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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建设督察自查报告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2023法治建设督察自查报告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1法治建设督察自查报告1今年以来,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坚强领导下,我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2020年法治鄞州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范围,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站所配合抓的工作局势。二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街道党工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每年3月前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4月前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审批和办理、执行力、纪律和作风、监督制度等各方面做到有章可循,严格遵守,明确重大事项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结合“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班子集体依法决策程序,及时强化行政政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更具科学性。三是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街道工作需求,聘请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恩斌、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满红为街道法律顾问。同时,完善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条目式列举法律顾问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按时将聘用信息输入至“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二)严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一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在区司法局指导下,我街道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下发了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意见》,编制了《范围清单》、《内容清单》和《流程图》,构建了以“司法所+街道法律顾问+党政办”三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面审查”的工作责任。二是配强力量规范流程。目前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名,均为法学专业毕业,其中2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1名具有法检工作背景,参与街道级合法性审查工作合作律师2名(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谢恩斌、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朱满红)。此外,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邓何骏等5名律师参与街道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切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街道积极发挥律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优势,三是创新制度提高实效。街道根据事项难易复杂程度,分级分类抓好落实,对于格式合同、简单租赁合同等由司法所人员负责审查;重大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事项由司法所协同街道法律顾问进行联合审查;居委会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由村社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同时,针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较多的拆迁、城建、工贸等部门,由党政办牵头,会同司法所定期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交流,将审查端口前移至决策形成初期,通过前期介入、预审预判、法律解读等方式,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9起,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协议、企业帮扶协议、场地租赁协议、政府采购合同等重大事项。(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积极打造“主题式”宣传阵地。持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以潘火街道平安宣传窗、创新128园区法制宣传长廊、紫郡法治文化园为主要平面宣传载体,周期性宣传重点法律法规。持续升级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建成全区首家街道级民法典主题公园,将法治元素浸润至依法治街管理模式中。二是积极开展省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目前潘火共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4个,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今年以来,以东南小学为试点,开展“关爱成长,青苗护航”等主题宣传活动,累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30余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1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册。(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进街道矛调中心建设。街道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作为法治工作的重要支点,投入100万元打造了集群众接访区、矛盾调解区、法律服务区、劳动监察区、综合指挥区、集中办公区等六大功能区块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模式,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该中心于12月11日正式启用。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在街道各办公场所通过纸质、上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显示“三清单一流程”内容,办事流程以及信访投诉电话,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项涉及的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优化审批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开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三是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将学法用法能力作为判断干部素质水平的重要指标,着力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前,街道在编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共有27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和对接完成度100%。(五)有效服务中心工作。我街道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经济发展、城市更新、精细化管理、组织换届等中心任务的重要支撑,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有力推进。一是有效推进拆违治乱。圆满完成属地内24个涉及消防安全点位全部清零,全年拆除各类违建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114%。二是圆满完成文明创建任务。坚决落实市、区两级关于高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举措部署,满分通过紫郡小区文明创建省级测评、雅苑小区国测入户调查。三是稳步提升公共服务。创新开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业务办理“掌上跑”“智慧跑”,月平均指导群众自助办理业务300件、解答群众咨询120余次,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筛选整理70余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梳理总结30余项日常即办即结业务,在服务细节上更加便民利民。四是扎实推进人口普查。坚持以“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加强普查员队伍建设,以“8+3”“新+老”工作法推动入户登记,组织村社网格员逐一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有序推进属地内2057个建筑物、767个普查小区、63000余户家庭信息的普查工作。五是持续优化基层治理。17个社区、13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高质量完成村社党组织换届选举。扎实推进村社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在从严执行“三清单”运行法的同时,修订完善街道本级《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全面加强基层微权力规范运行、常态监督。二、下步工作一是进一步配强法治力量。通过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2021年司法所预算经费87万,将根据工作量和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经费预算。此外,加大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绩效评估,督促其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执业律师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新启用的矛调中心,扎实做好矛盾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沟通交流会,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相关科室法治意识。坚持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等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等事项纳入街道“周二夜学”必学科目,通过定期学、定期议,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鼓励引导街道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街道整体人员法律素养,努力将法治力量前移至规范性文件成文、行政合同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初期。2021法治建设督察自查报告2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和配合做和实地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2020年所涉及的工作项目的开展落实情况,作如下简要自检自查报告: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我单位持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业务股室、落实工作经费,年初有工作安排,年末有工作情况汇报,法治政府建设逐年增强。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年来,我单位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现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大部分正在加紧推进或正在完成进行中,届时,我单位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方案要求,接受检查验收。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直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审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单位按照县政府要求,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标准,筛选、甄别和整理局机关印发的文件。多年来,我单位从没有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三、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党组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多年来,一直严格遵守并执行。凡属单位系统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均需提请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控制决策风险。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法治政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持续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3”全民阅读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治讲座培训班,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法宣在线应急管理演练活动。二是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近年来,我单位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和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加强业务培训。我单位持续参加省、州广播电视局综合执法执法业务培训班、执法业务培训会、全州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培训会、全州执法人员以案施训培训班、全省执法人员在线培训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一是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超额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二是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党组、进机关、进支部主题党日,时刻保持法律学习教育不放松。三是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在单位安排宪法宣誓场所和设施,集中部开展向宪法宣誓,树立宪法尊严和权威,树立权力来自人民的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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