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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需要通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共同努力来实现,保持高收款率,不仅可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有三大主要原因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难:1.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的实质内涵。住房体制改革以前,人们大多住福利房、公房,物业管理没有明确化,物业管理费用是由政府补贴。但住房商品化后,物业管理行业开始兴起,由于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这种受其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的管理形式和物业管理费用的构成不甚了解,在物业服务消费观念上存在的偏差,直接影响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率。2.因开发商的服务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受到牵连。有些开发商在售楼时越权对业主承诺一些物业服务和收费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业主购房,而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不尽人意,而当初的服务承诺和优惠又无法兑现,同时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相互独立的关系不了解,从而错误地把矛头直指物业管理公司,而他们表达不满的最通常方式就是拒交物业管理费。3.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还有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差,不能够及时地为业主解决问题,只管理不服务,对服务承诺言而无信,未经许可擅自(来自:www.fdcew.com)变更服务合同等等,直接影响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在业主心目中的形象,使业主产生不满情绪,并通过拒交物业费来表示抗议。即便如此,但是笔者所在的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出了一套实用性很强的管理办法,有效地解决了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1.进行形式多样的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工作。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客户的特点,定期组织物业管理的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如“业主参观中心机房”、“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树立招商物业品牌”、“物业管理条例研讨会”等活动,这些活动不仅拉近公司和业主的距离,而且使业主理解了物业管理的真正含义,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直观、清晰的认识,并树立起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和物业消费意识。2.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商业社会中,物业管理企业处在一个公共关系网络之中。在这个网络中,既包括业主和租户、开发商、也包括业内同行、合作伙伴、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等。物业管理企业对于客户服务的认识应从“以客户为中心”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转变。首先,从企业内部着手,通过培训,让员工充分认识到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其次,通过人性化的管理,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并借着满意的员工去服务客户,获得客户的满意度,并吸引他们成为公司最忠实的客户。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断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以客户服务部为核心的服务团队,在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了客户信息库,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有效地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增进双方的友谊并与之结成战略性的伙伴关系。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的写字楼项目中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A公司是大厦的业主,多年的优质服务不但使双方保持了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使客户与公司的客服人员结成了要好的朋友。2005年,由于A公司自身经营原因,停交了物业管理费近六个月,累计欠费20余万元。物业管理公司特为A公司欠费情况召开专题会,集思广益讨论解决方案。公司客服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表达了对A公司欠费的理解和愿意与客户共度难关的真心,并与客户一起探讨可行的还款方案。据了解,该公司还有另一处办公场所,如果能合理利用物业资源,将办公场所合二为一,并将另一处出租,以房养房,不但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缴清物业欠费,而且还能略有盈余。经过仔细的评估和测算,客户最终接受了这套方案。此后,物业管理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客户多方寻找租户,最终按要求顺利地将房屋出租。客户被物业管理公司的真情所感动,在感谢的同时,主动用房租收入缴清了欠款,并预付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3.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秉承招商局“百年诚信,至尊服务”的品牌价值理念,设身处地地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客户的特点提供人性化服务,如在客户公司重大庆典、客户生日等纪念日送上鲜花和祝福等。例如,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接管的某高档公寓有一位业主赵先生,他的子女为老人买了这套公寓安享晚年,可由于前期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加之对赵先生来讲,物业管理是一个相对陌生的事物,习惯于“小家庭”式生活方式的赵先生对物业服务较为排斥,因此赵先生经常拒交物业管理费。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赵先生欠费的原因,结合其社会阅历丰富,在家庭中有一定的地位和感召力,且大部分时间都居住于社区之中,对休闲和消遣的需求较多等特点开展工作。其次,公司根据老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如公司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在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老人与开发商前期遗留的问题最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对老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和反馈,邀请老人参观园区和参加各类社区文化活动,使老人在具体、生动的感知中体会到真实、可信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并感受到无处不在、无微不至的物业服务。以上这些优质的服务不但解决了老人的实际问题、也更新了他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满足了他的兴趣爱好,更使老人在满意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觉得不缴费实在过意不去,不但主动缴费,而且还向邻居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知识。4.灵活多样的收费方式。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诉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依照客户特点及喜好,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发送缴费通知书,采取银行代扣、银行代收、上门收取、柜台收费等方式收取物业管理费,真正做到客户缴费个性化、便捷化。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行业必须依据市场价值规律的调节,进行资源优化配置,通过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和良性的竞争,逐步规范服务市场。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在政府各级部门的指导下,社会各界的关注下,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下,业内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加大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依照承诺提供更贴近于客户的专业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相信物业管理收费将不再是令人头痛的问题。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推进与发展,改善了广大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为促进住宅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社会再就业工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据上海市价格举报投诉中心的资料显示,物业管理的投诉共有3526件,占整个投诉总量的14.6%,成为2003年市民投诉的七大热门行业之首。因而,研究现阶段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成为热点问题。1.现阶段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1.1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发展水平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队伍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与物业管理的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非专业人员做物业管理成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奇怪现象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分流人员、传统房管局(所)的转型人员等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充斥着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人员普遍素质低,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实际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中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的人数并不多,具备高级管理资格(如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三总师”等)的人员更是凤毛麟角,这种人才不足的局面,已经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行业向高水平发展。1.2业主的物业知识缺乏一方面,舆论宣传缺乏明确的政策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某些媒体为了吸引观众、读者,缺乏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肆意扩大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报道,或者受企业恩惠为企业摇旗呐喊。热衷于典型事件的吵作,而缺乏对社会、对企业、对业主的理性引导和宣传,甚至缺乏公正而深刻的思考。1.3物业管理收费难是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羁绊《条例》中规定业主的义务之一是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在物业管理中也应该贯彻“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以形成物业管理资金的源泉。但是,传统的福利住房消费观念还有相当的惯性,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符等现象时有出现,许多物业公司收费范围和价格透明度低,有的公司收取物业费后,一些维修工作仍需要缴费,而物业公司提交的物业收费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也存在问题,收费难问题依然困扰着各物业管理企业,这些都极大的影响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使物业管理主体双方产生了后续的不良连锁反应,也遏制了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1.4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缺乏市场竞争力据资料显示,1997年底我国约有物业管理企业7000家,至2003年底达2万余家,增长速度极快。建设部2003年颁布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只有78家。尽管物业管理企业数量较多,但市场份额普遍较小,经营管理水平更是参差不齐,企业缺乏创新能力,相互模仿严重,既不利于自身发展,也不利于抵御港澳台地区及外国同行的“入侵”。1.5物业管理法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从福利分房转向个人购房,随之而来产生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但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出台,近两年引发多起群体纠纷。虽然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部门又陆续颁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规章,但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一种剥夺业主选择权、房地产E网www.fdcew.com强迫业主接受有资质(甚至没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模式,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区管理”课题组对北京70个居民小区的调查结果显示,住房质量引起严重纠纷的小区占22.8%,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严重纠纷的小区占80%,随意修改规划的小区占34.2%,产生肢体冲突与暴力冲突的占37%,在所有这些纠纷中因公用财产被严重侵占的占60%,这充分说明现有管理模式存在着弊端。1.6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从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实践看,南方地区、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城市和大城市物业管理开展比较早、发展快;北方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内陆城市和中小城市相对较慢。深圳市是全国物业管理发展较好的城市,在建设部公布全国第一批40家物业管理资质一级企业中深圳占了18家;全市有146家住宅区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占全国的1/7.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底全国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占物业总量的38%,经济发达城市已达50%以上,这说明,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差距相当大。2.解决物业管理所存在问题的对策2.1走专业化发展之路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是物业管理市场化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物业管理要有专门的针对对象和具体的细分市场,在管理上要有专业化水准。全国70%以上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克服这种一体化管理中机构庞杂、人员众多、管理成本高的弊病,摈弃落后的用人观念,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吸引和留住人才,发挥和调动他们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做好服务集成,通过高标准服务来激发消费者的自觉缴费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向知识型管理过渡,走一条人才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竞争市场化的道路。2.2走法制化发展之路实际上,物业管理是业主对物业进行自治的权力,是一项产权人对财产进行处置权力,不应该规定业主必须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为此,要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对物业特别是业主共有共享的部分详细登记;明确物业管理是业主对物业进行自主治理的活动,物业管理权是业主的权利,在建立“物权法”的同时,要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法”,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服务。2.3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在我国物业管理是一种微利性行业,全国约有80%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亏损,物业管理的规模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客观上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之路。同时,物业管理市场将面临重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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