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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全省评卷工作在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学考办)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省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和协调评卷点的评卷工作;审定评卷点提交的评卷工作方案,监督其落实情况;委派巡视员到评卷点检查指导评卷工作;裁定并协调解决评卷点提出的其它相关问题;负责各评卷点所需经费的审批与下拨。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1、巡视组:检查评卷点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的设立情况;督促检查评卷点工作小组和评卷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评卷点安全保卫与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评卷公司与各评卷点之间的工作协调;协调处理评卷点在评卷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突发事件。2、技术组:负责协调评卷公司与各评卷点之间的技术问题;协助评卷点制定网上评卷工作方案和评卷流程、网上评卷管理、机读现场管理等制度与规定;按要求设置评卷技术参数;协助评卷公司对评卷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评卷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协助评卷点对评卷设备及网络进行检测与维护,确保评-2-卷操作软件正常运行;协助评卷公司对各评卷点的评卷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核实并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进行存档处理。3、质检组:监督各评卷点学科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的制定,协助评卷点制定各题标准答案;监控评卷人员的评卷工作,对本科目评卷教师的评卷质量进行量化考评;与各评卷点学科评卷组协商解决评卷中的质量保证问题,对问题卷和雷同卷进行鉴定处理,确保评卷质量;与学科评卷组、评卷教师就评卷工作进行交流,监控评卷进度,按时完成评卷任务;收集评卷工作信息,撰写评卷工作总结报告。4、保密保卫组:负责制定并实施评卷期间保密保卫规定;检查各评卷点保密保卫工作方案;监督检查各评卷点保密保卫工作落实情况。第四条各评卷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本评卷点评卷工作实施方案及其规章制度;选配学科评卷组成员和评卷教师;指导学科评卷组制定评分标准及执行细则;组织撰写学科试题及试卷评阅质量分析报告;对评卷人员评卷态度、评卷质量和评卷速度进行评价;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处理评卷期间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向省评卷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下组下设学科评卷组、技术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协调联络组、保密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搞好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评卷工作顺利实施。第三章工作程序-3-第五条准备阶段1、确定评卷工作场地、保密室及食宿场地,达到规定的保密保卫要求。其中评卷场地应备齐空调或电风扇、饮水机、交换机及评卷用计算机,能实行封闭式管理,各个计算机教室及中心机房有防盗门窗;保密室达到“三铁”(铁门、铁窗、铁锁)要求;食宿场地应卫生清洁、安全清静,能统一安排食宿,统一管理,地点应距评卷点较近(如较远则应安排车辆接送)。2、遴选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并报省学考办备案。3、各评卷点根据评卷技术方案,制定评卷流程、网上评卷管理、机读现场管理等制度与规定,并协同评卷公司对评卷设施设备和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测。4、省质量检测组完成切题工作,确定每个学科题组数。5、省学考办对各评卷点推荐的核心组成员和质检组成员进行培训,统一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6、省巡视人员、质检组成员、核心组成员进驻评卷点;评卷点协同评卷公司按要求设置评卷技术参数。7、各评卷点对学科评卷组、技术组、评卷教师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评卷点相关规定、保密保卫规定、评卷操作等。第六条实施阶段1、正式评卷时,实行学科组长负责制,每个学科设组长一人,下设题组长(按试题切割题组划分)若干名,各学科在学科组长的统筹安排下,由题组长具体负责评卷教师的评卷工作,并按以下规定流程评卷:-4-⑴熟悉标准:评卷前,分学科组织评卷人员学习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熟悉网上评卷工作流程。⑵任务分配:学科组长和题组长根据评卷工作要求进行分工,按题组顺序为每个评卷人员编号(市州号+流水号)和分派评卷机器;评卷人员按指定位置对号入座。⑶网评试评:学科组长宣布开始试评,评卷教师首次登录系统时应录入本人姓名等信息,进行试评。⑷正式网评:试评结束,学科组长宣布正式评卷,评卷教师按调阅试题、评判、点击得分和提交结果的工作流程进行评卷。2、异常卷的处理:⑴答案上先后出现两种笔迹而前后字迹又不一致,雷同试卷,试卷上的答案有涂改(含用涂改液涂改的),答题超出规定答题区域或答题错位等均属于异常试卷,发现后须提交学科组长处理。⑵在评卷过程中,考生的答题卷经过双评,分值误差超过了设定的误差控制值,由评卷系统自动将答题卷分发给题组长,由题组长裁定给分。⑶考生在答题卷上故意作其它标记的,经确认后,由学科组长进行登记处理,该答题卷再由两名以上教师进行评定。⑷发现错扫、漏扫答题卷时须向省巡视人员提出申请,由巡视人员向省学考办数据中心核实后通知扫描技术人员重扫,并将数据及时反馈扫描点。3、评卷结束后,各评卷点评卷数据由评卷公司在省巡视人员的监督下送到省学考办数据中心进行数据汇总。-5-4、评卷公司完成评卷成绩核查及问题处理等;各评卷点完成评卷扫尾工作;核心组、质检组分别上交评卷工作有关报表及总结。5、评卷公司向省学考办提交考试成绩(学生考试单科成绩合成后按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和统计分析报告。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七条加强人员管理。评卷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统一安排;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评卷现场正规有序,不得在评卷场地大声喧哗、吸烟和做其它有碍评卷工作的事情;评卷期间,统一工作时间,集体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交接工作,不准私自逗留评卷场所。第八条规范现场秩序。评卷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区域应划定明显的警戒标志线,并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工作人员通道入口处由公安人员负责执勤,工作人员和评卷教师凭相关证件入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第九条严守操作规程。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执行评分细则,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除计算机网上评卷系统外的其它任何软件(程序),若网上评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处理;保持评卷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整洁,每次评卷工作结束后必须正常退出网上评卷系统,并正常关闭计算机,不得直接关闭计算机电源;加强试卷管理,严格执行试卷交接制度,认真清点试卷科目和数量,并填写好相关表格。第十条遵守保密纪律。实行保密责任追究制,参与评卷人-6-员必须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不得将评分参考答案、评分细则、评卷有关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打电话,不准查询考生分数,不准将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U盘等存储设备带入评卷场地,不准下载考生答题卷上的内容;评卷教师要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向外泄露;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对外谈论评卷情况,确保评卷工作安全。第十一条加强安全警戒。评卷点数据服务器存放场所要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保卫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按时巡查和值班,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非工作时间,严禁任何人进入;要保障封闭区域夜间外围的灯光照明,保证保卫人员在执勤时有可视的照明光线;数据服务器存放场所的门窗由评卷点负责人和网上评卷公司负责人共同签名张贴封条,门上要加挂双锁,钥匙由评卷点负责人和评卷公司工作人员掌管;数据服务器密码由两段组成,一段由评卷公司工作人员掌握,一段由省学考办派驻评卷点保密员掌握;各评卷点负责人和评卷公司工作人员要对数据服务器存放场所的窗户封条每天进行5次以上的检查,并作好记录。第十二条做好后勤保障。加强对评卷场地的水电设施检查,确保水电正常;评卷场地要有医生值班,备齐常用药品,并对其它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各评卷点要按全省统一的标准及时发放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补助。
本文标题:评卷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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