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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各项制度汇编1、《学习制度》2、《纪委工作制度》3、《纪检干部岗位责任制度》4、《纪委公文办理制度》5、《纪委督察工作制度》6、《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7、《纪委信访接待制度》8、《纪委档案管理制度》9、《纪委组织协调制度》10、《纪委办案纪律》11、《纪委工作议事规则》12、《考勤制度》13、《计算机管理制度》14、《印章管理制度》15、《文印工作制度》16、《保密工作制度》17、《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8、《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19、《纪委委员工作职责》20、《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21、《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乡镇纪委工作流程图1、《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2、《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3、《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纪委学习制度为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制定本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经济等方面。(一)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重点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三)学习中央和省、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重点是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四)学习党的历史、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特别是国内外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管理等优秀文明成果;(五)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等;(六)其他学习内容。二、学习方式(一)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日要精心组织各类学习讲座、报告会、学习交流等。(二)党员干部按照党委和支部每年下发的学习重点,利用工余时间进行自学。三、学习要求(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明确每月的学习内容;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实现自主学习,个人自学情况每季进行一小结。(二)坚持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每周一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人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二是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组织好集中辅导或专家授课。三是理论学习与开展调查研究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理论、有分析、有观点的调研文章。四是理论学习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相结合。不定期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机关论坛、组织观摩和学习交流等活动,体现寓教于乐,增强实际效果。四、保障措施严格学习考勤登记,定期通报和检查党员干部学习记录、出勤情况、读书笔记、体会文章等。纪委工作制度一、年初拟定年度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镇党委及上级纪委。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置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2.支部纪检委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纪检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一、根据工作职能及职位说明,制定乡纪委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并签订责任书。二、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抓中心业务工作,也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三、岗位责任人因出差、休假等原因离岗时,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出现空档。四、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按照《温泉乡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并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纪委公文办理制度1、对收到的文件进行登记编号,填写公文办理单,由纪委书记批办。2、纪委的发文,由纪委副书记核稿,送工委书记签发;如纪委书记休假或因公出差,经请示同意后,可由纪委副书记纪委督察工作制度1、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纪工委对辖区的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每年年末向市纪委书面汇报一次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2、纪委成员根据需要,要定期或不定期参加辖区村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两年内参加完所辖村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对村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向市纪委党风室书面汇报一次情况。3、纪委要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常委会以书面形式反馈一次。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畅通监督检查渠道。4、考核与监督。纪委对所辖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市纪委对基层党委、纪委考核的主要依据。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一、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二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五、案件立案后,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实施。七、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过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八、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顺序装订案卷材料移送审理。九、对于一般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由镇纪委讨论后,经镇党委审核,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由支部讨论给出基层意见,经镇纪委批准,报镇党委同意。对于一般干部给予降级以下处理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监察局批准,给予开除处分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市监察局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十、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在办案中应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厅《关于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执行。纪委信访接待制度一、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镇党委受理和市纪委交办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县纪委。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四、制定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对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六、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纪委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室(柜)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严禁烟火,做好防霉、防虫、防尘、防潮、防盗、防光等工作。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2、镇党委内部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应办理借阅登记;外单位借阅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3、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翻阅和抄录与利用无关的档案材料,如需复制或借走,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用完及时归还。4、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涂改、圈划、折叠、剪裁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做任何标记和符号,确保档案完整无损。5、调借出档案必须登记,归还或收回时应点交清楚,及时注销。纪委组织协调制度1、根据镇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2、根据镇党委和市纪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3、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4、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纪委组织协调的事项除镇党委和市纪委交办的以外,根据需要,由纪委会议或者纪委书记确定;纪委认为重要的组织协调事项,应当报镇党委或者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市纪委备案。有关部门认为需要纪委组织协调的事项,可以向纪委提出建议,由纪委决定或者由纪委报镇党委决定。6、经纪委组织协调确定的事项,应当以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意见、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交有关部门实施;在查办案件中,因紧急或者保密等特殊情况,经纪委书记同意,也可以采取当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但应当作好记录,留案备查,事后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部署或确定的事项、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等。7、纪委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按规定调阅有关材料、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实地了解情况、要求书面报告等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对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纪委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帮助解决或者及时纠正,重要问题应当及时向党委报告。8、有关部门在落实所承担的反腐败任务中遇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纪委报告。纪委应当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以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加以解决;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纪委提请镇党委决定。纪委办案纪律1、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坚持依法依纪查处各类案件。2、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办人情案、关系案。3、不准私自单独会见违纪嫌疑人员及其亲属,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开脱责任;不准泄露案情和工作机密。4、不准在办案中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变相体罚、逼供、诱供。5、不准截留、挪用、私分暂扣和没收的钱物,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不准利用办案之机,收受他人的各种钱物;不准向被调查人及其亲友,或者涉嫌违纪的被调查单位私自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其他物品或报销各种费用。纪委工作议事规则为使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一、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二、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三、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四、镇纪委委员提交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五、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六、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镇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七、镇纪委会议事,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八、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情况。九、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向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十、对重大议案的调查研究及解决情况及时向纪委委员反馈和通报。十一、镇纪委会议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党纪责任。机关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镇机关干部考勤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1、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班期间实行督查制度,督查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负责镇政府
本文标题: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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