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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1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禁炮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21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举报电话:城管局0746-3399110;创卫办:0746-2858001。祁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2月14日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2全体市民朋友们: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加剧雾霾程度,影响人体健康。为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现倡议全体市民:一、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20xx年**月**日起,全县禁放烟花爆竹范围除特定区域外,从***********为县级禁放区,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且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禁放范围以外各乡镇提倡限放。全县市民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二、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三、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我们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县贡献自己的力量。*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月**日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殊不知,燃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而且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甚至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为建设美丽进贤,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环境,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倡议:一、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维护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以实际行动来践行,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更提倡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进贤。二、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正能量的传播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三、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的守护者、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确规定:在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禁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5万元及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告别千年陋习,提倡文明新风,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一起携起手,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进贤县禁燃办公室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长春市广大市民:我国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6日,公布实施了《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又值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长春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以下几点: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是我市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指南,请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请不要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请不要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不要非法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请不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请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为了我市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请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落实禁放规定、请主动、自觉遵守《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请不要在禁放区内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及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遇有婚庆、民俗、庆典、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公安部门许可,禁止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维护我市公共安全。请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工作。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问题,还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查处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活动是公安机关和安监、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积极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自觉接受查处和监管,坚决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禁放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最后,祝我市广大市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本文标题:禁止燃烟花爆竹的一封信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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