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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APPLICATIONFORMFORTHEESTABLISHMENTOFA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INCHINA一、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者/投资公司的情况1、投资者INVESTOR: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司名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司名称:2、国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国籍:甲方:乙方:3、地址Address:/注册地址:甲方:乙方:4、银行Bank:5、在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二、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1、外资企业名称Nameofth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有限公司2、地址Address:3、投资总额TotalAmountofInvestment:4、注册资本AmountofRegisteredCapital: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占注册资本%;乙方认缴,占注册资本%。5、投资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及承担经济责任。6、投资的构成FormofInvestment:外汇ForeignCurrency:27、需要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LandSurfaceAreaandBuildingSurfaceAreaNeeded:办公室Office:8、项目情况projectconditions:a、经营范围Scope:。9、外资企业管理Managementofth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a、董事会组成cmpositionoftheboardofdirectors:b、管理机构和高级职员ManagementOfficesandseniorstaff:c、财务制度systemoffinancialaffairsandaccounting:按中国财务制度实行d、职工总数TotalStaffandWorkers:三、项目建设和执行1、该项目内将使用的主要机器设备MachineryandEquipmenttoBeUsedfortheProject:计算机等。2、项目所需水、电、气、燃料等用量TheVolumeoffwater,Electricity,Gas,Fuel,Etc.whichwillbeNeededbytheproject:水0.5吨/日,电10千瓦时/日。4、三废处理指标、安全指标TheStandardoftheTreatmentof“ThreeWastes”andthesecuritystandard:无三废产生5、中国职工培训计划PlanfortheTrainingofChinesestaffandWorkers: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四、外资企业经营期限TERMOFOPERATIONOFTH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年五、公司同意以下建立外资企业的条款THECOMPANYHEREBYAGREESTOTHEFOLLOWINGCONDITIONSFORTHEESTABLISHMENTOFTH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1、外资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并受其保护。Allactivitiesofth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shallcomplywithandbeprotectedbythelaws,decrees,andrelevantregulation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32、外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款。The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shallpaytherelevanttaxesinaccordancewiththelaws,decreesandrelevantregulation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投资者签名Investor:年月日1外资企业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资者第三章本公司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五章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六章股东会第七章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第八章监事会(或:监事)第九章管理机构第十章劳动管理、社会保险第十一章工会组织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外汇管理第十三章物资的购买第十四章保险第十五章经营期限、解散与清算第十六章适用法律第十七章生效与其他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及中国其他有关法规:【身份证号码:,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下称乙方】拟在珠海设立“”(下称本公司)。为此,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投资者甲方:姓名:地址:电话:国籍:乙方:姓名:2地址:电话:国籍:第三章本公司第3.1条:法定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职务:第3.2条:本公司在珠海注册,为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系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3.3条:本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4.1条:本公司的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其中甲方认缴,占注册资本%;乙方认缴,占注册资本%。第4.2条:出资方式:第4.3条:投资者的出资额应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之内分期汇入外资企业在珠海当地银行开设的帐户或缴付外资企业,首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汇入,且不得低于投资者各自认缴注册资本的15%。第4.4条:投资者缴付投资后,应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和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4.5条:本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在经营中,如发现资金不足,经投资者决定增加数额,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由投资者投资,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4.6条:本公司在经营中,根据需要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分立、转让或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第五章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中的经营范围:第六章股东会第6.1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3第6.2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6.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6.4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6.5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6.6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或: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第七章董事会第7.1条: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3-13人)人。第7.2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7.3条:董事会的职权:4(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7.4条:董事任期年(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7.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如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由董事长召开临时会议。第7.6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董事长不能出席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第7.7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视作弃权。第7.8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第7.9条:每次董事会会议均应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字。会议记录用中文书写,由本公司存档备查。第7.10条:董事会对本公司一般问题的裁决,应采取董事同意通过为原则。下列事项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1、本公司章程的修改;2、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3、本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若不设立董事会,请选择“执行董事”一章)第七章执行董事第7.1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第7.2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5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7.3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八章监事会(或:监事)(注: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第8.1条:合营企业设监事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监事会正式成立之日。第8.2条:本公司监事会由名成员(注:3名以上)组成(或:本公司设名监事),其中甲方委派名,其中乙方委派名。监事对投资方负责,任期三年,经投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8.3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8.4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监事签字。第8.5条:监事会(或:监事)具有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6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章管理机构第9.1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第9.2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执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各项决议;组织和领导本公司的全面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第9.3条:总经理的职责:1、贯彻执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决议;2、组织和领导本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3、在董事会(
本文标题: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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