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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汇编目录10各项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2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5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包括防雷、防静电)………………………………6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8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0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1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4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6各项职责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7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8三、物业管理单位职责……………………………………………19四、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20五、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21六、特殊人员消防管理人员职责…………………………………2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三、充分利用厂(单位、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六、对全单位、场所的水工、电工、电焊工和灭火自动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八、对义务消防队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防火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公共娱乐场所、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八)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九)其它消防安全情况。防火检查制度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由走道进入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防火门,而且能向疏散方向开启。(二)、楼梯间及通道应有事火灾故照明灯,在距地面100厘米以下的墙面或拐角处、安全出口正上方应安装疏散指示标志。(三)、为保证楼梯间内疏散安全,除楼梯入口的门以外,不应把其它门再开向楼梯间。(四)、不准在疏散楼梯间内设其它用房和堆放物资,也不准在楼道上增设床铺,以防影响紧急情况的安全疏散。(五)、公共娱乐场所的楼面及包厢、房间的门边应挂疏散平面图,在通向出口方向处,应设有明显指示、标记。通道、楼梯和出入口不准堆放货物,不得锁闭信道门,保持疏散信道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消防队设立队长、组长、战斗员,驾驶员和电话值班员。2、保持人员、车辆、器材的在位率。消防装备和执勤车辆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3、保持车库前道路畅通,车库内不准住人,除战斗装备,不准摆放危险物品和其它物品。4、执勤人员外出训练,要与消防队保持通讯联络。5、认真填写好执勤记录和登记执勤中发生的问题,搞好交接班。6、执勤中遇到较大火灾时,要及时向单位、场所主管消防部门及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上岗。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如果发现情况不正常应向单位、场所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妥善保管消防器材,避免消防器材的丢失、浪费、损坏和挪作它用,保证消防器材的完整、清洁、可靠、做到火灾能及时扑救,特作如下规定:(一)、消防器材如消防车、消防栓、水带、水枪、灭火器等,都是用来消除火情、扑灭火灾的。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挪作它用。(二)、场所内消防设施统一由职能部门管理进行申购、配置,消防队进行监督、检查。(三)、消防设施布点后,消防泵、消防栓、水带、消防管道、沙箱等由所在单位负责施工、安全、运行、维护。(四)、凡配备在各单位、部门所辖区内的消防器材,一概由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保管,保持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予以解决,如在责任区出现丢失消防器材(如水带、灭火器等),每件按价值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五)、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除救火外,不准挪作它用,凡发现未经批准挪作它用者,单位作出相应数量罚款处理。(六)、灭火器使用过后,责任人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及时更换。水带用后应及时凉干,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未及时报告者,扣单位月奖,接报告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同意更换灭火器。(七)、消防车、消防服、消防帽,消防配套装置等由消防队负责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八)、对消防设施保管不善,除扣责任部门月奖外,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则可追究刑事责任。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九)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十)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消防安全负责人。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一)、生产、生活区或单位、场所内所有电源、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人员均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才能施工。(二)、防火重点部位、电缆层、电缆隧道、竖井、汽油库、油处理、开关室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后尚可施工。(三)、不准使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四)、生产区域内各部门办公室、班组、仓库等工作人员或单位、场所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保护器按规定使用保险丝,电源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五)、电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做好巡回检查,严禁违章作业。(六)、高压电源设施周围应有明显防火安全标志,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杂物。(七)、露天的高压设备按电力部门规定做好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八)、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动火切割前,要查看清四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须做好防范措施后才能动火焊割。(十)、非生产性动火前,也必须到保卫科办理申报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才能施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二)、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三)、员工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或贮存仓库前,必须主动将火种交于工作人员封存,并严禁人员穿钉鞋、化纤衣服进入。(四)、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前,必须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安生部、专职消防人员到现场监护,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五)、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六)、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由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七)、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八)、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九)、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并设立“严禁烟火”明显防火标志,危险物品仓库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十)、在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轻装轻卸,对氧气、乙炔不可冲撞、暴晒、接近热源,不准混装、磨擦、防止引起爆炸和火灾发生;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规定,结合本厂消防队存在实际问题,经厂和科领导研究决定,消防队在原有二班运行的基础上,调整改为三班运行,每班运行为24小时,休息48小时。为加强消防队行政管理,实行新的制度和规定:1、每天交接班时间为单位、场所规定的上午上班时间,上下班人员必须在队交接班。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室内外卫生清洁干净,发现卫生不清洁,不干净,内务不整齐,地面有烟头或杂物,必须由本班人员整好,打扫干净后才能下班,否则接班人员可以不接班。2、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溜号,每天中、晚吃饭时间规定在1小时内分为二次各1小时,但不得超出1个小时。3、值班期间不得换班,代班,如有私自换班,代班者,队里发现后不算上班,并按缺勤处理。消防队人员不得带外面人员在队住宿过夜。4、每月队务会,民主生活会,碰头会,每人应该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在工作上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请假,补休,必须经队长同意,其它人员无权同意。5、车辆每天必须交接班,由当天值班司机保持车辆车库卫生干净,整洁。每个战斗员必须保管好战斗服,雨鞋,钢盔帽,安全腰带,实行交接班制。组长必须把全组人员在值班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作好记录,必要时向队长报告,当天值班记录必须由组长当天写完。并负责检查全厂消防器材和动火监护人,用掉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及时报告。6、以上制订的制度,规定,希望全体消防队人员自觉遵守消防队规章制度和厂规。学习训练由队部统一安排执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各部门、公司、科室组织管理好本单位义务消防队,每年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业务和灭火技能培训二次;2、听到火警,应积极主动投入灭火战斗;3、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定》和单位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5、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养、管理工作,发现有过期、遗失、用完的灭火器或设施缺陷应及时报告专职消防队;6、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本部门、公司、科室、班组的防火监护工作;7、扑救火灾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迟延、不退缩;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一、为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首先要检查电流超过电线的安全载流量。二、检查电缆、电线受潮、受热、受腐蚀或碰伤、压伤。三、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必须按规定装置防爆型。四、对全厂的避雷针必须按《部颁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测,对油罐、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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