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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范例通用4篇【导读指引】由三一刀客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这篇“合同管理办法范例通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参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吧!合同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4.有封样要求的;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第五章其他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第四十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第六章责任第四十三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本部和各部门。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合同管理办法2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重大合作、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执行)4定义和缩略语无。5职责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领导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审批公司合同。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录)。对公司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作出决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责成合同审核及归口管理部门,对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事件作出调查。解决公司合同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受公司董事长委托,代表董事长行使条所述各项职责。负责对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合同审核部门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拟订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协助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审查合同对方单位的资质、信誉,负责组织公司合同的谈判及招标、议标等事宜。负责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司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合同变更、解除的审查工作。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负责公司合同统计和报表管理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合同管理报表。负责公司合同资料、台帐管理。负责公司合同的签订、公证管理工作。对合同价款或酬金来源与结算方式的合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监督。负责施工合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承办。参加国家、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业务培训。负责对公司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工作程序及维护公司权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参加对拟订立合同对方的资质审查,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的审计审签,保证合同符合本办法的要求。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参与合同变更、解除的有关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内部控制审计。审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审核法律意见。负责公司后勤工程(不含独立或大型土建项目)、人事用工、培训、保安、房屋租赁等合同的承办。负责签订外委工程廉政责任书。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所涉及的费用计划、费用来源进行审核、认定,确保费用按计划使用,并作好统计。负责合同所涉及的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对合同价款的结算、财务手续、支付方式的合法、合规性负责。负责合同结算审核。负责公司贷款、财产保险、财产租赁类、投资类合同的承办。参加重大合同的商务谈判。负责组织合同中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项目(投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和物资类有关合同(建安、设备、材料、设计、监理、工程技术服务等合同)的技术部分;参与工程和物资有关合同的谈判;并对工程量及技术、质量等差异进行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和物资有关合同的立项,并负责对资质、技术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资格及施工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核;负责对合同甲方提供设备材料范围进行复核;负责合同付款工程量的审核及安全、质量、进度等工程状态的评价。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及工程量核定。负责合同执行中有关安全、质量、进度(工期)的条款。供应采购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物资、材料类和大宗类运输合同的承办。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合同管理实行合同承办人制度,每一项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确定一名承办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履行等具体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合同签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评估、设计、概预算、项目立项及合同申办批准手续、询价、技术规范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并组织进行事前审查。负责提出对承揽方的推荐意见,配合招标、议标等事宜。负责与合同对方接洽,预审查对方的资质、信誉,组织合同的立项、起草和会审工作,并对合同的技术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负责。负责办理各类工程准建、开工等审批手续。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对合同标的质量、期限、价款、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妥善处理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合同变更、解除的有关工作和手续,负责处理发生的合同纠纷,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负责对合同标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出具合同履行中的有关工程签证,并对签证的准确性负责。负责组织对合同标的各阶段的验收,提出评价意见,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依照合同条款提出支付价款及违约扣款意见。6规定和程序合同管理原则和范围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与专业承办相结合的管理原则,承办机构不明确的,由公司领导临时授权委托或按照合同费用来源确定。公司对外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标的额在1万元(物资采购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有专业技术要求,短期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或工程质量、有试用期和保质期等要求的,虽能即时清结,也应订立书面合同。其它业务往来。合同的类型本办法所称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用货单、调拨单、计划衔接表、预算单、收欠条等代替合同。经济合同按标的`不同分为: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承揽合同、供用电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等。按合同标的额的大小,公司合同划分为:重大合同标的额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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