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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五大连池风景区建设局(一)-1-目录五大连池风景区建设局2010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6)建设局行政权力依据目录·········································(7-13)一、行政许可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制度····························(14-16)二、行政审批2、燃气分销站点审批制度······································(17-19)3、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20-22)4、劳务分包(三级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企业资质审批制度············································(23-26)5、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审批制度·············(27-30)6、城市供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31-34)7、粘土实心砖生产量核定行政审批制度···················(35-38)8、墙改专项基金的使用审批制度····························(39-41)三、审查备案制度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审查制度························(42-45)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46-49)11、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行政性审查、备案制度·········(50-53)四、投诉制度12、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制度···············(54-57)-2-五、行政强制13、行政强制制度················································(58-63)六、行政处罚14、建设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64-69)七、行政征收15、五大连池风景区城区建筑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制度(156-158)1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行政征收制度···············(159-161)17、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行政征收制度·····················(162-164)七、配套制度18、五大连池风景区建设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165-167)19、五大连池风景区建设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68-171)-3-五大连池风景区建设局2010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纪检委《关于印发黑河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景区建设系统工作实际,为保证2010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为指导,以建设廉洁高效机关为目标,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补充修改、制定和落实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促进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制度保证。二、工作目标1、按照市局的权力目录,结合景区实际,进一步清权确权,对未被列入的权力,要坚决予以取消;对新增加的权力要及时制定制度加以规范。2、对照《五大连池风景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提出的各项新要求,逐项制度查找差距补充完善,修订堵塞漏洞。同时,要突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的监督制约。3、在办事时限、公开公示内容上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4-三、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科室及直属单位机关:建工处、城建处、招标办直属单位:安全站、质监站四、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曲士刚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文涛、宋国平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办公室,王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266168。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听取制度制定和修订完善的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五、工作进度1、8月9日,在管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制度修订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纪检委有关文件,对我局今年规范权力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2、8月10日-8月20日,在原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基础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权力分解、责权统一、相互制约、简化程序、公开透明、集体决策、违责必究”的原则,针对权力的不同性质开展制度及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形成制度范本。3、8月20日-8月30日,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制定和修改后的制度进行指导。-5-4、9月1日-9月10日按要求将新制定和修改后的制度送市纪检委、法制办审核验收。六、工作要求1、切实加强领导。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把这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提高具体措施结合起来,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要统筹推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部门权力运行的治本之策,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一次检验,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防治腐败,3、要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推进落实时间,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实现一项权力就要有一个制度来规范。按上级要求,在办事时限上限的基础上压缩20%以上,即单项审批办事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多部门审批办事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同时要注重和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度的衔接工作,要保持相对一致。4、要从严追究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时间紧、工作量大,各部门要求做好制度建设工作。-6-对由于个别部门工作不力导致制度建设达不到标准、时间拖后、影响整体制度建设进度的,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7-建设局行政权力依据目录序号行政权力项目行政权力种类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制度行政核准《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燃气分销站点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燃气企业设置燃气分销站点,应当向分销单位所在地的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燃气供应许可证书,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另行颁发燃气供应许可文件-8-3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正的,应取得燃气企业同意,并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4劳务分包(三级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企业资质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办建[2007]2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审查制度行政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9-6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行政备案(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8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行政性审查、备案制度行政审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10-9城市供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经当地供热主管部门同意”10粘土实心砖生产量核定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各中心城市限时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66号、《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字【2008】5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6号》第一条、第十四条等规定11墙改专项基金的使用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55号)第三章(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07年第6号令《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11-12行政强制处罚制度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3建设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制度行政处理《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1号令)-12-15配套费征收制度行政征收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10】3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河市继续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征收标准及范围:凡在黑河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及改建扩建的新增面积或原属于减免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改变用途的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5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行政征收制度行政征收(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55号)第二章“征收”办法(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07年第6号令《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三)《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07]14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13-17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行政征收制度行政征收1.《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省政府令[2007]8号第十九条2.《省财政厅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明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07]137号-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建设局建工处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主任、主管副局长二、审核权力行使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三、审核条件和标准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四、所需材料1、工程项目报建表、土地审批手续2、中标通知书3、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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