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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报告通用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报告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报告1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2017年以来,县委先后印发了《县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就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作出统筹安排。二、依规从严治党管党情况先后印发等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情况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多渠道公开征求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充分发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和县委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与法有据,确保同中央、省委、市委党内法规制度保持一致。坚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准备县委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制作备案报告、制定说明,年以来,已及时向市委报备文件74件。为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年月,县委印发了《县委办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及时将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县委备案,年县委共收到备案文件件,年收到备案文件件。四、县委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中共县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按照文件要求聘任县委法律顾问,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委办与县委法律顾问签订了聘任合同,并印发了《县委办关于聘任袁中华等2名同志为县委法律顾问的通知》。当前,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不重视,文件备案暂未做到全覆盖。下一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将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文件备案工作全覆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报告2根据区委办《关于对各党(工)委(党组)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江办通[2018]7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自查,不断完善局党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特别是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按照区委全面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了中共阳江市江城区司法局党组党内法规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门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制定了《江城区司法局文件印制标准》,严格规范文件印制格式,有效地提升了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我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三是按照《关于报送党内规范性文件格式标准的通知》(江办通[2018]38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本部门党内规范性文件样式,并及时向区委办报备。二、做好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根据《中共阳江市江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江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自查,对照规范性文件范围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暂未印发规范性文件。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是党内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局的党内法规建设工作仍处于初步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二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不够强。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报告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2017年以来,县委先后印发了《县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就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作出统筹安排。二、依规从严治党管党情况先后印发等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情况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多渠道公开征求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充分发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和县委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与法有据,确保同中央、省委、市委党内法规制度保持一致。坚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准备县委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制作备案报告、制定说明,年以来,已及时向市委报备文件74件。为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年月,县委印发了《县委办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及时将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县委备案,年县委共收到备案文件件,年收到备案文件件。四、县委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中共县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按照文件要求聘任县委法律顾问,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委办与县委法律顾问签订了聘任合同,并印发了《县委办关于聘任袁中华等2名同志为县委法律顾问的通知》。当前,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不重视,文件备案暂未做到全覆盖。下一步,县委办法律法规室将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文件备案工作全覆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报告4根据区委办《关于对各党(工)委(党组)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江办通[2018]7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自查,不断完善局党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特别是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按照区委全面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了中共阳江市江城区司法局党组党内法规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门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制定了《江城区司法局文件印制标准》,严格规范文件印制格式,有效地提升了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我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三是按照《关于报送党内规范性文件格式标准的通知》(江办通[2018]38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本部门党内规范性文件样式,并及时向区委办报备。二、做好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根据《中共阳江市江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江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自查,对照规范性文件范围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暂未印发规范性文件。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是党内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局的党内法规建设工作仍处于初步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二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不够强。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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