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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党费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费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1一、党费收支基本情况诸冯社区共有支部7个,党员334名。今年转入我社区党委组织关系的党员共0人,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共0人,发展党员0人。2011年我社区党委共收党费:2383元,上缴党费:2383元。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二、党委、支部重视,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上,社区党委非常重视,在各支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党费的收缴工作由组织干事具体负责,设立党费明细帐,做到专款专用,另外,党委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依据,从而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基础。三、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今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知要求,按照新的规定,及时调整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和金额。同时,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内退党员每季度向组织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严格杜绝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当月10日前交清本月的党费。我们在党费使用规定上,一是把握好党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严格党费开支,确保党费开支按照规定执行;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真正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做到帐、据、户相符。党费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2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二、党费使用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党费管理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党费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3一、XXXX党费管理使用的作法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党费管理突出体现“规范、及时、公开、监督”始终坚持党费管理及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和纪律加强党费管理,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费归口管理、专户管理,会计和出纳分离。二是坚持按规定基数和比例交纳党费。三是坚持按月交纳党费。四是坚持开支合规,集体讨论,领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总行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支出集体研究,审批“一支笔”,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了党费的合理使用。五是坚持按制度规定管好用好党费。为落实中组部、总行、分行党委组织部有关党费交纳比例,上交比例和党费使用的规定,我XX均及时转发有关文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和要求,补充修改党费管理办法,落实管理措施,并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按每半年进行张榜公布。2、适时开展党建活动,党费开支突出体现“合理、务实、有效、节约”XXXX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合理开支使用党费,从强化党员素质、提高党员能力入手,不断加强党员学习,丰富党建工作载体,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等活动。一是聘请市委党校、XX师院等高校教授到XX机关举办时事政治、党性修养、经济金融形式分析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2010年6月13日,在“七一”建党节即将来临之际,XX邀请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主任xx教授为XX机关全体党员作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形势政策辅导报告讲座;二是举办辖内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四是积极开展“红色之旅”教育,分批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近三年新发展党员赴革命教育基地参观。2008年5月,组织辖内近三年新发展党员代表30余人赴革命老区红安县开展党员先进性实践活动,通过组织革命史、根据地金融史教育,开展扶贫助学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举办党课和学习体会交流等生动多样的形式,使广大党员接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洗礼;2009年9月又组织XX机关“两优表彰”人员赴革命根据地--河北西柏坡学习、考察;五是适时组织读书心得交流、演讲等活动;六是举办党建理论知识、活动选传栏。近三年来,XXXX用于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宣传等方面活动经费近6万元。二、关于党费管理使用工作的建议1、改进党费计算方式。按照现行的党费收缴和管理规定中党费计算方式计缴党费存在一定不公。如一名党员的党费交纳基数是3000元,则按照%比例需每月交纳党费15元,若党费交纳基数是3001元,则按照1%比例需每月交纳30元。交纳基数只增加1元,党费却增加了一倍。建议党员交纳党费参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分段超额累进计算党费,即党员交纳党费分段按比例计算,然后累加汇总交纳。那么党费交纳基数是3001元的,3000元按%交纳15元,1元按1%交纳就四舍五入了,合计也只需每月交纳15元。2、积极支持县(市)支行党建活动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共产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县支行党组织不管理党费,所收缴党费全部上缴上级党委,不再向地方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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