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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墙和点支承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使用。3.6.2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是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4.4.4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5.5.1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体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6.2.1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6.2.1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6.2.1b)的宽度比bo/t应符合表6.2.1的要求:2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小于2.0mm;当横跨度大于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3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6.3.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度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规定。7.1.6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7.3.1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7.4.1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8.1.2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8.1.3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9.1.4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10.7.4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8.2.2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的高度大于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皮厚度不应小于0.76mm。9.1.2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3.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符合设计要求。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4.2.15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5.2.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6.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7.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8.2.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9.2.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利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9.2.10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ºC,且不高于1ºC。10.2.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10.2.14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11.2.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4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货质量调节结合的运行。11.2.5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11.2.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13.2.5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5.0.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4.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5.5.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5.2.1条: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5.2.2条:对抗震设防有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结构(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者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规定要求,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2.1预应力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6.3.1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4.4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2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和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层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8.3.1现浇结构不应有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
本文标题: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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