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荐】水泥供货合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荐】水泥供货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学习下载。水泥供货合同【第一篇】托运方(甲方):编号: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水泥第二条、承运数量以工程实用量为准。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一、甲方需提前x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x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第六条、验收方式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x‰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第九条、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第十条、违约责任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十三条、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托运方:承运方:20xx年月日水泥供货合同【第二篇】甲方(供应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采购方):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际供货数量结算。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20xx、GB1344-20xx)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第三条交货方式: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邮箱:)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第四条产品验收方法: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湖北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五条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八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水泥供货合同【第三篇】甲方:(购买方)乙方:(销售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货物供应概况1、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吨)合同金额:约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工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2、价格的约定: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本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含税、含卸车费(其中各品种袋装水泥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及其它相关费用。本水泥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作调整。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xx的要求;2、符合GB175-20xx《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3、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75-20xx/XG1-20xx;4、缓凝P.C.32.5、P.C.42.5水泥按设计要求初凝及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80分钟;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60分钟。5、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1、以乙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为依2、乙方每车次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在三天和二十八天强度期满后提供水泥的检验报告供甲方做资料。3、乙方提供的水泥采用袋装的,袋装水泥每袋净重不小于49.5kg,随机抽取20包总重不小于1000Kg,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乙方供货的数量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则应补足短缺部分,并按短缺量的双倍赔偿甲方。散装水泥每车误差在50Kg(含50Kg)以内时,以乙方出厂磅单数量为准;当每车误差超出50Kg(含50Kg)时,则以甲方的地磅重量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任何一方的磅秤均应获得国家计量部门的认证,如有误差,须及时较正。4、乙方在发货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并随货交与使用单位,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费含在货物报价中。5、甲方委托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验收。6、如乙方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检验有异议,甲方将委托当地省(市、区)交通厅(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终局结果。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责;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负责。7、除以上检验程序外,甲方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技术标准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8、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如果由此而导致延期、费用索赔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话,甲方将有权缓引本合同条款十三条予以处理。四、包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的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包装费用含在货物报价中。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合理而引起货物变质、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五、交货和单据乙方应按照“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所有供应货物按重量验收数量。乙方应提供货物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并提供与验收数量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和运杂费发票及其它必要单据。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在甲方月计划之内的货物,要求3天之内到货。如在甲方月计划之外的货物,要求5天之内到货。六、保险本合同下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七、运输及卸货1、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由施工方负责袋装水泥的卸车及卸车费用;乙方负责散装水泥的卸车及卸车费用,乙方免费提供散装水泥罐并运至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协助甲方卸车和安装调试。进场的道路由施工方负责维修并能保证送货车辆正常通行。2、甲方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供应数量的月度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水泥需求计划后立即组织供货,并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甲方货物运输。3、乙方接到甲方实际供货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将水泥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做好接货准备工作。4、乙方运输单位应履行各项发货手续,并根据甲方的需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5、乙方应加强与沿途运管部门的日常协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运输通畅,按时供货;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事项。6、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水泥不潮湿,袋装水泥不破损。7、合同执行期间,供货数量以甲方工程进度需求的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能因供应实际数量的增减作为向甲方索赔的依据。八、保证1、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水泥运至现场日期不允许超过生产日期30天。2、因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时,乙方须无偿供应返工所需的货物。因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其他损失,经监理确认后,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向乙方予以追诉。3、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合理的速度供应返工所需的货物。5、乙方如因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甲方可按十三条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待料,施工单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赔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按十三条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后,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货厂家。九、付款1、乙方按货物需求表及甲方通知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货物。货款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当月25日至当月底,总包单位与乙方结算后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2、付款单据:(1)乙方提交的货物发票。(2)乙方提交的运杂费发票。(3)乙方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提交给甲方指定的接受单位)。(4)甲方或其代表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单及统计表(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统供材料计量支付审批表》。十、价格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货物收取的单价应该是乙方在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中确定的货物综合单价,无论实际供货
本文标题:【荐】水泥供货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77152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