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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范例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范例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第一篇】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一)区防控领导小组一、各方职责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二)街乡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三)区卫生健康委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3.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五)区疾控中心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七)经营单位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二、组织架构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一)防控消毒组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二)健康观察组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三)信息联络组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四)安全保卫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五)后勤保障组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六)病例转运组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七)人文关怀组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三、卫生学要求(一)选址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二)平面布局1.合理功能分区(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2.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三)通风系统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五)厕所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六)日用物品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七)食饮具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九)污水处理最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中粪便与污水消毒方法。四、工作流程(一)接收工作程序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二)健康观察程序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三)解除观察程序建立隔离点与移交被隔离人员属地的对接机制,保证被隔离人员和信息的完整对接。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为其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五、个人防护要求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六、管理要求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5.所有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第二篇】一、目的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三、具体要求(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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