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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常规教育主题班会教案(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常规教育主题班会教案(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常规教育主题班会教案1安全教育班会反思在这个学期,我们的教育教学的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安全教育,全校班主任老师在每一节课中,都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当前的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由我在本班主持上了一节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在班会的筹划阶段,我觉得自己的责任很大,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传授更多的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在这次主题班会中,我从中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获得体验,懂得远离危险,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自助和求助,从而健康、安全的成长。本次教学实践,我有以下收获:一、让学生充分参与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获得体验在本次主题班会活动中,主持人由纪律委员担任,同时通过让学生亲自参与表演,让每一名学生都有一种责任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从而也体现了新课标的精神。通过学生的主动参与,使学生自己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能够自己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自护技能。二、灵活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演中解决生活问题开课利用主持人的导语导入,创设情境,使学生了解学习安全知识的重要性。让学生表演活动,在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中,让学生主动发现问题从中学习懂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我在设计这节课中,灵活、机智的联系学生学习生活的环境,挖掘潜在的危险,使学生明白,日常生活中处处存在不同程度的危险,要学会远离危险,减少危险的发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所选取的生活情景,贴近学生生活,切入实际,因此学生表演起来大胆、无拘束感,既有师生的互动,又有学生与学生间的交流互动,课堂气氛活跃。三、课外延伸,把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在整节班会课中,通过各种形式,让学生了解到在各种情况下,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怎样自救互救。整节课包含了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使学生了解到更多的安全知识使学生学会关注生活、热爱生活。课堂教学从课内延伸到课外,从只重视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培养到关注学生的具体生活和直接经验,并真正深入学生的精神世界,从而使教学活动生活性、开放性、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通过这节主题班会课,发现学生对安全知识的学习有着很高的热情。我还应该在安全知识这方面多下些功夫,利用网络资源,多查找一些安全知识,教给学生更多的安全教育知识,参考资料,少熬夜!如:交通的、逃生的、求救的信号等等。在汶川地震后,相信大家都记得有一位校长,他的学校的学生没有一例伤亡,原因就是平时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训练,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这足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上好安全教育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在这次主题班会中还存在着不足,如:由于时间的关系,有些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自救的知识还没有注意讲到,本人将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给学生补上这一课。常规教育主题班会教案2教学目的: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学过程:一、导入触目惊心的数据: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参考资料,少熬夜!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通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3、师总结: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三、合作交流: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五)进行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毒(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参考资料,少熬夜!(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十)吸烟、酗酒。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喝酒,干坏事。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四、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携带管制刀具: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偷窃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案例1(小偷小摸导致犯罪)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参考资料,少熬夜!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常规教育主题班会教案3教学目标:1、认识森林草原的重要作用。2、了解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3、懂得一些基本的防火知识。4、了解火警电话以及报火警的方法。教学准备:森林图片;草原图片;火灾后的图片。教学课时数:一课时教学过程:(一)、看图导入新课。出示美丽的森林图片。师:同学们,这些图片美吗?你们知道他们是什么吗?对,它们就是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朋友。那么你们知道森林有什么作用吗?(二)、森林的重要作用。(生畅所欲言,师加以点拨,总结)1、森林是空气的净化物。2、森林有自然防疫作用。3、森林是天然制氧厂。4、森林是天然的消声器。5、森林对气候有调节作用。6、森林改变低空气流,有防止风沙和减轻洪灾、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参考资料,少熬夜!7、森林有除尘和对污水的过滤作用。8、森林是多种动物的栖息地,也是多类植物的生长地,是地球生物繁衍最为活跃的区域。但是,现在因为火灾、砍伐、毁林开荒,特别是火灾,森林的面积正在逐渐减少,有些植物濒临灭绝。我们的朋友再渐渐离我们远去。那么火灾有那些危害呢(三)、森林火灾的危害。(四)(生就课前搜集的资料说一说,师总结)1、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树种演替,由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2、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3、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4、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
本文标题:常规教育主题班会教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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