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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集聚3篇【学习指引】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2023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集聚3篇”学习资料,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2020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1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一创双优”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市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有力的服务与保证。二、时间与内容(一)时间安排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月20日。(二)主要内容1、市直工委2020年工作意见中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1)“两项活动”开展情况(2)基层组织换届情况(3)党费收缴情况2、签订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4、学习新条例和省委意见的情况5、按照“一创双优”活动的要求,听取各单位党组织对工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方法与措施(一)检查方法1、听取汇报。听取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党建工作的书面汇报。2、查看资料。查阅各级党组织一年来形成的各种文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三会一课”记录、制度建设情况等。3、民主测评。组织半数以上党员以无记名形式对党组织工作进行评价。4、组织考试。内容为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二)对象确定在检查对象类别与数量的确定上采取以下措施1、党委、总支在对党委、总支自身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其下属支部数量在5个以下的抽查1个,5—20的抽查2个,超过20个的按10%进行检查。最后,再根据检查情况对党委、总支及所查支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2、支部各类支部均按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四、分组安排按照党组织类别共分五个检查组,每个组3人。第一组伍x检查单位地铁局、石油公司、中原石油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局、龙丰热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人民医院、外国语高中、职业技术学院、市商业银行、濮上园区管理局、卫河河务局、国电濮阳热电公司、宣传部、市委农办、妇联、党史委、老干局、社科联、外侨办、地震局。第二组郭x检查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畜牧局、环保局、林业局、审计局、盐业局、科技局、国土局、统计局、企业局、濮阳宾馆、体育局、市委编办、文联、残联、爱卫办、接待办、驻郑办、驻沪办、驻深办、驻京办。第三组张x检查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市委党校、日报社、市直机关管理局、农机局、油区办、扶贫办、农科所、林科所、公路局、房管局、建筑设计院、公用事业局、市政园林局、供销社、国资委、油田教育中心、信访局、团市委、文明办、档案局、科协。第四组周x检查单位住建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卫生局、粮食局、人社局、商务局、黄河河务局、民政局、气象局、书店、市场服务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濮阳调查队、农工商总公司、蔬菜办、人防办、史志办。第五组张x检查单位纪检委、财政局、发改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水利局、中级法院、检察院、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政府办、市政协、烟草局、计生委、旅游局、安全局、宗教局、驻安办、安阳地区医院、干休所。五、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更好、更有力服务与保证的高度,正确认识这次检查,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与安排。要把检查当做回顾、总结与评价全年工作的有效手段与良好机会,精心准备,搞好配合。凡是以各种借口对检查进行推诿或态度消极、弄虚作假者,工委在取消其评先资格的同时,还要进行通报批评。(二)把握原则,突出重点检查组要把握以下几项原则1、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既要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与实事求是的评价,还要着眼于长远,针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进行指导与引导,帮助各级党组织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把握重点,完善措施,健全机制,为更好地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2、年终检查与平时情况相结合的原则。要把年终检查情况与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起来,把平时落实、配合工委工作安排与部署情况,作为评价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依据,使检查结果更客观、真实、科学。3、了解情况与总结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又要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总结好的做法与新鲜经验,以便明确方向,完善措施,以点带面,推动工作。4、奖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那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要进行大张旗鼓的表扬与鼓励,使其增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荣誉感与积极性;对那些领导不重视、工作无成绩,消极应付,被动对待的单位,要敢于大胆批评与曝光,使其提高认识,及时整改,奋起直追。5、各个组检查结束后,根据评分标准,将被查单位排出优劣顺序,之后按照10%的比例推荐拟表彰的先进单位。(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1、严格标准,公正评价。检查组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克服畏难情绪,打破照顾心理,评价要实事求是,整改标准要高、要求要严。要通过检查树立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健康开展。2、严明纪律,树立形象。检查组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律意识,不允许对方单位车接车送,坚持同城不吃饭,减轻基层单位负担,树立工委良好形象。3、合理安排进度,按时完成任务。2020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考核主体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发挥传统优势项目、认真落实发展新战略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二、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委)三、考核评价内容设置重大专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指标;同时,设置加分、扣分因素。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依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2020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内容、权重设置情况见附件)四、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平时考核。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并对责任目标和考核加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委党建办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对于履职不及时、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党建办或考核单位派发意见书或督办单,收到意见书或督办单的单位应当按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党建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党建实绩考核占90%,满意度评价占10%。满意度评价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党建实绩考核,由市委党建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核实评分;对于牵头考核项目较少的考核单位,相应项目的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单位核实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满意度评价”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并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对党委(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三)情况汇总。对县(市、区)党(工)委的考核,满分为200分;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每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各项指标权重予以明确。各考核单位根据上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平时情况,提供牵头考核项目得分和考核意见。市委党建办对实绩考核和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加权汇总。五、加分、扣分因素(一)加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成效特别显著,受到中央、省委、市委表彰的,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以现场会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经验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加1—3分。(二)扣分因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方面工作不力,被中央、省委、市委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网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经综合评估在考评总分中酌情扣1—3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三)评估方法。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申报、各考核单位汇总初审,扣分项目由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初审情况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估认定后统一运用。六、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奖惩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考核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指标的具体考核工作。市委党建办结合综合考核情况和加分、扣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严格等次评定。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前3名、市直单位前10名的,确定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位居县(市、区)后2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150分以下,以及市直单位后5名、且最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确定为党建工作“未达标单位;其他单位确定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三)严肃考核纪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严守纪律。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在考评总分中直接扣减5-10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严重程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七、考核结果运用(一)以考核定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市、区)党建考核后3位的、市直单位党建考核后10位的,绩效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二)以考核看优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党建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单位党建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的,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三)以考核评政绩。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责令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未达标”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相关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四)以考核促整改。对于考核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其列为次年重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委党建办。2020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建设基础,提高党的工作水平,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引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市委员会的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第三条党建工作绩效考评以《党章》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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