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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死亡事故心得体会范文【导读】这篇文档“煤矿死亡事故心得体会范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煤矿死亡事故案例(其它)【第一篇】1975年度(一)、“4.9”事故1、基本情况月亮田矿过江皮带走廊为跨越拖长江联接选矸楼与洗煤厂,距地面高度平均16米,走廊上皮带左侧设置为人行道。2、事故经过1975年4月9日15时30分,行政科食堂炊事班长包崇良到选矸楼皮带走廊上行走在右侧拣块煤时,不慎掉进溜煤口(长1.5米,宽0.5米),当即从16.5米高处堕落,摔伤胸部,造成肝破裂,支气管断裂,经抢救无效死亡。3、发生事故的时间1975年4月9日15时30分4、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选矸楼皮带走廊5、事故类别其它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8、事故性质责任事故9、事故的直接原因①、职工违章进入选矸楼皮带走廊,行走过程中自主保安意识差,未发现隐患,导致从溜煤口坠落是事故的直接原因。10、事故的间接原因①、未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②、行政科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11、防范措施①、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即中发(70)71号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②、健全岗位责任制,要认真贯彻,坚决执行。③、皮带走廊上不经常行人的门立即用砖砌死。④、除工作人员外(在执行工作时)其他人员一律走人行道,严禁在皮带右侧行走。⑤、把该溜煤口立即用铁板堵死。⑥、主井口和主井~井底车场联络巷的两道铁门一定上锁,人员上、下井从副井行走。⑦、对要害部位要严加管理。由保卫科发给要害部位工作证,无“要害证”者一律不准入内。1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责成行政科科长张远杨同志在三食堂全体职工大会上作检查。1976年度(一)、“7.16”溺水事故1、基本情况1976年7月16日,为纪念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畅游长江十周年,遵照中央六部一委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组织游泳比赛活动。当时,我矿由武装部组织民兵到盘县特区两河公社烟官水库游泳。2、事故经过1976年7月16日,月亮田矿由武装部组织民兵到盘县特区两河公社鄢官水库游泳。到了水库以后,由武装部统一编组下水(罗应坤同志作为保卫人员不在编组之类),罗应坤便自己约了另外两个人私自下水,当时武装部和保卫科的同志发现他下水后对他进行了制止,但罗不听,并说:“我们保证不会发生问题”。就这样,罗应坤等三人强行下水。当游到水库中央时,沉入水底,经多方组织人员抢救无效,14时左右溺水死亡。3、发生事故的时间1976年7月16日14时左右4、发生事故的地点盘县特区两河公社烟官水库5、事故类别其它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8、事故性质责任事故9、事故的直接原因①、罗应坤不听从领导指挥而私自下水,组织纪律性差。②、救护工作组织不到位。10、事故的间接原因①、保卫科对职工组织纪律性教育不够。②、此类大型活动无应急救护措施。11、防范措施①、加强对职工组织纪律性教育。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1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略)。1988年度(一)、“10.21”事故1、基本情况(略)2、事故经过1988年10月21日八点班,月亮田矿土建队(科级)二班班长任得才向队长宋前芳请示工作,宋说正在施工的32号家属楼的材料供应不上,今天将通风区更新的木工房提升铁塔立起来。下午14时上班后,班长任得才带领庄小明、尧光书、朱吉忠等人准备将上午组装好的提升铁塔(9.2米高)立起。提升前班长让绞车司机吴跃明先检查和加固11.4KW绞车,并让其他人对四根铁塔拉线坚固后,用绞车开始提升铁塔。第一次开动绞车未将铁塔提起,于是就准备用人工先将铁塔上端抬起来后再用绞车提升。现场班长调整8人在铁塔两侧(每侧四人,其中朱吉忠在左侧)抬,由另两人支撑木。第一次用人工将铁塔上端抬高1.2米,并用撑木支好,紧接着又用肩将铁塔抬高1.5米,同时用绞车提升,在提升过程中,由于定滑轮与提升铁塔中心偏差约1.6米,此时塔右侧脚向后方滑动0.7米,铁塔失去平衡向右移动下落,朱吉忠同志躲闪不及,被铁塔压住颈部,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3、发生事故的时间1988年10月21日15时15分4、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通风区办公楼前5、事故类别其它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8、事故性质责任事故9、事故的直接原因①、由于定滑轮与提升铁塔的中心偏差约1.6米,在提升中铁塔失去平衡,且右侧脚向后滑动0.7米下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10、事故的间接原因①、土建队的工程管理混乱,现场无措施施工且无技术人员现场作技术指导,属违章冒险蛮干。11、防范措施①、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工程、技术管理和现场指挥,干部要多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今后凡无开工报告、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一律不准开工。③、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布置任务时坚决做到“五同时”。1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①、对土建队队长宋前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②、对现场班长任得才给予降薪一级并撤消班长职务。③、对基建办分管土建业务技术的梁慎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④、对分管土建队的副矿长于文德写出书面检查。2000年度(一)、“3.3”事故1、基本情况月亮田矿洗煤厂压滤车间为洗煤厂环保配套工程,主要对洗煤厂煤泥水进行闭路循环处理。于1995年12月开工建设,1997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共有煤泥池8个,其中5号煤泥池深度4米。2、事故经过2000年3月3日四点班,洗煤厂压滤车间安排康永军(班长)带领谢顺昌等8人去开煤泥泵冲3号池煤泥,23时许,工作干完,休息后,23时40分,谢顺昌拿着两把板手去交班,当走到5号煤泥池时,不慎从5号池墙上摔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发生事故的时间2000年3月3日23时45分4、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洗煤厂压滤车间5号煤泥池5、事故类别其它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8、事故性质责任事故9、事故的直接原因①、事故遇难者本人行走不慎从墙上摔下是该事故的直接原因。10、事故的间接原因①、煤泥池墙上无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②、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11、防范措施①、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②、对煤泥池上加设防护栏,水沟盖板。1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略)煤矿事故心得体会【第二篇】观后感近期学习2014年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桥一矿“12.15”、2015年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1.4”两起较大运输事故和2015年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煤矿“3.31”机电事故,让我们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同时也让我们在教训之余受益匪浅。我们须引以为鉴,决不可重蹈覆辙;教训,我们须慎思获益,决不能敷衍了事。一、安全第一,是我们一直遵循的安全核心手段。安全运输,也是遵循的准则之一。这次事故,让我明白了许多运输方面的知识,运输注意事项,当然我们得更加加强学习;安全作业,同样也是重中之重,要认真学习,虚心对待。二、预防为主,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次的事故,让我认识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了检修的重要性,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对待,如何做好安全作业,如何做好安全运输,如何做好安全事故处理,这些都需要我们提前预防。三、服从指挥。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须服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程序,认真对待。同时认清矿调度的重要性,及时汇报开展工作。总之,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安全。机电部2015年10月28日煤矿死亡事故案例(瓦斯)【第三篇】1976年度“5.2”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6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分区抽出式通风,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掘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主井为皮带运输。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15层,总厚度为17.8米,有可采储量7438.8万吨,主采煤层为12层,煤层自然倾向Ⅳ类,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5.23%-36.5%,煤尘具有爆炸性。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10m/min以上,一旦停风,极易造成瓦斯积聚。二、事故经过1976年5月2日1时15分,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出现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干部违章指挥,工人在变电所违章送电,南二一段运输石门电缆接线盒出现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积聚的瓦斯爆炸,当班工人杨登其、姚开文当场死亡,余天武重伤。3#三、发生事故的时间:1976年5月2日1时15分。四、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五、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2人,重伤1人。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5.2”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九、事故的直接原因:1、南二一段运输石门风机停风后造成瓦斯积聚,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2、电器设备出现失爆,工人违章送电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十、事故的间接原因: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一旦停风,容易造成瓦斯积聚。2、干部、工人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上级指示、文件贯彻不力,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操作规程作业。3、当班干部违章指挥,指示工人甩掉安全装臵(检漏器)送电,违章排放瓦斯,造成事故。4、工人违章作业,出现电缆接线盒失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采区电工违反规定到变电所送电。1十一、防范措施1、为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矿生产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重申了机电防爆、通风瓦斯、停(送)电、采掘支护、运输放炮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对照检查逐项落实,以免重大事故的发生。2、事故前各掘进头均无风电闭锁装臵,事故后限期解决并严格了停送电和排瓦斯的制度。3、对井下变电所设专人看管,严格跟班电工,瓦检员等主要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活动的日常教育,对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追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进行处理。十二、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略)1981年度“9.6”瓦斯窒息事故一、基本情况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6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分区抽出式通风,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掘2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主井为皮带运输。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15层,总厚度为17.8米,有可采储量7438.8万吨,主采煤层为12层,煤层自然倾向Ⅳ类,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5.23%-36.5%,煤尘具有爆炸性。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10m/min以上,出现停风或无风的巷道,极易造成瓦斯积聚。二、事故经过1981年9月6日八点班,由于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负责11101运输巷瓦斯检查工作的瓦检员何长彬,在没有认真检查瓦斯浓度的情况下于12时左右私自进入已回收停风并打有临时栅栏的11101运输外切巷导致室息死亡。三、发生事故的时间:1981年9月6日12时00分。四、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南一采区11101运输外切巷。五、事故类别:瓦斯窒息事故。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9.6”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3#九、事故的直接原因:1、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达到使人窒息的浓度。2、瓦检员何长彬业务能力差,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未经检查瓦斯就进入无风区。十、事故的间接原因: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停风或无风的区域容易出现瓦斯积聚。2、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未及时封闭,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而当时只在该巷设有临时栅栏,并无明显的“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3、瓦检员何长彬未经检查瓦斯就违章进入无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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