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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是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园):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运教基[xx]4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xx县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在教科局指导、监督下,各个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二、招生办法及报名所需证件(一)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凡年满6周岁(xx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农村小学、初中实行区域内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区域内小学、初中的办法进行招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服务区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报名时需出具联系卡(幼小、小初衔接联系卡)、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及审核报告单(接种单位出具)等;城区小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服务区学生入学坚持以“房产和户口为主,就近入学”的原则,凡户籍、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服务区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报名时需出具联系卡(幼小、小初衔接联系卡)、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及审核报告单(接种单位出具)等。学校要为每个入学孩子建立入学档案,留存入学学生的联系卡(原件)和其它报名证件的复印件。(二)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招生文件“免试入学”的精神,严格按照教科局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民办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招生方案,经县教科局民教办审核、报教育股批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县教科局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好民办学校招生有关工作。(三)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外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小学入学就近到服务区所属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在服务区学校学位满员后,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以xx小学x校区、xx小学x校区、xx小学x校区、西北街小学分校、x小学、x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初中入学以x二中、实验中学x校区为主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农民工子女入学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户口本。(2)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3)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4)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同意外出就读证明).(5)预防接种证及审核报告单(接种单位出具)等。在xx投资、经商、建校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农民工子女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四)驻县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驻县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入学时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预防接种证及审核报告单(接种单位出具)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读。(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各中心校、初中要主动落实本服务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情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三、招生程序(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全县初中、农村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7月4日,县城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22日,报名地点为所属片区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5日。(二)入学资格有关证件核实各学校对学生入学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的鉴别和审核,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县城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到入学。(三)公布招生名单各校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县教科局教育股审核后,适时公布xx年秋季新生招生名单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是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为了做好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县教科局成立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杨栋柱副局长兼任,成员由教育股、党办、民教办、幼教股、督导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具体负责监督实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细化具体措施,周密组织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做好政策宣传各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要做到“八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要通过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积极进行宣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依法入学。(三)规范办学行为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违规进行选拔性招生行为,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要以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等形式进行公开编班、教师配备等工作,接受家长和媒体监督。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容量,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着力解决好招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制止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县教科局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提前招生、违规宣传高(中)考成绩、违规乱挖优质生源等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约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削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查实的招生过程中的钱学交易、权学交易等行为,进行党纪和政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教育强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大环境。
本文标题: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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