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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报检报关简述一、商检的概念与作用国际货物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通常成为商检工作。在国际物流中,对一个进出口单位来说,商品检验检疫最重要的是取得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各种合格证书、证明。其主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1.作为出入境货物报关验放的重要凭证为了维护本国利益,许多国家的政府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卫生、安全、检疫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有关货物进出口时,必须由当事人提交检验机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和有关证明手续(出入境检验疫机构签发的关单、品质证书、植检证书、原产地证书等),海关才准予进出口。2.海关征税的依据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数据证书,是海关核查征收进出口货物关税时的重要依据之一。残损、海损、短缺或存在品质问题的证书可以作为向海关申请退税的有效凭证。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官方公证机关出具的产地证明书是进口国海关给与差别关税待遇的基本凭证。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一般产地证是取得进口国海关给与最惠国关税的证明文件,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是给惠国给予普惠制关税待遇,享受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乃至免除关税的优惠待遇的证明文件。3.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检验中货载衡量工作所确定的货物重量或体积(尺码吨),是托运人和承运间计算运费的依据,也是港口仓储运输部门计算栈租、装卸、理货等费用的依据。4.办理索赔的重要凭证检验机构在检验中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数量、重量不符,违反合同有关规定,或者货物发生残损、海事等意外情况时,检验后签发的有关品质、数量、重量、残损的证书是收货人向各有关责任人提出索赔甚至退货,或者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等索赔。同时,检验证书也是国内订货部门向外贸经营部门、保险人、承运人及港口装卸部门等责任方索赔,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理赔,向责任人追偿的重要文件依据。5.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品质证书、重量或数量证书是买卖双方最终结算货款的终于依据,凭检验证书中确定的货物登记、规格、重量、数量计算货款,这是为买卖双方都接受的合理公正的结算方式。6.明确责任的重要凭证检验检疫机构应申请人申请委托,经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货物积载状况证明、监装证明、监卸证明、集装箱的检箱、拆箱证明,对船舱检验提供的验舱证明、封舱证明、舱口检视证明,对散装液体货物提供的冷藏箱或舱的冷藏温度证明、取样和封样证明等,都是为证明货物在装运和流通过程中的状态和某些环节而提供的,以便证明事实状态,事后如发生商务纠纷或争议时,可作为明确责任的重要凭证。7.经济诉讼、仲裁的重要凭证在国际贸易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买卖双方或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时,商检证书是有效的证明文件。当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提交仲裁或进行司法诉讼时,商检证书是向仲裁或法院举证的有效文件。二、报检1.报检的概念报检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请检验检疫工作的手续。报检也称报验。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都必须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接受申请人报验,是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始。2.报检的时效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一周报检,对于个别检测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时间。报检30天仍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做自动撤销报验处理。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验的范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验的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出入境鉴定业务;对外贸易合同规定检验检疫的货物;其他检验检疫业务。⑪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性检验。有关当事人在货物出入境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出入境检验机构履行报验的义务,入境货物未报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境货物未报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境。海关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出口商品及其运载工具法定检验的范围:①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出口商品;②出口食品的卫生检疫;③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的检疫;④出口危险物品和《种类表》内商品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⑤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出口的船舱和集装箱;⑥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⑦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⑫出入境鉴定业务出入境鉴定业务是检验机构应对外贸易当事人或者外国检验检疫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及其相关的鉴定业务,提供公证检验、鉴定证明,为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检验机构受理鉴定业务的范围主要有:①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鉴定和货载衡量;②进出口商品的监视装载和监视卸载;③进出口商品的积载鉴定、残损鉴定、载损鉴定和海损鉴定;④装载出口商品的船舶、车辆、飞机、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鉴定;⑤装在进出口商品的船舶封舱、舱口检视、空距测量;⑥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⑦与进出口商品有关的外商投资财产的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⑧抽取并签封各类样品;⑨签发价值证书及其他鉴定证书;⑩其他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⑬对外贸易合同规定检验检疫的货物合同中规定需经经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货物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履约情况,供申请人办理交接、结算、处理争议、办理索赔等。三、报关1.报关的概念报关是指出口货物收发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交往活动往往都是通过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来实现的。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因此,由设关地进出境并办理规定的海关手续是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基本规则,也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另外,在进出境活动中,通常还经常使用“通关”这一概念。通关与报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是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而言的,但报关是从海关管理相对人的角度,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而通关不仅包括海关管理相对人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2.报关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手续具体范围如下:⑪进出境运输工具主要包括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畜等。⑫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⑬进出境物品主要包括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自用物品以及通过国际速递进出境的部分快件等。国际货物报检业务基本程序目前,我国进出口货物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和领取证书四个环节,如图6所示:报检抽样检验领取证书图6报检业务基本程序程序1报检进出口报检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报检也称报验。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都必须报检。1.报检的时限和地点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务部门是受理报检、签证放行和计费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出入境检验或申报、计费、签证、放行、证单、签证印章等工作。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一周报检,对于个别检测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时间,报验30天仍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做自动撤销处理。2.报检的范围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如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的商品。⑫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才准入境。⑬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检验检疫的。⑭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或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报检人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加盖报检单位印章,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并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程序2抽样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须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出外)。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一边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的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常用的抽样方式有一下几种:1.生产过程中抽样2.包装前抽样3.出厂、进仓时抽样4.登轮抽样5.甩包抽样6.翻垛抽样7.装货时抽样8.开沟抽样9.流动间隔抽样程序3检验根据我国商检法的规定,内地省市的出口商品需要由内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境内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当商品的装运条件确定后,外贸经营单位持内地检验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向口岸检验机构申请查验放行。口岸查验是指经产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运往口岸待运出口的商品,运往口岸后申请出口换证的,口岸检验机构派人井下的查验工作。口岸查验中发现有漏检项目或需要重新进行检验的,口岸检验机构要将漏检的项目进行补验,需要重新检验的要按照标准的规定重新检验;口岸查验中发现货物包装有问题或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加工整理,经重新整理或换包装后,再进行查验;口岸查验中如果发现“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有误时,应与发货地的检验机构联系更正。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规定,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经收货人、发货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国家检验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于检验。具体来说,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人可以申请免检:①在国际上获质量奖(未超过3年时间)的商品。②经国家商检部门认可的国际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并经检验机构检验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③连续3年出厂合格率及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并且没有质量异议的出口商品。④连续3年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率及用户验收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并且获得用户良好评价的出口商品。此外,对进出口一定数量限额内的非贸易性物品和对进出口展品、礼品及样品,申请人凭有关主管部门批件、证明及有关材料,也可申请免验和办理放行手续。凡要求免验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出口商品,由申请人向国家检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国家检验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审查组对申请免验的商品以及其制造工厂的条件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测试。专家审查组在审查及时产品检验的基础上,提出书面审查报告,经国家检验部门批准,发给申请人免检证书,并予公布。获准免检进出口商品的申请人,凭有效的免检证书、合同、信用证及该批产品的厂检合格单和原始检验记录等,到当地检验机构办理放行手续,并缴纳放行手续费。对需要出具商检证书的免检商品,检验机构可凭申请人的检验结果,核发商检证书。程序4领取证书对于出口商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报检员可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凭其进行通关。如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疫部门检验出征,或国外要去签发检验证书的,应根据规定签发所需证书。对于进出口商品,经检验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进行通关。凡由收、用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出口商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复验。入复验不合格,检疫机构即发检验证书,以供对外索赔。1.领取商检证书检验机构在对出口商品检验后,对检验合格的商品,按照对外合同、信用证、有关国际规定或者报检人员的要去,可出具各类商检证书,证书种类主要有:品质证书、数量或重量证书、卫生证书或健康证书、消毒证书、货载衡量检验证书、价值证书、测温证书等。2.领取商检证单检验机构签发的有关商检证单有利于出口商品在国内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或方便检验机构之间沟通情况,简化检验程序,这些商检证单,主要有:预验结果
本文标题:国际货物报检报关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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