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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施工现场第一条: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承担工程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及保护环境的有关要求,并应对工人讲解保护环境、安全操作方法。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要求。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及各种设备的操作工、登高架设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上岗操作。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按规定悬挂现场安全规定、制度、安全纪律知识等标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及高空临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第六条:施工现场交通要道要有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第七条:施工人员操作前要进行岗位检查;下班时应收集好工具,清理操作现场,清除不安全因素。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操作场所,严禁吸烟,不准擅自移动现场的消防器材,更不准挪做他用。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即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本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第二节机电设备第十一条: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安装好后,使用前必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凡故障设备及在修设备,均不能投入运转使用。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第十六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1千伏以下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1.52456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第二十条:X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第三节高空作业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二十三条: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脚手架上等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乘坐吊篮或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攀登。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第二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时,发现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直立梯使用的工作角度以75正负5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第二十八条:如因作业必须,需要临时拆除或动安全防护设施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完成作业后应立即复原。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行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第四节季节施工第二十九条:雷雨季节施工:1、雨季前应编制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必须作好各种防雨设施的准备。2、现场排水系统在雨季前应修整畅通。雨季现场施工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除泥泞,防止人、车滑跌或倾倒。3、现场的高层建筑物、高架施工机具、危险口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装设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措施。4、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第三十条:夏季施工:1、对露天作业的工人应根据气温变化,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和作业点,适当调整作业时间,注意劳逸结合,保证工人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2、在炎热露天或在闷热容器内以及在热辐射较地区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通风和采取降温措施,并供应充足的含有盐分的清凉饮料。3、烈日下作业,应在操作场所搭设活动式棚,也可在工作点附近搭设休息棚,便于职工在棚内休息。4、夏季作沥青施工时,应加强通风,同时加强皮肤保护,以免沥青蒸气中毒或烫伤。5、施工现场的医务室应常备防中暑的各类药品。第三十一条:冬季施工:1、冬季施工要充分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垮塌、防煤气中毒的各种准备。2、施工现场的交通要道、斜、脚手板、爬梯上的冰雪要及时清扫,并采取铺草垫等防滑措施。3、冬季施工要严格对各种添加剂的保管、发放和使用,防止误食,造成中毒。4、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5、冬季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防引燃保温用的草帘或草包。第一部分土木建筑第一章架子工第一节脚手架材料第一条: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不得使用。第二条: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第三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第四条: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第五条:竹脚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第六条: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厘米的一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第七条: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梓铁丝箍绕2-3圈或用5铁皮钉牢。第八条: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第九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号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第二节外脚手架第十条: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表结构形式用途架宽(M)立杆间距(M)步距(M)小横杆间距单排架砌筑1.2-1.5≤1.5≤1.5轴立杆间距,一端伸入墙体0.3-0.5M装修1.2-1.5≤2.0<1.8双排脚手架砌筑1.05≤1.5≤1.5同立杆间距装修1.05≤2.0<1.8架上走劳动车1.501.00≤1.8第十一条: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第十二条: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第十三条: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第十四条: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第十五条: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第十六条: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第十七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第十八条: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第十九条:架子的辅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第二十条: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第二十一第: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斜道两侧、平台外围的端部应设剪刀撑,并沿斜道纵向每隔6-7根立杆设一道抛撑。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拦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第二十三条: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第三节里脚手架第二十四条:砌筑里脚手架铺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第二十五条: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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