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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厂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厂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厂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厂区卫生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参考资料,少熬夜!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第七章奖罚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第八章附则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厂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管理内容:1.除尘设备、吸尘装置、通风设施,必须按要求加强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按国家标准严格控制。2.用于环境设备的灭菌药剂,空气中允许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3.通风设施必须保持经常完好有效。必须认真检查、经常保持安全有效。4.作业人员应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维护发放的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制度样例参考资料,少熬夜!1.目的和依据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5职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安全保卫部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参考资料,少熬夜!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尘、毒、噪场所规定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职业防护(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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