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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著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概况一、食品标签的作用二、食品标签标准化的必要性三、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情况四、国外食品标签标准(法规)概况第二部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条文释义一、GB7718-200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条文释义二、GB13432-200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条文释义第三部分食品标签标准实施指南一、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一)各类国产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二)各类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一)国产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二)进口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三、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示例(一)各类国产预包装食品标签示例(二)各类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示例四、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示例(一)国产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示例(二)进口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示例五、有关食品标准对标签的特殊规定第一部分食品标签标准概况一食品标签的作用食品标签的作用可以归纳为:——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向消费者承诺。——向监督机构提供监督检查依据。——维护食品制造者的合法权益。二规范食品标签的必要性三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情况1修订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必要性修订GB7718-1994和GB13432-1992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1)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2)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3)需要增加一些必要的条款(4)与《食品卫生法》、部门规章协调一致2修订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健康,维护消费者知情权;有利于市场正当竞争;促进企业自律;防止利用标签进行欺诈。(2)结合我国国情尽量等同采用CAC标准。(3)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应的法规、标准协调一致。(4)标准的主体内容基本不变,保持标准的连续性,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重点修订标准中企业执行有困难、不具体、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5)修订后的标准,划分为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非强制)条文;为具体食品产品标准制定标签内容提供指导;对进口食品标签与国产食品标签的要求基本一致,同等待遇。3主要修订内容对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主要修订内容有11个方面。(1)关于标签的标示内容(2)关于标准的名称(3)关于术语和定义(4)关于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5)关于食品名称(6)关于配料表(7)关于净含量(8)关于日期标示(9)关于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10)关于免除标示内容(11)其他增加内容第二部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条文释义一、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条文释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见第4章);——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见5.1);——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见5.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非强制标示内容(见5.3)。本标准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标签。【释义】本章是关于GB7718-2004的对象和GB7718-2004涉及的各方面的规定。GB7718-2004的对象,也就是GB7718-2004的内容范围,包括4个方面:——设计、制作食品标签必须遵循的原则;——食品标签必须标示的内容;——食品标签可以免除的标示内容;——食品标签推荐的标示内容。GB7718-2004涉及的各方面,也就是本标准适用的界限是:——“提供给消费者的”。所谓“提供给消费者的”是指在任何场所(如商店、超市、零售摊点、宾馆客房、餐饮业的餐桌、集贸市场,以及飞机、火车、轮船等等场所)经销者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但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运输包装、食品企业或餐饮业待加工的原、辅料或半成品——这些,不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所有预包装食品”。GB7718-2004所指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是有界限的,即GB7718-2004第3.1条界定的定量包装的预包装食品;非定量包装的预包装食品——如商店秤量销售的简易包装水果、蔬菜、水产食品、畜(肉)、禽(肉)、蛋类、小块糖果、巧克力、即食的快餐盒饭等等——不受GB7718-2004的调整和约束。2规范性引用文件【释义】3术语和定义3.1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本条定义非等效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预包装。【释义】预包装食品不是食品的种类,仅仅是为与裸装(裸体)食品加以区别。这里强调的是定量包装和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非定量包装,如为了防止运输过程污染,商店秤量销售,带包装纸的非定量包装小块糖(球)或小块巧克力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不向消费者直接销售,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即使具有包装,也不属于本标准界定的预包装食品。3.2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本条定义非等效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食品标签。【释义】食品标签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或压印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罐或其他包装容器上;一种是单独印制纸签、塑料薄膜签或其他制品签,粘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是食品制造者、包装者(或分装者)或经销者向消费者的承诺。“一切说明物”包括吊牌、附签或商标。3.3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本条定义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配料。【释义】“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是指制造、加工或调制食品时,使用的所有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饮料中的水不能省略,是主要配料之一。“以改性形式存在”是指制作食品时使用的原料、辅料经过加工后,形成的产品改变了原来的性质。如用淀粉生产谷氨酸钠(纯味精),经过化学变化,淀粉转化为谷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性质、成分与淀粉的性质、成分完全不同。3.4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条定义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加工辅助物。【释义】“加工助剂”与“配料”的区别有两点:①配料存在于最终产品中,加工助剂一般不存在于终产品中,但难免有残留物或衍生物;②配料是加工食品时必须的原料和辅料,而加工助剂仅是为满足特定工艺而使用的物质,如过滤用的硅藻土、脱模用的食品用石蜡。3.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本条定义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加工辅助物。“最终产品”是完成了全部生产工序的产品。成品检验是必要的生产工序,一批成品经过检验(一天或数天),签发合格证后才能称其为最终产品;不经过检验只能是成品,而不是产品。有的产品的生产工序还包括保温、降温、后发酵(发酵型酸牛乳),这些工序需要的时间都应该计算在生产日期之内,不能强制要求封口(封罐)完成后就是生产日期。3.6包装日期(灌装日期):本条定义等同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包装日期。【释义】有些预包装食品难以标出生产日期,只能标示包装日期或灌装日期,如经过经销商分装的白砂糖、茶叶,国外进口的大桶葡萄酒经过国内经销商或企业定量灌装的葡萄酒。包装日期或灌装日期不是产品的产出日期,而是产品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最终销售单元”是指直接卖给消费者的单件预包装食品。包装日期也可以包括检验日期。3.7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最短适用日期):本条定义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最短适用日期(最好在某日前)。【释义】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是保持食品品质的期限,准确讲是最佳食用期限。“在一定时间内”是指短期内,超过保质期过长的预包装食品也会变质。3.8保存期(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本条定义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2术语定义——食用截止期(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截止期)。释义】预包装食品的保存期是预计(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3.9主要展示版面:最容易被消费者观察到的版面本条定义修改采用美国联邦法规101部分食品标签——§101.1预包装食品的主要展示版面。【释义】“最容易被消费者观察到的版面”是指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明显,无需特意寻找的部位。4基本要求4.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合法性的要求。“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是指某些食品的标签除了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外,如果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标签有特殊规定(指强制性条文)也应遵守。4.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的质量要求。4.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科学性的要求。4.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本条非等效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3总原则——3.1。【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真实性的要求。“使消费者误解”是指食品标签的内容使消费者对食品的真实性产生错误的联想。“欺骗性的文字、图形”是指不顾商业道德,利用标签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的标签事例为数不少。4.5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本条非等效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3总原则——3.2。【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直观性的要求。4.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本条非等效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3总原则——3.2。【释义】4.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的文字要求。4.7.1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的要求。4.7.2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国外注册商标除外)。【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使用外文的要求。“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是指有对应关系的外文和汉字。没有对应关系的不受约束。4.8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释义】本条是对食品标签上的文字、符号、数字字体大小的要求。4.9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本条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8强制性信息的表述——8.1.3。【释义】本条是指导性条文,为企业设计、制作标签提供方便。4.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本条修改采用CACCODEXSTAN1-1985(1991,2001)8强制性信息的表述的——8.1.3。【释义】本条也是指导性条文。有些预包装食品大包装套小包装,如一盒口香糖,盒内有10块口香糖,如果以盒为销售单元,就可以只在外包装盒上标示强制标
本文标题:食品标签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PPT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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