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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资金检讨书范例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套取资金检讨书范例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套取资金检讨书【第一篇】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附城镇后,接到群众来访,举报卜扎村委会前干部张某钦在职期间,帮其兄长张某某造假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接访后,颜孟星组长高度重视,决定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及时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于是,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到镇规划办、农办及相关部门查阅相关证据材料,一组找镇规划办和村委会等相关干部谈话了解危房改造过程。查阅张某某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时,巡察组发现该档案资料的照片之间存在细节上的差异问题。巡察组不放过任何疑点,马上实地核实。核实过程中,张某某自称2016年建房,同时带巡察组去查看自家还未拆除的危房,并坚称是符合危房改造补贴政策的危房标准。由于张某某说法与档案资料一致,核实工作一时陷于困境。但是,巡察组核查没有停步,决定再次到相关部门调阅张某某建房有关资料,进一步确认张某某建房的具体时间,希望通过以实证点破面,击碎张某某的谎言和侥幸心理。准备周详的证据材料之后,巡察组正式找张某某谈话。一开始张某某还是坚持自己资料真实,是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当巡察组向他展示证据材料后,张某某终于承认自己是通过拍摄他人房屋伪造建房照片材料的,但自己的旧房屋是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不算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经巡察组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危房改造政策和陈述骗取国家资金的严重性之后,张某某终于承认错误,并且再三表示该资金一直存放在账户里,自己从来没有动用过,愿意立即退回全部补助资金。9月30号早上,张某某主动请求巡察组的陪同,到银行将违纪资金2万元转存到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并且感谢巡察组希望组织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历经多天的不懈努力,市委第一巡察组终于核实了卜扎村委会前干部张某钦弄虚作假,帮其兄长张某某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成功追回违纪资金2万元。套取资金检讨书【第二篇】今天我怀着深深地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我对出现的这种严重违规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今后坚决改正的决心。在我担任**镇长期间,私下安排镇村干部编造能繁母猪养殖花名册,虚拟能繁母猪数量,套取国家能繁母猪补贴**万元、马铃薯保险理赔资金**万元存入个人账户,该行为严重违反了财政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甘肃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深知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个人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单位声誉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在此,我感到悔恨至极,非常惭愧,对不起组织的悉心栽培和领导一番心血。严格按照《条例》《准则》做好现有本职工作,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措施,防止自身“四风”问题重新抬头,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增强知责担责意识。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我之所以做出这种错事,主要原因还是出在思想上。在思想上对这件事情后果的严重性、危害性认知度不够,当时错误的认为套取资金也是用于发展乡镇经济社会事业,自己并没有挪为私用,不会出现大的政治错误,没有充分认识到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我本人深刻反省,发生这件事情,从根本上讲是我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没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约束自己,平时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刻,没有用心去领会。犯下如此之错,我真的是后悔莫及,在这里请允许我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不断深刻检讨。我保证今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再此向组织保证: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后工作中,我将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二、公用经费支出方面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前几年,很多单位会人为增加小车支出和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套取资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后,有可能套取资金的支出费用有:1.会议费。因会议费包含的内容较多,很容易被钻空子、出纰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会议和开会时间较长的,利用会议费列支不是会议的支出或者虚增会议费的情况经常发生,在审计时一要看开会的地点、时间和人数;二要看会议定额标准;三要看针对某次会议所开支的所有支出是否符合逻辑,开支性质是否相同。2.培训费。外出参加培训的,回来按对方开具的培训费报销,没有过多的疑问,对单位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因性质与召开会议相似,会出现的问题与会议费支出也类似,审计方法可参照会议费审计。3.劳务费。劳务费是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支付劳务费一般要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劳务费发票,因这种发票的开具随意性大,对其真实性较难把握。审计时一定要看附件注明的用途、范围,特别是项目评审费,因涉及的人员范围广,数量上难于控制,其附件一般要求注明发放单位、人员、金额及评审的相关项目,看是否有扩大发放对象的现象。4.维修费。按维修性质大小的不同,可以将维修费用划分成日常维修费支出和大型修缮支出两种,前者指日常小型的修补支出,后者指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支出。一项资产或设备是否要进行维修,维修的范围有多大,一般情况下,大型修缮要先做预算再实施,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要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而小型修理则随时进行。因此,有的单位为了报销不合规的开支,就会虚增维修费用来套取资金,审计时,一定要通过附件查看具体维修时间、项目和工程量大小,金额较大的付款是采取现金方式还是转账方式。总之,要从正常会计账目中发现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行为,需要审计人员熟悉会计业务知识,掌握各种资金支出的性质和来龙去脉,擦亮眼睛,认真分析,只要留心留意,注意搜集有关单位的信息,在实施审计时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套取资金检讨书【第三篇】尊敬的单位领导:我怀着深深懊悔的心情向你递交这份检讨,以深刻反省我私用公款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回顾我的错误,我擅自将公司公共款项用于私人笔记本购买,严重地危害了公司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这样的行为对不起领导,对不起同事,对不起每一个器重过我关心过我的人。现如今,面对错误,我决心彻底改正:第一,我必须彻底改正这种违规行为,并且将私用的这部分钱全额退还给单位。第二,我必须就此次错误向领导做出深刻检讨与道歉,并且向您与全体同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悔改。第三,我必须从此次错误当中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并且以最大努力改正错误,避免重蹈覆辙。最后,我恳请领导与单位同事的原谅,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套取资金检讨书【第四篇】近期,冷水滩区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例。1、高溪市镇扶桥坝村原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周红花优亲厚友,替母亲申请低保案。2014年,周红花违规为自己母亲申请低保享受低保金,从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共领取低保资金3832元。2017年9月,周红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上岭桥镇农技站站长李建华弄虚作假,套取种田大户补贴资金案。2016年,李建华以自己妻子的名义虚报种植面积48亩,领取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2400元。2017年8月,李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伊塘镇荷叶铺村(黄泥塘村与荷叶铺村合并为荷叶铺村)原秘书胡优弄虚作假,套取种田大户补贴资金案。2015年,胡优虚报自己种田31亩,并作为种粮大户进行申报,实际上胡优家的责任田已转给他人耕种。2016年胡优领取财政下发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1550元。2017年8月,胡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马坪农业开发区龙家岭村原秘书张国辉弄虚作假,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2013年,张国辉违规为自己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于2013年、2014年共获取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2017年9月,张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检讨书【第五篇】近日,梅州市纪委下发了《关于8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零容忍的信号。2017年,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486条,立案查处195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9人。被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如下:一、梅江区西阳镇白水村村干部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5年2月,时任西阳镇白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李劲松、丘学锋在协助政府开展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以下简称“两不具备”)工作过程中,利用白水村村委会公章管理混乱等工作漏洞,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方式分别骗取“两不具备”专项补助资金6万元、3万元。时任西阳镇白水村党支部书记陈建昌在开展“两不具备”工作过程中领导不力,监督把关不到位,未按规定管理白水村村委会公章,导致“两不具备”专项补助资金被骗。2017年11月,梅江区纪委给予李劲松、丘学锋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两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陈建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二、梅县区桃尧镇余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黄新平侵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黄新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帮助村民丘松泉、黄庆安申报“农村低收入住房特别困难户改造资金”时,以“3万元中的部分资金是借农户的账户过,每人只得万元”为由,要求丘松泉、黄庆安在改造资金到账后,分别给其万元,合计3万元。2017年9月,桃尧镇纪委给予黄新平开除党籍处分。三、兴宁市黄槐镇下宝龙村村干部骗取低保补助金问题2008年11月,时任黄槐镇下宝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何天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同村委干部曾万坤商议后,未经何志新同意以其名义申报为低保困难户,骗取低保补助金元,并将其中的4760元私分,何天福、曾万坤各分得2380元。2017年12月,经黄槐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何天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曾万坤党内警告处分。四、平远县大柘镇丰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兴尹骗取低保救助金等问题在2008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间,时任大柘镇丰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兴尹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申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自身家庭情况,为其不符合申领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父母骗取低保救助金共计7920元。2017年11月,平远县纪委给予姚兴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蕉岭县南磜镇洋山村党支部书记郭学勤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郭学勤在任南磜镇洋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妻子郭文娣的名义申请并骗取2013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7年9月,蕉岭县纪委给予郭学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六、大埔县西河镇双门前村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双门前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沐要伙同原村党支部委员兼出纳陈让林多次虚大或虚构扶贫工程项目,套取村扶贫款95043元,其中57000元用作扶贫工作经费,16834元用于购买土特产和支付日常接待费用,6000元被赖沐要使用,余款15209元由陈让林保管。2017年7月,大埔县纪委给予赖沐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8月,西河镇党委给予陈让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七、丰顺县小胜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杰有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丰顺县小胜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杰有,未认真履行职责,在小胜镇“中社村整村推进”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使用中未严格把关,导致小胜镇中社村通过虚报危房改造户50户套取资金75万元,用于中社村活动中心和活动广场建设。2017年11月,丰顺县纪委给予陈杰有党内警告处分。八、五华县横陂镇长塘村村干部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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