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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院学生会日常工作规范一工作证管理制度1、凡院学生会成员均发给工作证,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2、凡在工作中(活动中心区域及参与院学生会各项工作时),持证人均须佩戴工作证。3、持证人自觉接受全院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4、工作证须妥为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补办,工本费10元。5、办公室负责制证工作,并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凡发现违反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打扫卫生、书面检查、大会通报批评直至开除处分。6、工作证制证时需写明发证日期,并需加盖“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生会”印章方才有效。8、院学生会成员职务调整、被开除、自动退出或任期届满时,须将工作证交还院学生会办公室。如要保留,须经主席团批准。二请假制度1、院学生会成员因事请假,主席须向团委老师请假,副主席须向主席请假,各部部长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副部长及委员须向部长请假。各部部长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该部门所有请假条交到办公室,经签名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条将交办公室存档。2、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3、凡院学生会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而未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4、院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院学生会。5、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应及时将考勤情况登记在会议记录本上。三值班制度1、院学生会日常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冬季:19:00——21:00,夏季:19:30――2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2、各部门干部按规定依时值班,值班人员打扫办公室,保持环境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文件和报纸,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到职权内无法处理的事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3、办公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日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的抽烟,不得从事与学习、工作无关的活动。4、各值班部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值班,如因课程问题不能出席值班,应在开学两周内将课程表上交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办公室做好值班人员调配,如因临时变动不能出席值班,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口头请假过后补交假条(此种请假形式只适用于紧急情况)。5、值班人员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以加强沟通联系。6、院学生会电脑是为学生会工作而设立的,不得私人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时,要注意杀毒。7、办公室的一切财物归院学生会所有,出入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电,办公室财物不得外借(主席签字同意的除外)。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院学生会干部应关好电源,并关好门窗。9、凡发现违反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打扫卫生、书面检查、大会通报批评最高为开除处分。四材料上交制度1、工作计划、联系表:各系学生分会办公室须在该系学生分会学期初正式开始工作一周内,将该系学期工作计划和干部联系表的电子档和纸制档送交院学生会办公室存档。2、学期末工作总结:各系学生分会办公室须在该系学生分会学期末结束工作一周内将学期工作总结的电子档和纸制档送交院学生会办公室存档。-100-3、团讯:院学生会各部门(如果该部门在当月开展过活动)须在当月28日晚21:00前将团讯电子档和纸制档上交办公室。内容要求详细介绍活动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活动过程、意义、影响等,另外须附加活动照片的电子档。4、团学工作简报:院学生会各部门、各系学生分会办公室须定期(每学年上学期双周五、下学期单周五19:30—21:00),向办公室上交半月内团学活动开展情况。内容要求简洁准确,以一句话新闻的形式(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上报。电子档或书面档案均可。5、工作心得: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须在每月月底将所有人员工作心得交至办公室,经分管主席批阅后再由办公室发回各部门。心得内容要求简单介绍该月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体裁不限。6、活动档案:各类活动完成一周内将活动策划书、活动策划评审报告、活动结果、活动总结评审报告、活动总结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存档。7、团学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及个人照片:院学生会各部门、各系学生分会应在每月月底确定当月团学积极分子人选,领取申报表后认真填写,经分管主席签字后在每月25日晚21:00前统一上交院学生会办公室。同时,须上交本人5寸红底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及部门名称或所在系。8、团学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各系学生分会为4名;院学生会各部门(除社联)总人数多于或等于15人为2名,低于15人为1名;社团联合会为7名。9、会议记录:学生会各部门每月13和28号上交本个月内的部门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整理后一并上交团委组织部。10、学生会办公室在各部门的会议记录中提炼上半月工作总结简报和下半月工作计划,并及时张贴于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公示板上。五印章管理制度1、凡是院学生会上报、下发和对外交流的正式文件均须加盖院学生会公章。2、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主席团有公章使用权,其他干部需使用印章时,必须获得主席或副主席批准,经办公室核实方可使用。3、公章加盖方法:1)一般会议性通知,由办公室加盖印章。2)各部门需要以院学生会名义下发各系的正式文件,由各部部长交分管副主席审阅后,由分管副主席加注批准意见后办公室加盖印章。3)院学生会大型活动正式文件和对外交流正式文件,必须由主席审阅后加注批准意见,办公室方可加盖印章。4、盖章前办公室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文件,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可以拒绝加盖印章。六例会制度1、主席团例会制度1)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星期一中午12:40由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召开。2)会议由主席主持,交流讨论信息,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3)主席因事不能到会,则需要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开会,会后须向主席汇报开会内容。4)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应由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并由主席负责向团委老师请示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主席团会议。6)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2、部长例会制度1)部长例会定于单周周四晚21:00在院学生会会议室召开,若有特殊情况需作出调整的,由主席团另行决定。工作期间视工作需要可另行不定期召开部长例会。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当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否则根据相应制度进行处理。3)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101-4)部长例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并由分管副主席对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补充、总结,作出指导。5)部长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院学生会各方面工作进行讨论,最终由主席团决议。6)会前征得办公室同意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门其他成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7)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并作会议记录。3、部长扩大会议制度1)部长扩大会议出席人员为院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正、副部长。2)会议时间、地点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3)会议由院学生会主席主持,商讨阶段时间内学生会的工作活动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4)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5)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指定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提前向院学生会办公室请假。6)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做会议记录。4、部门例会制度1)部门例会出席人员为该部门正副部长、委员及相关成员。2)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部长确定,并邀请分管副主席出席。3)会议目的是对部门内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近期工作任务。4)若分管副主系不能参加部门例会,会议之后,部长应及时向分管副主席汇报会议情况。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分钟到场。6)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否则一概以缺席处理。七活动宣传制度1、院学生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2、院学生会各部门应在应科苑论坛()以部门名义申请一个固定帐号,以便更广泛的宣传部门活动。部门活动经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须及时在论坛发帖子做预告宣传,并借此途径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将活动进展、活动进程、活动图片和活动结果等内容分阶段以帖子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工作与活动开展同步进行。发帖时注意语言要生动活拨,内容要准确无误。每一个参与活动的群体,如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等,应尽可能全面的展示他们的风采。3、校园海报宣传(详见院学生会海报管理制度)4、校园广播宣传如需校园广播宣传,需经主席或分管主席批准,后自拟广播稿提交院团委老师审批,批准后方可送交院团委广播站广播宣传。八档案管理制度1、院学生会档案分三类:1)学生干部档案:主要汇载院学生会各届、各部门干部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业绩、考评成绩、表现,任职及奖惩等情况。同时还收录学生会部门设置、部门干部职务等情况。2)学生会活动档案:收录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及反映活动的摄影、摄像资料、录音资料。3)学生会文件档案:收录学生会各类管理制度、有关政策、文件及其他文书材料(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工作指示、决定、决议、意见等)。2、活动档案提交办法:1)内容要求:①活动策划书②活动策划评审报告③活动总结④活动总结评审报告⑤活动新闻稿。对于比赛类活动,必须注明各轮次的战况及获胜方。-102-2)形式要求:对于各部门活动档案,应一式两份,并将其中一份提交办公室备案,另一份留存于分管的副主席处,以备学期工作鉴定用。3)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1周内。4)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登记,然后装订成册,经该部门部长核对签字后存档。九财物管理制度1、院学生会各部门在消费之前须先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购置的物品价格在20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副主席批准;价格在20~50元的须报主席批准;价格在50元以上者须上报团委老师批准),消费后尽快将发票、收据交到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处汇总。20元以上要求上交正式发票。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消费时间和消费原因,要有经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主席签名。2、办公室只报销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日常办公经费开支,专项活动经费应按照活动流程报团委老师审批。3、车费、餐饮费不属于办公经费。特殊情况需报销车费时,只受理公交票,出租车票一律不予报销。4、打印、复印须先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00)内到团委办公室向老师申请打印凭条,先可在团委办公室打印,后去主楼九楼文印室复印。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外打印、复印的,必须报主席或团委老师批准。5、专项活动需要制作喷绘、横幅、刻字等宣传材料的,须通过院团委老师开具证明,到指定地点制作,擅自制作的一律不予报销。6、各部门如需添置办公用品,须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主席团审核,报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购买。7、购置办公用品后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做好财产登记工作。8、每学期初由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财产登记与核对,财产登记表经各部门部长以及办公室主任确认签字后送交团委存档。9、每届任职期间如有财产丢失,各部门须原价赔偿。如有财产损坏,各部门须尽力修缮,无力修缮时应尽快向团委老师汇报,以待学院安排人员修理。10、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需向团委申请借用场地或器材的,应事先拟好借条,由活动负责人签字后,到团委审批。数码相机、DV、音响等特殊器材需由团委指定专人负责,不得擅自使用。十电视房管理制度1、电视房的一切财物归学院所有,由院学生会艺术团代为管理,出入人员应自觉爱护财物,注意节约用电。2、凡在电视房举办内活动,需保持电视房环境整洁,室内控制音量,以防干扰其他办公室人员正常工作。3、办公期间进入电视房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4、日常办公期间不得吸烟,如有发现必严惩;不得从事与院团委、学生会事务无关的活动。5、凡借用电视房,必须提前三天告知院学生会艺术团并认真填写《电视房借用申请表》,经团委老师或院学生会主席同意后方可使用。活动结束后配合好值班人员收拾
本文标题:学生会日常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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