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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监督范围及内容.................................................................7第四章检定机构及量值传递........................................................11第五章技术管理.........................................................................14第六章附则...............................................................................251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电测仪表专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做好技术监控的量值传递工作,提高计量的综合效益,促进本公司科学技术的进步,确保本公司所辖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大唐集团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办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条例》,结合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电测仪表专业技术监督是新能源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新能源公司生产运行中各种电测仪表、仪器和计量标准装置准确可靠、量值统一是电测仪表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三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电测仪表专业技术监督应针对目前交付生产的风电场进行电测仪表的校验和管理。第四条电测仪表专业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各基层企业。2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重点;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电测仪表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6、组织因电测仪表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7、开展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3第八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副总经理(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2、掌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主要风电设备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3、定期通报所服务公司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4、参加风电公司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对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5、经常检查、了解和指导各风电企业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抽查各单位上报的报表、报告、总结中数据的真实性,发现数据不实或有异常不报者,及时通报;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提出年度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开展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水平,技术交流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47、参与电测仪表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电测仪表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8、参与风电公司电测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第九条风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在生产部门设电测仪表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本企业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各级职责为:一、风电公司分管领导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新能源公司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每年一季度组织修订本公司电测仪表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细则,监督、检查所属风场电测仪表装置周期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每年召开本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本公司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重点;4、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落实电测仪表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了解本公司电测仪表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5报;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6、开展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督查、考评工作。二、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检查、协调、落实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的上报,并按要求编制、报送各种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确保报表准确,上报及时。协助风场、项目部建立健全所辖范围内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健全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3、加强技术监督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加上级监督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举办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4、组织对所管辖风场运行数据、检修维护数据和外委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依照电测仪表技术监督要求按时将统计数据、报表上报至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建立本单位6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管理档案;5、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公司与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拟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使被监督的运行设备保持健康状态;6、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7、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三、各风场、项目部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负责本风场、项目部的具体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技术监督计划。1、风场专责人应结合设备检修试验,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上报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督促计划落实。及时、准确的统计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数据并分析、总结,按时上报至所在风电公司电测仪表技术专责人;2、项目部结合电测仪表投产验收,严格实施电测仪表检测的各项指标记录。对于不符合检验标准的电测仪表严禁投入试运行。设备安装、投产验收阶段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以及相关试验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完整移交生产;3、日常发现有关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应向所在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反馈情况,便于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74、参加本公司的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及防范措施;5、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6、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培训。第三章监督范围及内容第十条电测仪表专业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1、电工测量仪器、仪表;2、电测指示仪表;3、电测记录仪表;4、电量变送器;5、电能计量装置;6、测量用互感器、分流器;7、电测量标准装置;8、电测量系统二次回路;9、其它专业使用的电测仪表、仪器;10、交流采样装置;11、各类电测监督管理及技术档案。第十一条周期检定8风电公司应根据规程规定、机组大小修计划等制订出仪器仪表周检计划,严格按照周检计划开展仪器仪表检定,杜绝超周期检定现象;作为传递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要固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1、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应按规程要求确定检定周期,因设备故障、封存、停用等客观原因造成超周期检定,启用时应按新设备进行检定。2、等级指数0.5级及以上的重要仪器仪表检定周期为1年,其余仪器仪表检定周期为2~4年。3、重要电量变送器检定周期为1年,一般电量变送器为2~4年。4、110kV及以上电压、电流互感器检定周期按JJG1021《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执行,投运前应具有检定证书。5、关口及重要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和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荷至少每二年测试一次,其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和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荷至少每四年测试一次。6、交流采样(RTU)装置校验周期1-3年,首次安装必须对遥测、遥信和遥调功能进行检定和调试。7、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检定至少每二年检验一次。8、继电保护校验仪校验周期1-2年。第十二条各单位的电测最高标准器应按送检计划送检,9做到无一漏检。第十三条无检定证书或证书过期失效的仪器、仪表、检验装置等必须停用。第十四条对被检设备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检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电力公司或本地区电力集团公司计量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书,未持证书者不得出具检定证书。第十五条各风电公司要对电量变送器开展监督校验与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部门组织或指定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校验。第十六条要消除下列计量差错,即:附件差错、回路或接线差错、倍率差错、卡针卡字、电压互感器断保险、电流互感器开路、仪表短路、因标准超差造成大批计量器具误调返工、电容补偿线路上的电流互感器出现一次线圈短路。第十七条参照DL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避免下列常见的不合理计量方式,即:一次直接接地系统采用三相三线计量方式;互感器变比错误;互感器二次回路计量保护公用;用电能变送器代替电能表;配置和技术要求不满规程要求。第十八条调修后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封印,仪器仪表设备的启封以及现场运行中仪表接线的改变,必须由仪表专业人员进行。要防止以下违章行为,即:擅自启封表盖、更换或调整内部10零件、擅自挪用或转借标准仪表、擅自改变计量接线或互感器变比而不及时通知仪表专业人员、隐瞒仪表丢失或损坏事故、擅自使用无检定证书的仪表与设备。要防止仪表的五种恶性损坏,即:烧毁、摔落、拆散、颠震、挤压。仪器仪表在送检或出差运输途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潮、防尘措施。作为传递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要固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第十九条仪表的报废、封存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0.5级及以上仪表的降级,应附鉴定报告报上一级监督机构备案。第二十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注意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培训与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并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仪表人员要确实掌握:标准表准确度、校验设备准确度、校验时环境条件是否正常、主要规程要求、工艺、方法、仪表性能、现场使用情况和运行条件等。电测仪表专业人员应掌握修校表基本功,同时掌握计算机与电子技术基础知识。第二十一条要具备与仪表专业相适应的试验室条件,如:试验室温度、相对湿度、外磁场、震动、防尘、防静电等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凡存在任何不符合试验室环境条件的单位,应立即加以调整改进。第二十二条电测仪表技术监督
本文标题: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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