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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汇编5篇】一、合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合同管理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二、档案借阅管理制度(通用多篇)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汇编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第一篇】一、健全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利用制度,根据各门类档案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设置档案资料的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登记制度。二、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承办人员可直接查阅经办的案卷;借阅案卷,要经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借阅其他科室的案卷,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经单位领导批准。三、借阅上级党政机关未解密的文件材料,按本单位有关文件阅读范围规定办理。四、外单位需查阅本单位有关档案,应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介绍信;查阅人员工作证必须与介绍信上姓名相符。同时,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如因需要更换或增加查阅者,则应另办手续,否则不予查阅。五、摘抄档案材料,应经校对无误后才予以盖章,并注明材料出处(目录号、案卷号、页号);如需要复制、拍摄的应经领导批准。六、凡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未经同意不能公开发表。七、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八、借出档案都要履行手续,并要有凭据。借出期限对内一个月对外十五天归还。九、借出的档案要按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贵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查处。归还档案的同时应递交利用效果登记表。十、查阅和借出的档案材料严禁复印、涂改、抽换、拆卸、折叠、圈点、划线和污损,否则追究责任。十一、查阅档案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借阅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薄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经理级领导批准方能借阅。第三条案卷不许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第四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第五条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六条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第七条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第八条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第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第四篇】项目部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控制管理工程及贯标体系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配合项目部资料管理员工作并保证工程项目部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一、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凡借阅本项目部技术办公室档案资料及检查工具,须经本项目部门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资料员员处办理借阅手续。2、严格履行档案管理手续,并应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阅文件名称、编号、借阅人、借阅日期等。3、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在基建办公室内,不得带出室外,不得转借他人传阅,随意摘录和复制;因特殊情况必须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必须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4、借阅人必须按借阅期限及时归还所借阅资料。5、借阅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禁擅自翻阅、抄录和复印秘密文件资料,要爱护所借阅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折叠、勾画、涂改、抽撕、拆卷,不准在查阅档案时抽烟、喝水。6、对于分包单位人员暂规定:每份文件交押金10元,每份图纸交押金100元(交到技术办公司由技术负责人出具收条)。查阅使用完在未损坏图纸及文件的情况下退还全部押金。7.对于损坏图纸的人员,按图纸损坏程度进行扣款:损坏不严重、可修复的,给与批评;损坏10%-50%的,扣除押金的1%;损坏50%,扣除押金的5%;损坏60%,扣除押金的10%;损坏70%,扣除押金的15%;损坏80%以上的,扣除押金的20%。8.对于外单位(如:监理、业主等)人员借阅图纸需经项目经理批示签字并填写借阅单后方可出借。二、档案借阅流程(略)三、物品借用管理制度1、需借用项目部检查工具物品时候,必须经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仓库管理员或质量员处办理出借手续。2、严格履行物品借用手续,在借阅统计台账上登记,并在物品借阅清单上签字,此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借用人保管,归还物品时一并上交。3、项目部检查工具物品只限借用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转借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借用人负全部责任。4、使用期间应爱护检查工具物品,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相应损失,不能及时赔偿或不能及时归还的,由项目部将借阅单转交工程公司财务从工程款、工资等其它款项中扣除;5、损坏程度由项目部技术办公室、施工办公室、材料办公室一起鉴定。6、工程结束后应立即归还所借物品,不及时归还的由仓库保管员或质量员催促归还。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第五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四、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涉密档案资料按《武汉理工大学秘密资料管理办法》查阅利用。五、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目的和内容等。六、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涂改、污损、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七、本馆档案原则上限馆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两周,不得转借。需要续借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负责。八、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九、查阅利用档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本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
本文标题: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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