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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一、档案的建立。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二、档案管理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参考资料,少熬夜!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三、档案的管理(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5)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7)表彰奖励材料(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参考资料,少熬夜!期等逐项进行登记。(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1、文件档案的管理: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参考资料,少熬夜!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2、电子文档的管理:收集、积累要求:■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收集、积累方法:■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参考资料,少熬夜!■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归档要求:■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3、声像档案的管理: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参考资料,少熬夜!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参考资料,少熬夜!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淸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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