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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导读】这篇文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一、主要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步训练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或实际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二、基本要求(一)指导教师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讲师以下职称人员(无博士学历)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根据需要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名单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2.二级学院可聘请校内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技术、管理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二级学院必须指定专人与其合作指导,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教师应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科研、教研能力突出的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适当增加指导人数,最高不超过15人;外聘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4.指导学生选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安排学生做开题报告,编写指导方案,制定计划和工作程序;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资料、进行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开展实验以及数据处理等;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5.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指导学生参加答辩;根据二级学院安排参加答辩工作。(二)学生1.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明确各环节目的、意义和要求,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2.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不剽窃。3.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带离学校。4.毕业设计(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三)毕业设计(论文)1.结合我校学科及专业特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设计报告、个人音乐会、艺术作品、商业策划、参加竞赛取得的成果、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各学院可针对自身特点,在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或工作条例中具体规定各专业可采用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形式。2.竞赛取得的成果必须为教育厅指定的A、B类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成绩,学生在参与人中排名前三;具体细节由各学院确定。3.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学生第一署名(或导师为第一署名,学生为第二署名)且与本专业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必须在学生第七学期所在年度的12月31日前刊出或有正式录用通知,期刊必须为三类及以上期刊;具体细节由各学院确定。4.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要符合学校规定,具体参见《AA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1);5.要求论述全面而完整,首尾一贯而不前后矛盾,实事求是而不主观臆造,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精炼,有必要的图表和相关资料等;6.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7000字以上,理工类专业5000字以上,体育参照文科执行,外语类、艺术类参照理工类执行。7.学校鼓励并支持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改革以及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如可采用调查报告、汇报演出、艺术创作、综合训练等。进行改革和创新时,专业所属学院需进行认真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教务处审批。三、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一)教务处职责1.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2.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提出整改要求。3.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工作评估和研究等工作。(二)二级学院职责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检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情况。1.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2.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3.按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根据专业实际,通过采用专家评阅、查重等形式,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和成绩评定工作。4.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复议,最终确定成绩。5.按学校有关要求,保存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电子和纸质文档。6.做好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与评估工作。四、主要环节(一)选题1.选题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吻合,达到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要求。2.选题应做到一人一题,真题真做;当一个课题比较大时,可以分成几个子课题;每个学生完成一个子课题时,必须保证其主要部分为独立进行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3.选题应与社会、生产、教学、科研等实际相结合;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注重在具有实际应用前景的课题中选取,其中,工科类和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设计所占比例应不少于60%;人文社科类的选题需注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社会、文化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4.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符合学生实际,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有一定层次区分,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鼓励学生有所创新。5.各专业的选题数须多于本专业当届的毕业生数;不同届选题重复率须控制在20%以内。6.鼓励学生在低年级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初步训练,在做毕业设计(论文)时与之结合,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完善研究内容,实现学习研究过程的连贯性。7.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须经学院审查后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改变选题和指导教师的,需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8.各学院应不迟于第七学期第十四周结束前完成选题工作,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于第七学期第十五周结束前报教务处。(二)开题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包括调研、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填写《AA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不低于2000字。2.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学生在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开题通过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与撰写阶段。(三)质量监控1.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取查重、指导小组评判、专家评阅、预答辩等多种形式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监控,具体监控办法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2.各学院应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查重,重复率在30%以下(含30%)的,视为通过,准许答辩;复制比在30%至60%(含60%)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对照查重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查,第二次复制比仍在30%以上者,不准答辩;复制比在6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准答辩。3.学校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准许答辩;复制比在30%至60%(含60%)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对照查重报告进行修改,进行二次查重,第二次复制比仍在30%以上者,不准答辩,至少延期半年重做;复制比在6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准答辩,至少延期半年重做。(四)评审与答辩1.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阅,填写导师评语和成绩。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负责人的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情况,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学院须在学生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以备随机检查。3.答辩流程按《AA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和实施办法》(见附件2)规定程序进行。4.各学院根据实际,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应做好相关记录。5.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有较高的学科研究水平。原则上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组员一般3-5人。6.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查、复议,最终确定成绩。7.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答辩。在校外生产、科研等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也要回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五)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总评成绩分三个部分:答辩成绩(占60%)、指导教师评分(占20%)、同行专家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按照《AA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3)执行;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及评分实施细则。2.成绩评定时,需一位同行专家评分;鼓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评阅。3.总评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4.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5.答辩不合格的情况(60分以下):需修改的,2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再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必须重做。6.凡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和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的,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六)评选优秀1.为了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开展院级和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在汇总、比较、评议各答辩小组成绩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控制在15%之内。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参照《AA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执行,各学院要从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按比例遴选论文参加学校组织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进行自我评估,将评估报告于每年九月交至教务处。评估办法见附件4。五、时间安排学生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周数。六、存档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是工作发展过程的历史记录。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归档工作,督促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并收集学生毕业论文电子版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1.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形式上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2.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内容包括封面、评阅意见表、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表、完整的毕业论文。3.毕业设计(论文)作为长久保存的档案材料,应勤于保管、重在利用。各学院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完善查询借阅手续。七、其它1.各学院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必要耗材费用从学院有关经费中统筹安排。2.指导教师按每生12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工作量可在年度教学考核、职称晋升时使用。3.为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更加规范完整,各学院可参照本管理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须涵盖以下内容:(1)人员职责:包括组织安排、工作职责、工作任务;(2)工作流程;(3)学生守则:包括论文形式的规定、开题准备要求、参考文献要求、字数要求、答辩报告的要求等;(4)评分标准和答辩要求:包括评分细则、答辩要求、答辩委员会(小组)职责;(5)评优推荐:包
本文标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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