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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货物的报关一、保税货物概述(一)保税货物的概念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二)保税货物的特征1、暂免纳税2、免证3、监管延伸——时间和地点上均延伸4、核销结关(案)(三)保税货物的种类1、储存类保税货物★转口贸易货物★供应给国际运输工具的货物★寄售货物2、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保税工厂、保税集团转口贸易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共同点和区别:※共同点:是“两头在外”,即原料来自国外,成品又销往国外。※区别:(1)来料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属于同一笔交易,原料供应者即是成品接受者,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2)而在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A(国外的厂商)——我国的企业B——C、D、E(国外的其他厂商)(3)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不承担销售风险,不负盈亏,只收取工缴费;而在进料加工中,我方是赚取从原料到成品的附加价值,要自筹资金、自寻销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四)保税货物的期限①准予的期保税限;②申请核销的期限期限保税的种类准予保税的期限申请核销的期限时间备注时间备注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不超过1年延长的最长期限为1年仓储保税货物最长为1年延长的最长期限为1年区域保税货物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笼统规定)每月5日前1个月每半年一次(五)报关程序保税货物的报关程序是:备案申请保税——进出境报关——报核申请结案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报关20多年来,我国的加工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到2006年的8319亿美元,增长了333倍。同期,加工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从5.7%提高到48.6%。这种增速,对我国出口的贡献率达到了60%以上。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多年来累计创造就业岗位3000余万个。2006年,广东加工贸易出口额达2084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9%。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双高”阶段两高一资行业就是指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的行业(一)监管模式1、联网监管模式2、常规监管模式(纸质手册管理)3、物理围网监管4、非物理围网监管(包括1和2)(二)加工贸易的报关程序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报核结案1、合同备案含义: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步骤:(1)合同审批(2)需要领取许可证件的,领取许可证(3)合同内容预录入(4)海关审批(台帐开设联系单)(5)银行开设台帐(台帐开设通知单)(6)领取《登记手册》备案提交的单证动态分类管理和银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台账制度什么是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有三种情况,“不转”、“空转”、“实转”不转:不需要开始保证金台帐(联网监管的企业)空转:开设台帐,不需要支付保证金实转:开设台帐,支付保证金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发布日期】2007-7-23【实施日期】2007-8-23【公告名称】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主要内容: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企业按照海关管理类别缴纳台账保证金。A类和B类企业缴纳50%的保证金;C类企业缴纳按全部保税进口料件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100%计征保证金。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公告2007年第71号【发布日期】2007-9-5【实施日期】2007-9-5【公告名称】《台账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告》主要内容: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具体操作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银行办理该项业务时,应严格审查企业资信,有效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前期工作合同预录入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开设台帐,领台帐开设通知单海关审核批准保税需开设台帐的海关开联系单不转合同备案的步骤(四)加工贸易的报关程序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报核结案2、进出口报关(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进出境报关(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3)加工贸易其它保税货物的报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定义: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结转。加工贸易企业应事先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海关对深加工结转的货物采用转关运输和不转关运输两种方式进行监管。可以按计划办理或分批办理结转报关手续。计划备案——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三个环节异地加工贸易定义: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不包括外发加工业务。基本规定:1、经营单位不得将料件转卖给加工企业,须签订符合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2、加工企业应设立台账,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3、对违反海关规定,构成走私和违规的,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负有共同责任。●跨关区异地加工、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区别:(1)跨关区异地加工材料直接运到关区以外的其他企业进行加工。(2)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是将加工的某道工序,委托别的企业进行加工。跨关区异地加工,两个企业是在不同的关区;而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可以是同一个关区,也可以是两个不同的关区。而且跨关区异地加工是全权委托另外一个加工企业;而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不是全权委托,而是将加工的某道工序,委托别的企业进行加工,对方将这道加工工序做好以后,还得运回,继续加工,然后复出口。(3)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将料件在自己的加工区内已经完成了加工,然后,转到另外一个关区进行进一步的加工。这两个加工企业不在同一个关区。而且要办理结转手续。加工贸易其它保税货物概念:加工贸易其它保税货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受灾保税货物和经批准不再出口的成品、半成品、料件等。要求:在登记手册有效期内处理完毕处理方式:内销、结转、退运、放弃、销毁。3、合同报核(后续阶段)(1)含义:是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按照规定处理完剩余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核销结案的行为。报核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海关申请结束监管。(2)报核的时间: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3)报核凭证:(4)报核步骤:(5)海关受理报核和核销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及保税区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一、保税仓库(一)概述1、保税仓库: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和其它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1)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2)转口货物(3)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4)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进口暂存物品(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2、保税仓库的名称和分类(3类)(1)公用型保税仓库:最低2000平方米(2)自用型保税仓库:(3)专用型保税仓库: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3、保税仓库设立应当要具备的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4)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5)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保税仓库设立的步骤: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直属海关(审查完毕)——出具批准文件——验收——报海关总署备案(二)报关程序1、进库报关报关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海关现场查验后放行报关程序:申报—配合查验—提取货物(入库)许可证: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免证。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2、出库报关:出库货物去向--进入国内市场(进口报关),复运出口(出口报关)。①进口报关:用于加工贸易的货物、特定免税的货物、直接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②出口报关:转口或退运,由仓库的经理人或代理人按照一般出口货物报关程序办理出口报关。(三)报关要点1、保税期限: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年。2、保税仓库的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挪作它用3、储存期间发生损毁,仓库应向海关缴纳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分类、分级包装、简单拼装等可以)5、仓库经营企业每月5日前,向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收、付、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6、保税仓库进口供库内使用的物品,都要办理报关手续,照章纳税。二、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一)概念:1、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保税加工、储运、转口功能的海关监管区域。2、出口加工区:国务院批准、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在加工区内设立机构,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富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15个保税区。(二)保税范围:1、保税区:(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免税;(2)区内生产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2、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从境外进口的自用的生产、管理所需设备、物资,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具有哪些主要区别一、功能加工区功能单一,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业务。保税区的功能为:加工、贸易、仓储及展览。二、退税政策国内原料、物料进入加工区视同出口,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在货物办理入区报关环节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及有关凭证向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进入保税区的国内货物,必须等货物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三、成品内销政策加工区销往境内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本文标题:保税货物的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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