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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泄漏应急预案【导读】这篇文档“氮气泄漏应急预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核泄漏应急预案1核泄漏应急预案篇1: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引起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核污染,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保障公司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凡属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放射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1、在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2、放射源被盗事件;3、其它突发性的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二、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划分等级Ⅰ级:事故可能产生国际原子能机构《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中定义的越界影响,丢失、被盗、失控1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Ⅱ级:事故可能在设施边界之外产生明显影响,丢失、被盗、失控2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或局部器官残疾(含截肢等)或10人以上急性轻度放射病。Ⅲ级:事故后果局限在设施的边界之内,丢失、被盗、失控3类放射源或人员受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Ⅳ级:事故后果局限在单一房间、实验室或其他建筑物内,丢失、被盗、失控4类、5类放射源。三、处置原则1、预防为主,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大面积核事故与辐射事故的发生及污染范围、程度的扩大;2、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有关事故控制的建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3、采取适当对策措施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处理处置,同时注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4、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四、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公司成立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紧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发生突发性核污染事件的指挥领导。(一)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紧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其职责:1、根据核污染事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2、统一指挥和组织指导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3、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二)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1、应急工作组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建立定期应对突发核污染的工作磋商机制;做好污染事件紧急处置的人员、车辆、监测仪器、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相关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提高紧急处置能力;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组织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负责与上级和其它部门的报告、联络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件的相关信息。2、事故调查处置组:其职责:开展现场监察、处置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放射性物质的处置和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3、医疗救护组:其职责:及时联系医院、卫生院,并配合做好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中毒人员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4、后勤保障组:其职责:组织应急处理相关物资的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运输。5、治安保卫组:其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并进行现场警戒,必要时通报或疏散周围单位和群众;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靠近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进行丢失和失窃放射源的侦查。6、善后处理组:其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安置受害家属的生活;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五、紧急处置工作程序(一)、迅速报告(报警):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紧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将立即向总指挥、检验检疫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紧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号码)并向全公司公布。(二)事故评估和预案启动: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紧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确认。经评估确认,凡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之一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指挥部接到办公室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视事故情况研究决定启动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部分启动预案。(三)处置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应对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紧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事故调查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即进入工作状态,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等,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六、其他事项(一)本应急预案为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进行处理。(二)各专业救援工作组要根据其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救援预案。(三)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核辐射、核泄漏、放射源丢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预案,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和综合演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篇2: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哈尔滨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制定方案的目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的要求,鉴于核与辐射事故所具有的突发性、应急响应的复杂性及其政治、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敏感性,结合我市实际,必须做好我市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即可根据本预案,按事故性质及应急状态、级别,准确的收集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果断决策。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辐射事故,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核与辐射事故。1.2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方针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密切协同、保护公众健康、保护环境。1.3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中的主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中的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2)接收区、县(市)和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事故责任单位事故报告,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过程,根据核与辐射事故的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3)监督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响应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4)接收和评价区、县(市)的应急辐射环境管理信息,指导区、县(市)开展应急辐射环境管理工作。(5)牵头组织各方面的现有力量对事故地区场外应急辐射监测进行支援。(6)从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的角度,对核与辐射事故的发展过程和可能对人员及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及时上报市政府。(7)建立统一的核事故分析报告制度,统一发布信息。1.4适用范围●核与恐怖事件●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包括放射源贮存库事故●核技术应用中发生的事故,包括辐射源污染环境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丢失、被盗事故●伴生放射矿辐射事故●其它核与辐射事故为提高本预案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和省应急管理法规的变化,市政府内部职能机构的变化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和实践经验等,及时对本应急响应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2、核应急响应组织与职责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体系,在市政府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平时做好应急准备;应急时快速响应。2.1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哈尔滨市设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简称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简称核应急办)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简称核应急技术中心)。2.2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2.2.1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2.2.2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的方针政策、法规、导则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核事故应急工作要求。(2)领导、协调各部门、核应急技术中心的核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包括事故期间和应急终止后的核安全监督管理、环境辐射监测评价、三废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审定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报告。(3)指导或指挥核应急响应行动,核应急总指挥依据核应急技术中心提供的事故分析和事故后果影响的评价结果和应急监测结果以及事故预期的发展过程等技术资料,对营运单位所采取的措施和防护行动进行判断、监督和提出建议,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4)指导区、县(市)开展环境辐射监测及现场核安全监督。在场外应急时,牵头组织各方面现有力量开展应急辐射监测支援。(5)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事故情况、向省环保局核应急办报告有关核事故评价和环境辐射应急、监测情况,提出保护公众和环境的措施建议,对区、县(市)应急组织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6)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审查向有关机构发布事故或应急情况的通报或通告。2.3核应急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2.3.1核应急办公室的组成核应急办公室是市局核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班子和执行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2.3.2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及环境保护法规、导则和标准;落实省应急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准备工作。(2)在核应急响应期间综合协调各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的配合,传达和贯彻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和编写向上级提交事故报告,负责与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及其它有关厅局的联络及信息交换工作。(3)指导区、县(市)制定各自的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或实施程序。指导核应急技术中心开展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技术研究与开发。并督促检查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4)负责制定核应急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应急演习和演练;组织和配合有关机构进行公众教育工作。(5)定期向市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6)管理市核应急响应的设施和设备。2.4核应急技术中心的组成与职责2.4.1核应急技术中心的组成核应急技术中心是核应急领导小组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方面的技术支持单位。核应急技术中心设在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由市环保局主管局长担任核应急技术中心主任,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领导任副主任。核应急技术中心下设核应急常设组和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核应急常设组:由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和专家技术咨询组组成,根据专业分为二个专业小组:一是事故发展预测及后果评价组,二是安全分析组,总人数约为二十人,由核技术专家任组长。2.4.2核应急技术中心的职责(1)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面,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应急组织,提供有关紧急保护公众和环境防护措施的建议和提供应急响应的技术咨询。为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2)接收、整理和分析核与辐射事故安全参数及应急相关信息,建立应急数据库;接收整理和分析核技术应用设施的辐射环境数据,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建立全市核与辐射安全、辐射环境质量数据库。(3)对核与辐射事故进行分级和事故评价,进行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价和预测。向市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并对应急状态终止和恢复提出建议。(4)负责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应急计划审查和应急准备监督的技术工作。对此实施的应急行动进行跟踪、评价、监督。(5)对区、县(市)应急监测提出技术建议、现场应急响应与现场的事故处理。(6)协助编制与修订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并根据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制定核应急技术中心的应急响应实施程序。承担全市核应急有关人员的应急知识、应急技术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核应急技术中心范围内的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演习。(
本文标题:氮气泄漏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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