机制。根据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明确《城乡规划法》、《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可以作为执法依据,有力支持拆违工作。围绕全市“黑车”整治,及时审议通过《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赋予政府对再次被查获的“黑车”予以没收、对克隆出租车予以直接没收等更严厉处罚的权力,为规范本市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与合法经营者权益提供法制保障。紧紧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履行职责。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确立第三方治理、实施差别电价、实行环评限批等多元治理方式,规定全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创建长三角区域防治协作机制,首次设定按日连续处罚制、单位个人“双罚”制等,体现最严格治理环境污染的立法精神。在条例施行百日之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污染治理情况,推动出台执法实施细则,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紧紧围绕城市安全运行加强法制保障。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严格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发包条件,细化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虚假招标和层层转包,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修改《防汛条例》,明确乡镇、街道的防汛职责,强化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报告审查意见的法律效力,赋予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性撤离措施,保障现场人员安全。制定《文物保护条例》,创制不可移动文物定级后的评估、升降级和撤销制度,改变“重申请轻保护”的情况,守护好城市文脉。开展涉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监督调研,并加强相关地方立法研究。四、关切民生改善,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常委会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制定《养老机构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制定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新建居住区或者旧区改造应根据规划配套建设相应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使用医保卡结算。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明确政府、家庭、社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不同职责,提升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的具体条件,要求经营者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予以明示,并规定经营者有效保护消费者信息的责任。修改《旅游条例》,要求建立旅游监测和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大客流预警信息,并对控制景区门票上涨、规范旅游购物行为、完善旅游投诉机制等作出规定。加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开展《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聚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源头,督促政府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快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继续推动政府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查处,着力消除“管有证不管无证”等突出问题。跟踪监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切实维护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回应。开展加强农村综合帮扶专项监督,推动政府把农村综合帮扶更好融入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促进贫困村自我发展的扶助机制,让郊区农民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修改《精神卫生条例》,规范社会心理咨询机构运行,明确政府应当将心理危机干预列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为市民提供心理援助。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出法律规定。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格局,把扩大代表参与、发挥代表作用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不断夯实履职的民意基础。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的法制保障。回应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期待、推动代表工作与时俱进,启动《实施代表法办法》和《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改工作,就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明确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要求、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以及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等作出细化规定。法规草案经常委会两次审议、四轮征求全体代表的意见,现已提请本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质量。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5件代表议案,有关控制本市人口增长、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完善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议案内容均在相关立法中予以体现。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督办和市政府统筹协调,代表们关注的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老年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完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基础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农村产权交易统一市场建设、回民公墓续建等问题得到重点推进或落实。去年代表们提出的893件建议中,874件完成办理答复,其中“解决采纳”的525件,“正在解决”52件,“计划解决”的104件,“留作参考”的193件,其余还在办理期限中。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代表首次“带主题”进社区,通过问卷调查、登门专访、集中座谈等多种方式,专门听取群众对城市管理顽症治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呼声,从法制层面推进解决。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题进社区过程中,代表们带着法规草案登门拜访了370位80岁以上老年人,与3800多位60岁以上老年人座谈交流,回收调查问卷5700多份,广泛收集了老年人以及家属、护理人员和养老院工作人员的意见,对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实效。全年有240余人次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有77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视察调研等活动,近200位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在参与中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更好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分别就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自贸区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临港产城融合发
本文标题: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报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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