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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精编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精编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第一篇】二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打乱了所有中国人的生活节奏,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秩序,银行业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银行存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将受到冲击。一是在疫情爆发扩散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企业的信贷需求将进一步削弱,冲击银行贷款业务。此外,居民外出活动的减少,旅游购车购房等消费下降,也将减少相关贷款。二是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利润空间收窄,将导致企业存款少增,影响银行存款业务。且恰逢春节期间,居民手持现金较多,在外出减少情况下,现金暂时滞留家中。三是由于企业和居民活动受阻,银行在此期间难以开展新客户的拓展。另一方面,疫情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还款能力减弱,将可能导致后续银行不良率的上升。在疫情持续爆发扩散过程中,部分城市“封城”务工人员返城受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被打乱,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减少甚至中断,但房租工资等刚性费用仍需支付,企业经营压力明显加大盈利能力随之下降。并且,近年来我国处于经济增速下行阶段,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较为严重,本次疫情将进一步恶化大量企业境况,导致企业还款能力减弱,呈现资金链担心断裂甚至无力还款的情况,一定程度将推高银行贷款不良率。疫情防控期间,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建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以数字化为基础开展在线金融服务,解客户燃眉之急。从抗击疫情到复工复产,从零售端到企业端,提高数字化经营水平,提供线上服务已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抓手。一在线融资渠道,推广建行“惠懂你”APP通过线上融资,开辟“绿色通道”,以专项授信信贷优惠供应链金融等多种方式快速回应企业迫切资金需求。为资金周转遇到艰难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二创新产品服务,支持企业抗疫复工利用数字化经营理念,依靠强盛的金融科技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通过“新一代综合营销平台”对企业进行条件筛选和精准描述判断,推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困。为生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的医疗医药企业融资需求开通“绿色通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菜篮子”“慧点餐”“善融商城”“叮当买药”等线上平台,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相关企业的生产供应。三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带动数字化经营提高机构和员工的获客水平,取得有效的联系方式,推动我行挪移金融服务的进一步发展,使客户能够在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激励全行员工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大量宣传我行相关业务的手机银行便捷办理流程,例如个人线上申请快贷分期通消费贷款,线上申请打印银行明细,公司线上开立账户等业务。疫情发生后,我行迅速加强在线服务能力,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开启远程服务线上作业在线交易等模式,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宅家”金融服务。新冠肺炎疫情是对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和综合应急能力的一场考验,同时也倒逼着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数字化转型向更深层次快速推进,提高数字化经营水平是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党支部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上级行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敏捷反应,精准施策,启动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葛市支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第二篇】庆阳农商银行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银保监会、省联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并全额免除疫区捐款转账手续费,将防控疫情及保障金融服务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目前,为确保员工和客户生命安全,要求网点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营业,同时总行为一线员工提供口罩、手套、消毒用品、电子体温测量仪、紫光灯消毒设备等防护用品。各营业网点保证办公场所、营业大厅空气流通,定时做好网点大厅消毒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和客户金融服务不间断。为进一步强化网点金融服务保障力度,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1月30日早晨,庆阳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信带领办公室主任等相关人员至各营业网点,指导疫情防护检查工作,并亲切慰问坚守在一线的基层员工。其他党委成员分别带领相关人员分组赶赴营业网点,指导、督促和慰问员工。近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筑健康防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庆阳农商银行制定并细化多项举措,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和保障,同全社会一道同舟共济,抗击疫情。01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值班、疫情报送、后勤保障等,统筹抓好辖内营业网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要求,实行逐级“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及家属监测和外出报备,实时掌握每一名员工及家属的情况。02保障金融服务畅通将网点营业时间推迟到正月初六(1月30日),防范病毒通过营业网点传播,同时将城区网点分批次开门营业,满足客户应急性金融业务需求;组织员工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通过电子银行办理业务提示,在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的保障支持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自助设备等稳定运行;加强巡检,为自助设备配备充足现金,满足广大客户现金需求。03开辟金融业务“绿色通道”网点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柜,对政府、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对单位和个人向疫区防疫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手续费全免;建立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药品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等市场主体的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在政策、资金、利率、审批效率等方面倾斜,简化办贷流程,保证贷款额度,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全方位满足其融资需求。04加强营业网点卫生消毒管理对各营业网点、自助机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毒,为客户打造安全、卫生的业务办理环境;为各营业网点配备电子体温测量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器具,防范病毒在营业网点传播;对疫情期间回笼的现金,必须使用紫光灯消毒设备处理后方可支付。05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机制统一部署全行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公布行内信贷、运营管理相关信息,利用网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全行员工防范意识,增强员工和客户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庆阳农商银行快速部署,在全面保证安全经营、卫生营业、保护自我的前提下,全力做好各项金融服务,春节期间营业网点确保正常运行。同时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心手相连、同舟共济,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我们必将打赢这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第三篇】2020年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一)疫情期间客户出入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二)网点客户违反以上法律义务将可能承担的责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
本文标题:银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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