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最新4篇)
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最新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第一篇】1、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建委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相关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隔离区,隔离区内布置两间隔离房间,房间外张贴“人员入住信息表”、“消毒、通风记录表”,并按照要求配置厕所、盥洗池等设备。2、专职卫生员一旦发现现场人员出现发热(间隔两次测温温度均≧℃)、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安排于场内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上报相关部门。3、隔离区由项目专职卫生员进行观察区内人员测温、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送饭相关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表。4、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5、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区域、隔离房间进行消毒,消毒时间分别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每天对房间内进行通风,1天两次,每次不小于30分钟,并填写相关记录表。6、专职卫生员每天将隔离区内消毒、通风、人员测温等相关记录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报项目卫生管理员。7、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8、隔离期间人员出现明显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将疑似人员送往发热门诊,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封闭。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第二篇】一、各方职责(一)区防控领导小组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街乡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三)区卫生健康委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五)区疾控中心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七)经营单位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二、组织架构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一)防控消毒组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二)健康观察组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开展健康宣传,提示隔离观察要求并定期巡查,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三)信息联络组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四)安全保卫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五)后勤保障组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六)病例转运组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七)人文关怀组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三、卫生学要求(一)选址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二)平面布局1.合理功能分区(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2.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三)通风系统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五)厕所每次使用冲水后立即消毒。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六)日用物品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七)食饮具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四、工作流程(一)接收工作程序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二)健康观察程序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三)解除观察程序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观察对象无相关症状(必要时检测核酸),与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符合解除条件的,与疾控中心核实后,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通知观察对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五、个人防护要求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六、管理要求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5.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第三篇】1.集中隔离点要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要明确值班值守人员,制定并落实好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各项制度。2.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明确后,要予以固定,在隔离点撤离之前不得中间撤换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和派出所干警人员)。3.集中隔离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佩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杀。4.集中隔离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在进入隔离点后,不得外出(包括: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出购物、回家和回单位)。5.集中隔离点值班工作人员要排好班,轮流看好监控,严禁被隔离人员走出房间。6.集中隔离点值班工作人员要
本文标题: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最新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8851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