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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医院工作制度XXXX1修订
1劳动纪律工作制度一、考勤(一)、每天上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按点下班。每天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四次按时签到,休班时无需签到,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到。因工作原因未能签到,应填写《未按时签到说明登记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二)、所有科室值班表由各科室主任填写后,每周一下午交院办公室。各科室应按排班表按时上班,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科室主任批准后,报院考勤办公室。(三)、每月休班不能超过6天,如因工作需要卫生院可随时安排加班,每周一全院职工上班,不得安排休班。(四)、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半小时以内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元,每月累计达到3次者,加罚50元。(五)、旷工: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请假而缺勤半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旷工不足3小时的按旷工半天,扣罚当事人50元。2、旷工3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3、每旷工一天扣罚当事人100元。4、旷工四天以上者,每天递增100元处罚,并召开全院职工会议作出处理。5、凡旷工者必须于上班后三天内写出书面检查交院长,旷工超过四天的在全院职工会上作检查,对于检查不深刻或据不检查者视情况不同扣罚200-500元。6、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停职检查,检查期间停发工资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解除聘任合同或开除公职。二、请假(一)、事假:凡事假必须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由本人写出假条,报科主任逐级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21、两天以内的事假,由科主任批准。2、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的事假(含五天)由科主任上报院长批准,否则扣科主任200元。3、六天以上的事假,必须向院长请假,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4、因特殊情况打电话、捎信,不能按时上班者,无论任何一律按事假处理,待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但必须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临时事假累计6小时为一天,科主任及时记录,否则扣罚科主任100元。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及一切补助。(二)、病假1、凡病假除急病外均要有本院医师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由科主任批准后逐级上报,因某些慢性病确需在家休养者,须有市级以上两名医师会诊签字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2、凡属有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明确肇事的交通事故等意外需住院者不作病假论处,一律按事假对待。3、如需急症在院外诊治者,必须尽快将诊断证明送达院办公室,院办公室自接到证明起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4、病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三)、其他假期只享受固定工资(套改工资人员执行套改工资的60%,其他人员由院委会研究决定),不享受绩效工资,包括如下:1、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男女双方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增加婚假14天。2、丧假(直系亲属)5天。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90天(其中预产假15天,产后假75天),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二胎以上只享受产假90天。4、女职工怀孕8个月后和在哺乳期内(哺乳期为一年)的原则上不安排3夜班;女职工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每天上、下午分别给予30分钟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婴儿满一周岁后,需值夜班的科室必须安排值夜班并取消哺乳时间。5、放环3天,计划外(内)怀孕(避孕失败)流产7天。三、销假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向院考勤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如需要续假时,应在假期未满之前三日内向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以上规定办理。四、工作纪律(一)、职工上班应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正当理由必须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分管负责人有权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二)、职工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拉帮结派,聚众闲谈,不得吃东西,玩手机或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洗衣服等,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三)、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两次以上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给予解聘。(四)、职工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否则,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100元。(五)、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牌,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者发现每次给予100元处罚。(六)、两人以上临床一线科室不论任何理由,都不得关门停诊,否则每4发现一次扣罚科主任100元,相关人员200元。五、凡在本年度内出现违反本制度者,均不得参加年终评先树优。5投诉处理制度为切实提高医院职业道德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和利益,特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对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所提供的各项任务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卫生院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行为。第二条向社会公布我院投诉电话:6556031;医院门诊大厅设有意见箱,定期开箱。第三条对住院病人及出院病人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整改。第四条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任何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投诉人。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应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卫生院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投诉处理工作。第五条对投诉的问题一般三日内给予答复处理结果,如系复杂问题一周内予以答复。第六条受理投诉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第七条职工投诉处罚办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给予警告、扣发当事人200元,在全院通报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一)服务态度不好,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的;6(二)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抽烟,语言不文明,对病人恶语相向的;(三)职工之间吵架或与患者及其家属吵架,对卫生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四)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且屡教不改者直接给予解聘处理;(五)凡受到投诉处理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资格。7奖惩制度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为医院赢得荣誉者给予奖励,功大重奖。如病员及其亲属或所在单位给本院个人或单位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匾等一次分别给有关人员200元的奖励。年终对医院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奖。2、争病人或推诿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一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并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从重从严处理。3、在科室之间、医患之间破坏团结、制造矛盾,对科室和个人分别处以200元和400元的罚款。4、对工作不认真,道德败坏,品德恶劣、打架骂人、酗酒闹事、干扰正常工作的,一次罚款4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责令检查承认错误,两次以上进行解聘。5、无论何种理由训斥病人扣100元,与病人吵架者扣200元。当事人必须公开检查并向病人赔礼道歉。6、当事人明显违犯本制定有关规定,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的,责令其待岗,待岗期间停止发放一切工资、补助,无悔改者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聘。7、不能进行越级上访,发现一次扣罚500元,二次以上者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开除。8赔偿制度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医院财产受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2、凡属使用时间久从而致使在抢救病员时造成器械损坏现象,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3、遇有大批财务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并追究责任。4、凡属各科室所用器械、仪器及办公设施,由于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者,以及在医院已经安装防盗设施情况下,因自身原因而失盗,按原器械、仪器及办公设施价格的80%赔偿损失。5、凡属本科所用物品,以旧换新,丢失者无充分理由按原价赔偿,(属科所用,由科赔偿,属个人保管的由当事者赔偿,属专人保管的物资,由当事者本人赔偿)。9卫生工作制度1、全院职工都必须树立人人讲卫生、人人爱清洁、事事处处关心爱护集体的良好风气,互相监督,互相促进。2、严格卫生责任制,环境卫生划片包干,各科每日对室内外卫生进行扫除,每星期一大扫除,下午三点检查卫生,室内经常保持窗明净,无灰尘、蜘蛛网,物品放置有序,室内环境经常保持干净卫生无垃圾。3、严格奖惩制度:(1)发现科室有蜘蛛网罚款20元;(2)走廊及室内外、地面、墙壁不洁净处,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3)玻璃门窗不清洁,有灰尘,罚款20元;(4)观察床及病房床不整洁每发现一床位罚款20元;(5)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责令有关人员大会做检查。4、连续三次检查卫生不合格,三次被罚者,年度不能评优,且在三次以上者加罚200元。5、以上罚款由科主任承担,科主任根据不合格原由对责任人处罚,直接报财务科,以工资扣除。6、连续三个月每月处罚两次者,对科主任进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环境卫生,提高我院整体形象,特制定环境卫生考核办法:一、设立考核小组。各科室主任为检查小组成员。二、各科室主任轮流担任考核小组组长,组长负责考核周期为一周。三、考核组长责任和权限:1、组长为任期周期内全院环境卫生第一负责人。102、考核组长应及时组织和带领小组成员进行检查。3、考核组长在本周内不定期对全院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并至少一次带领检查小组全体成员进行全面检查,办公室应按照考核组长的要求对考核小组全体成员下发通知按时集合。4、考核组长在检查后要集中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5、考核组长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点评,并指出存在和需整改的问题。6、考核组长在本周负责期限内有权对不合格的科室进行批评指正和处罚,处罚额度按《卫生工作制度》的规定直接报财务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7、考核组长在下周一将其在任期内对环境卫生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包括总结、建议等)。四、院委会成员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考核组长及各科室主任的重要依据。1124小时值班制度卫生院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患者安全工作是卫生院的首要工作,是卫生院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应切实把患者安全时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以确保患者在卫生院期间的人身安全,为严格执行安全轮流值班,特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如下:第一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24小时值班电话应对外公开公示,并保证值班电话畅通。第二条值班人员一般不准请假,无论公事、私事都必须找其他医务人员代替值班,并报告分管领导,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准空岗;第三条值班人员要坚持按时到岗,对整个卫生院内环境和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上报带班领导;第四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现患者情况异常,应立即通知带班领导全力救治患者。12排班、值班、休班制度1、为明确各科室正常运转,各科必须排班明确,建立排班表,每星期一下午交院办公室。2、一般情况不能攒班,特殊情况攒班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3、凡午间、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定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接诊制度。4、法定假日,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值班期间的管理按照正常上班执行。5、非临床医生及无处方权者不准替班,不熟悉本科业务的人员不得为本班替班,发现违犯规定者两人同时500元内罚款,如发生医疗事故,由二人同时承担全部责任。6、每周一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休班。7、每周休班一天半,超班按旷工处理。13进修学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院需要,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学习人员。二、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上报院长逐级批准。三、经医院批准的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院人事负责部门签订《外出进修学习协议》。进修学习期间套改工资人员只发放套改工资的80%(其他人员进修期间工资补助由院委会商议决定),其他费用自理。四、进修学习期间,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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